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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与校(理)董事会制度的尝试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见,我国的高职高专院校很有必要建立由企业人员参与的理事会制度,这不仅是世界各国以及澳大利亚技术与继续教育发展的经验,也是我国当前教育改革的政策方向。因此,增加行业、企业参与的学院董事会制度是一种稳妥可行的体制。在目前的经济形势和高校体制下,应该怎样运作这种企业人员代表参与的高职院校董事会制度呢?为了充分尊重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减少运行费用和成本,这些董事只是定期或者不定期参加董事会会议和活动。

企业参与校(理)董事会制度的尝试

澳大利亚的经验可知,他们有些教育团体是企业主导的。我国有关的职业教育团体企业参与很少,高职院校的教育团体则更少。要想职业教育与企业密切合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由企业人员参与的教育团体。

《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指出:“鼓励职业院校建立由行业、企业代表组成的理(董)事会制度。”可见,我国的高职高专院校很有必要建立由企业人员参与的理事会制度,这不仅是世界各国以及澳大利亚技术与继续教育发展的经验,也是我国当前教育改革的政策方向。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还没有建立校内的理事会制度,即使有的高职院校设立了教学指导委员会或者教学督导委员会等机构,往往是教学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是校内的一些资深教师组成的,没有校外企业界的管理和一线技术人员参加。1997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建工系曾经邀请了一些企业界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教学计划制定,结果很不理想。他们认为,许多理论课在工作实践中根本没有用,大量削减理论课和公共课,要求加强行业实用技能的训练。这些意见没有得到学校的认可,因为教师不支持这样做,技能训练不是他们的强项。而且违背了教育规律,学校不是工场。实质上,这个教学计划审定会的权力在学校,而不在企业。高职教育是属于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是与企业最为接近的教育类型。高职院校不是企业,具有独立的教育功能。笔者不赞成建立以行业为主导的理(董)事会制度,因为这样会损害高职院校的教育职能,强化了他们的工具职能。而且权力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行业单有权力没有义务,对于高职教育来讲不是好事情。即使澳大利亚建立了以行业为主导的TAFE董事会,事实上不利于TAFE学院的发展。因此,增加行业、企业参与的学院董事会制度是一种稳妥可行的体制。

在目前的经济形势和高校体制下,应该怎样运作这种企业人员代表参与的高职院校董事会制度呢?假如发动企业主动参与,对于他们如果没有什么可以看得见的利益而只有责任,恐怕不是长久之计。而且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根本无暇顾及高职院校的教学改革。假如号召高职院校自觉实行这种体制,无异于让他们自己来管家,尽管他们需要企业人员的参与借以加强校企合作,然而动力不足,何况需要经费支持。笔者建议教育主管部门组建一个半官方半民间的行业指导委员会,聘请各行业退休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由政府出资每年派2人到各个高职院校参与他们董事会的活动。每年的专业人员不同,广泛吸收各个行业对于高职院校办学的意见。为了充分尊重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减少运行费用和成本,这些董事只是定期或者不定期参加董事会会议和活动。鉴于工作方便方面考虑,一般从当地聘请行业人士。(www.xing528.com)

在高职高专的教育团体中,应当增加5%~10%的企业人士参加,反映企业对高职高专院校的要求。我国现存一些高等职业教育团体基本是由高职院校的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组成,来源单一,成分单调,不利于发挥教育团体的中介作用,不能够广泛代表各个方面的利益。因为参加团体一般要交纳费用,而多数企业不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需要政府在高等职业教育团体组成上提出这方面的要求。我们不必要建立以行业为主的教育团体,这不利于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发展,但是需要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这样,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产学结合方面有利于反映企业的要求,增强高职高专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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