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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工作机构合署办公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共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南丹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个工作机关、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中共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兰盛阳,副书记黄硕、廖金荣,纪委常委田仁松、唐宾、罗雅馨、马毅;南丹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兰盛阳,副主任黄硕、廖金荣,委员田仁松、马毅、杨武莹、黄志华。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全年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26份。

南丹县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工作机构合署办公

【概况】 中共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南丹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个工作机关、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2020年有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预防宣教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设派驻机构14个,派出机构1个。成立南丹县廉政教育信息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县委巡察机构,县委巡察机构设巡察办,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中共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兰盛阳,副书记黄硕、廖金荣,纪委常委田仁松、唐宾、罗雅馨(3月任职)、马毅(3月任职);南丹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兰盛阳,副主任黄硕、廖金荣,委员田仁松(4月任职)、马毅、杨武莹、黄志华(4月任职)。

政治监督】 2020年3月25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员南丹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明确22项监督重点,提出8项监督措施。全年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提出各类整改意见48条并向相关党组织反馈,对5个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党纪政务处分11人。共回复各类党风廉政意见111批3578人次。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两不愁”遗留问题和“三保障”薄弱环节,以“小专项”推动“大治理”,以“抓系统”促进“系统抓”,推动开展37项民生领域治理,如县住建部门组织对2016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进行核查,移送问题线索25条。11个乡镇对辖区内改厨改厕项目进行逐户核查,立案审查4人。严格落实“三盯三公开”机制,全县公布项目建设615项,涉及金额5.93亿元。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实行班子成员包乡镇、干部包村蹲点调研机制,“面对面”收集群众诉求,对253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部“清零”,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5件,立案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153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2020年,会同政法机关研究制定《南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11件25人,诫勉谈话2件2人,问责15人。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0年,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全部进行点名公开通报曝光。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查处因作风不严不实、工作失职失责问题48件。

【巡察工作】 2020年,开展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工作,巡察12个县直单位、36个村级党组织,提前完成届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全年共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203条,移交问题线索11条,立案审查4人。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成立巡视巡察整改督导组,对被巡察的11个乡镇113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一律按照“三查一审”销号制度销号,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点名通报,提高整改质量。组织召开乡村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树标榜推后进,全县巡察整改完成率达95.7%。统筹抓好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纪委《指导意见》指出问题、中央纪委调研督导和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自治区脱贫攻坚“四合一”考核反馈问题等6项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www.xing528.com)

【日常监督】 2020年,积极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格局,采用个别谈话、会议监督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全年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26份。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2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21人次,占68.2%;第二种形态90人次,占27.8%;第三种形态11人次,占3.4%;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0.6%。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2020年,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年内,县纪委提名调整4名派驻机构负责人。制定《南丹县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南丹县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联动,监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全年对2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12月23日,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成立11个乡镇监察办公室,与对应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每个乡镇监察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监察干部,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延伸改革。

【案件审查调查】 2020年,强化信访举报工作,投入20多万元建成信访举报接待中心,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6件,初核96件,了结62件,转立案8件次。强化审查调查,制定“走读式”谈话管理办法、问题线索分流管理工作办法等,投入77万元升级改造县纪委办案区和建成3个乡镇规范化谈话室,全年办案实现“零事故”。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和容错纠错机制,制定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细则,对52起不实举报的信访件予以了结,公开澄清不实举报2件2人。

【廉政宣教】 2020年,坚持“以案促改”,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召开违纪款清退现场会并清退违纪款3.75万元,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61人次,公开公布案件177起,通报典型案例49件63人,督促全县各单位开展“以案促改” 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1.5万余人次,督促8个案发单位针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干部队伍建设】 2020年,把执纪执法“大战场”当作练兵“大课堂”,组织14名纪检监察干部以干代训,选派20人参与上级纪委或巡察工作,举办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班,培训118人次。强化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规的学习应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从乡镇、县直单位选调,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等形式,考察35岁以下干部7人进入纪检监察队伍。参加河池市纪委监委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党纪法规国史知识竞赛活动获团体一等奖。强化自我监督,对审查调查不力、线索“零”移送的9个乡镇和11个纪检监察组进行约谈,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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