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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MOA的驱动模型研究与优化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发包方的动机、机会和能力与承包方的创新能力知识转移是指知识从有知识的一方向合作方进行转移。然而跨边界组织之间的知识转移并非畅通无阻的,这可能受到权力不均衡、机会主义以及不对称学习等因素的阻碍。图4-2基于MOA的概念框架首先,知识分享的动机促进了知识分享方向合作者公开知识并持续传授知识。

基于MOA的驱动模型研究与优化

(一)发包方的动机、机会和能力(MOA)与承包方的创新能力

知识转移是指知识从有知识的一方向合作方进行转移。然而跨边界组织之间的知识转移并非畅通无阻的,这可能受到权力不均衡、机会主义以及不对称学习等因素的阻碍。由此,知识转移方在转移知识的时候总是比较犹豫(Zhou et al.,2014)。跨边界的知识转移是有粘性的(Szulanski,1996),是否有效进行知识转移需要双方企业共同努力,而不是通过单方企业的努力就可以完成的。对知识传授一方的企业来说,他们分享的动机、机会和能力可能会影响知识转移过程以及接受方的能力积累。知识传授方的能力积累不是被动的和单独的学习过程,而是知识分享方进行交互式的学习,形成难以复制的资源或能力(Lane et al.,1998)。知识转移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知识的透明性(transparency)和接受方的接受能力(receptivity)(Larsson et al.,1998)。在本文中,知识的透明性通过发包方的MOA来决定,接受方的接受能力通过承包方的MOA来决定。

图4-2 基于MOA的概念框架

首先,知识分享的动机促进了知识分享方向合作者公开知识并持续传授知识(Reinholt et al.,2011)。当发包方愿意同承包方进行长期合作时,其将在一定程度上信任承包方,认为对方有较低的机会主义,这将促进知识的分享。由于企业间知识存在粘性,知识的转移并非轻而易举实现的,同时知识的转移也需要企业各个合作方进行大量的努力(Chang et al.,2012)。如果发包方没有意愿同合作方进行长期合作,则他们并不愿意向合作方泄露企业相关信息,使得知识难以传递至承包方。

其次,知识分享的机会为知识分享提供了平台。在本文中,知识分享的机会是通过发包方参与新产品开发来体现的。在新产品开发的过程,发包方作为需求信息提供者和共同开发者参与进来(Fang,2008),为隐秘知识的转移提供了机会。发包方参与促进了和承包方的沟通和频繁的互动,利于他们对同一事物达成一致的观点和认识(Brown et al.,2001)。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知识没有必要通过明细的书面形式表达出来,承包方可以观察并学习那些难以表达的隐秘性知识,以促进能力的积累。

最后,知识分享的能力为知识分享提供了可能。这里,发包方是否引进新思想和方法,是发包方创新能力的主要体现(Calantone et al.,2002),这可以视为发包方的知识基础和知识存储(knowledge base and knowledge stock)(Wang et al.,2004),为承包方学习提供了源泉。如果发包方有足够的能力进行知识分享,他们将起到示范作用,这时候知识转移才有可能发生。若发包方为一些技术落后、没有创新知识的企业,这时候发包方并没有新知识向承包方转移。知识分享方MOA的三个因素使得知识更加开放,促进了隐秘和粘性知识的转移,进而为知识接受方能力的积累提供了外部条件(Chang et al.,2012)。由此,得到如下假设:

假设1:承包方的创新能力与知识传授方的(a)长期合作意向(动机)、(b)参与(机会)和(c)创新性(能力)呈正相关,知识的转移不单单取决于MOA中的单个因素,而且取决于这些因素之间的结合(Blumberg et al.,1982)。首先,如果发包方只有知识分享的动机,若没有机会,则知识难以进行传递。在本文中,若发包方只有意愿和承包方长期合作,但是双方如果不能进行有效地沟通和互动,则难以将隐秘的知识进行转移。同样地,如果发包方深入地参与到承包方的新产品开发中来,但是他们总是对自己的知识有所保留,不愿意向承包方公开,则知识的转移也并不一定是有效的(Chang et al.,2012)。所以,如果发包方有意愿和承包方进行长期的合作,同时双方企业之间经常进行沟通,保持较好的关系,则更有效地促进隐秘知识的转移和承包方能力的积累。

同样地,知识分享方的能力和知识分享方的动机也需要紧密结合的。若知识分享方单单有能力,这时,对知识的接受方来说,这种能力也不一定是开放和透明易学的(Larsson et al.,1998)。当知识传授方有意向对合作者公开知识的时候,知识分享方的知识和能力更有可能进行转移(Hamel,1991)。在本文的研究情景中,当发包方和承包方有意向进行长期合作时,他们则更有动机向承包方公开自己的知识。同时,发包方如果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又有动机来分享知识,这将促进隐秘知识从发包方向承包方进行有效转移。由此,知识分享的动机和能力的结合将促进承包方的创新能力积累。

最后,发包方的能力和机会同样需要结合起来,这样可以更有效地促进隐秘知识的分享和转移(Blumberg et al.,1982)。当发包方具有较强创新的能力的时候,就为知识转移提供了可能。但如果没有转移的平台和机会,知识转移也将受阻。在本文中,发包方的参与促进了双方关系的形成,使得接包方有更多的机会认识和了解发包方。发包方对接包方的创新能力有更多的了解,也利于发包方创新能力的积累。由此,得到如下假设:

假设2:动机、机会和能力之间因素的交互,即(a)长期合作意向与参与(动机和机会)、(b)长期合作意向与发包方的创新性(动机和能力)、(c)发包方的创新性与参与(能力和机会),与承包方的创新能力呈正相关。

(二)承包方的动机、机会和能力(MOA)与承包方的创新能力

知识转移不仅仅需要知识分享方分享知识,而且需要知识接受方有效地吸收和转化知识。这同样可以从接受方的动机、机会和能力这些方面进行理解。接收方的动机表明了接受的意愿、方向和强度(Chang et al.,2012)。如果接受方有向合作者学习的意向,他们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合作者的知识(Wang et al.,2004)。发包方较强的学习意向则能促进他们的主动性和投入程度,利于外部知识的转移(Hamel,1991)。

接受方如果努力寻求创新和学习的外部机会,则有利于为企业内部创新能力的积累提供条件。具体来说,在这里机会寻求主要是强调企业的一种创业者导向。拥有机会寻求的企业采取主动的态势,同时有冒险倾向,并努力追求创新机会(Lumpkin et al.,1996)。这种创业者导向为机会的创造、机会的发现和机会的执行创造了条件(Zahra et al.,2006),使得知识接受者更有效地去获取创新知识,积累能力。

如果接受方有一定的能力吸收外部知识,则可以有效地转化外部粘性知识并对其应用以促进创新能力的形成(Chang et al.,2012)。企业间的吸收能力便于企业认识外部环境,获取外部知识,同时将外部知识进行商业化,促进企业长期能力的积累(Lewin et al.,2010)。承包方的MOA 较强地促进了企业内部的知识接受能力,进而促进了企业间的知识转移。由此,得出如下假设:

假设3:承包方的创新能力与承包方的(a)学习意向(动机)、(b)机会寻求(机会)和(c)吸收能力(能力)呈正相关。

接受方MOA的这些因素通常需要结合在一起,才可以更好地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Blumberg et al.,1982)。首先,学习的意向和机会寻求需要结合才能更有效地促进承包方创新能力的积累。学习的动机是学习的意愿、方向和强度,这并不意味企业会把这些动机付诸实践。学习的动机通常需要企业有机会和平台等外部条件来实施这些意愿(Blumberg et al.,1982;Siemsen et al.,2008)。如果企业能认识到外部创新的机会,这将为企业创新提供更好的方向,为企业采取创新行动提供平台(Hull et al.,2010)。也就是说,接受者的学习动机和机会寻求结合起来将可能更有效地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形成。

同样地,学习的动机还需要与吸收能力密切结合,才能更有效地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积累(Larsson et al.,1998)。吸收能力是过程为基础的能力,帮助企业持续地识别、吸收和利用外部知识(Lichtenthaler,2009)。如果承包方有动机向发包方学习各种知识,吸收能力可以帮助企业实施这些动机。如果企业吸收能力较弱,不能对外部的知识进行吸收和整合,则即使承包企业有较强的意愿进行学习,这些意愿也将成为“美好的愿景”。

最后,吸收能力要和机会寻求结合起来才能更有效地促进承包方的创新能力。企业的吸收能力越高,他们就越强化企业的技术知识,造成“能力陷阱”,而忽略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Lichtenthaler,2009)。对外部机会的寻求,能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最新外部环境的变化,以获取更好的机会进行创新(Hull et al.,2010)。这样,有一定吸收能力的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将外部的创新机会进行整合和有效利用,促进承包企业创新能力的积累。由此,得出如下假设:

假设4:知识接受方动机、机会和能力之间因素的交互,即(a)学习意向与机会寻求(动机和机会)、(b)学习意向与吸收能力(动机和能力)、(c)吸收能力与机会寻求(能力和机会),与承包方的创新能力呈正相关。

(三)创新能力与企业绩效

企业的创新能力具体表现在产品、流程、技术和管理上的创新,这一方面帮助企业对现有资源的挖掘和利用,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帮助企业应对外部动荡的环境,以获取并整合外部资源,提高企业竞争力(李婧等,2010)。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内部高效率地管理,将提高企业的利润率;同时技术、产品等方面的创新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外部顾客多变的需求,提高企业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量(Huang et al.,2013);有效的流程创新以及管理上的创新帮助企业更好地提高投资回报率(Calantone et al.,2002;Hurley et al.,1998;Prajogo et al.,2006)。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有利于企业从各个方面提升绩效。由此,得到如下假设:

假设5:企业的创新能力与企业的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问卷的方式收集数据,以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为研究对象,将问卷发放在北京、深圳无锡东莞、广州这些地区的外包企业。本文在大规模发放问卷之前,首先对5家外包企业的产品和战略经理进行访谈,了解承包企业的创新能力的形成和创新能力积累的机制等,最终形成调研问卷。接着,向企业的外包项目经理和战略经理分别发放271份配对问卷。最终回收199份问卷,除去缺失值较多的无效问卷,最终获得174份有效问卷,有效回收率为64.21%。在这些样本中,有112家民营企业,占比64.37%,62家非民营企业,占比35.63%;有112家民营企业,占比64.37%,62家非民营企业,占比35.63%;78家5年以及以上的企业,占比44.83%,96家5年以下的企业;有75家接包信息技术为主的业务,占比43.10%;99家接包非信息技术为主的业务,占比56.90%;承包方和发包方合作年限上,2~5年较多,有73家,占比41.95%。

为了检验回复偏差,本文根据一些客观数据对回复和未回复的样本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承包业务的类别以及企业成立的年限进行T-test分析,发现不存在未回复偏差。另外,本文为了避免同源方差问题,数据来自企业产品经理和战略经理。具体来说,自变量因变量(发包方和承包发的MOA因素以及承包方企业绩效)来自产品经理,中介变量(创新能力)来自战略经理,这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同源方差问题。

(一)控制变量

创新能力的形成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接包企业的所有权、年限、接包的业务以及接包企业和发包企业之间关系年限(Calantone et al.,2002;Fang,2008;Lin et al.,2010)。在接包企业中,大部分企业为民企,本文将企业所有权视为,民企为1,其他性质的企业视为0,同国企等相比,民企可能更有创业精神。企业的年限通常也是影响创新能力主要的一个因素,在这里将其视为二分变量,5年以及以上的企业视为1,其他视为0。企业年限越久,可能有更多创新能力的积累(Calantone et al.,2002)。最后,和发包企业的关系年限也会影响企业是否进行创新(Fang,2008)。

(二)创新能力的测量

本文为了获得具有理论意义的因子结构,首先使用SPSS软件对174份问卷的创新能力进行了探索性因子分析,如表4-2所示。分析中采用最大方差法进行旋转,同时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最终析出四个因子。结果发现,析出的四个因子的对应的载荷都在.50以上,且不存在严重的交叉载荷现象。所有题项可以解释67.49%的方差。

接着,通过M-plus 6对创新能力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并计算出相应的平均提取方差与综合信度系数,如表4-2所示。各建构的验证性因子的载荷大部分都大于.7,其综合信度系数和平均提取方差也都大于门槛值.7和.5,这表明创新能力的量表有很好的信度水平。另外,四因子模型显示了较好的拟合,如χ2(d.f.)=592.30(224),TFI(Tucker-Lewis index)=.88,CFI(the comparative fit index)=.89,SRMR(Standardized root of the mean square residual)=.05,RMSEA(root-mean-square error of approximation)=.09。

为了检验创新能力的判别效度,我们假设创新能力在高阶建构中,某一对建构相等(三因子),然后将三因子模型同创新能力高阶建构中含有四因子模型的拟合指数进行比较,如表4-3所示。同四因子模型相比,△χ2/△d.f.都有显著的变化,表明不同的建构有显著的不同。另外,本文对不同模型的拟合指数进行了比较,发现高阶四因子模型为最优。

表4-2 创新能力:潜变量及其测量条目与信度等

注:CFA是探索性因子分析,EFA是探索性因子分析。

表4-3 备选模型比较

(三)测量以及建构的信度与效度

本文的测量都尽量从已有文献获取,使用的是7点里克特量表,具体测量以及文献来源如表4-4所示。这里将创新能力视为有四因子的高阶因子进行分析。(www.xing528.com)

1.信度

首先,本文使用整体模型进行了验证性因子分析,并计算出相应的平均提取方差与综合信度系数(如表4-4所示)。各建构的载荷基本都大于.7,且在.001水平上显著。另外各建构的综合信度系数大部分也都大于.7的标准,均提取方差也大于.5的标准,这表明本文所用量表信度较好、可靠性较高。

表4-4 验证性因子分析:潜变量及其测量条目与信度等

续表

续表

2.建构效度

为了比较判别效度,我们将平均提取方差与各系数平方进行比较(Fornell & Larcker,1981)(单变量如企业的所有权、年限、接包的业务以及接包企业和发包企业之间关系年限除外),发现平均提取方差大于各系数平方,也即各变量之间有较好的效度。相关系数表如表4-5所示。

表4-5 相关系数表

注:*p<.05

研究结果

(一)直接效应的检验

本文使用Smartpls2.0对主效应进行分析,路径系数如表4-6所示。结果发现,发包方MOA中,发包方长期合作导向和创新性促进了承包方的创新能力(β=.08,p<.1;β=.24,p<.01),即H1a与H1c得到支持。而发包方参与并没有影响创新能力(β= −.06,p>.1),则H1b没有得到支持。知识接受方的MOA中,三个因素都促进了创新能力(β=.18,p<.01;β=.18,p<.01;β=.20,p<.01),即H3a、H3b、H3c都得到支持。最后,为了研究的完整性,也验证了创新能力和绩效之间的关系。创新能力促进了企业绩效(β=.45,p<.01),即H5得到支持。

表4-6 路径系数

注:*p<.10,**p<.05,***p<.01。

(二)交互效应的检验

本文使用层次回归模型来验证交互效应,如表4-7所示。为了减少多重共线性,本文首先将主效应变量和调节变量进行去中心化处理。本文又对每个模型进行VIF检验,发现VIF值都小于2,表明并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模型1加入控制变量对创新能力的影响;模型2加入主效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MOA,结果与路径模型的检验中作用基本一致,发包方创新性、学习意向、机会寻求、吸收能力促进了创新能力(β=.26,p<.01;β=.15,p<.1;β=.19,p<.05;β=.18,p<.1),而长期合作导向和关系互动对创新能力没有影响(β=.06,p>.1;β= −.08,p>.1)。模型3到模型5测量了发包方的MOA两两交互效应对承包方创新能力的影响。具体来说,模型3检验了长期合作导向和发包方参与的交互效应的影响(β=.13,p<.05),模型4检验了发包方创新性和发包方参与的交互效应影响(β=.14,p<.05),模型5检验了发包方创新性和长期合作导向的交互效应影响(β=.12,p<.1)。模型6到模型8测量了承包方的MOA两两交互效应对承包方创新能力的影响。具体来说,模型6检验了学习意向和机会寻求的交互效应的影响(β=.11,p<.05),模型7检验了承包方吸收能力和学习意向的交互效应影响(β=.09,p<.1),模型8检验了承包方的吸收能力和机会寻求的交互效应影响(β=.11,p<.05)。

结果

(一)讨论

这一研究通过对服务外包企业创新能力的探讨,以及识别其形成机制和影响结果,为服务提供商积累创新能力提供了指导。

本文发现服务外包企业中,创新能力包括产品、流程、管理和技术四个方面的时候是最理想的模型。已有创新能力的相关研究较多地将其作为单个维度进行研究(Calantone et al.,2002;Hurley et al.,1998;Liao et al.,2007),这将失去创新能力丰富的内涵,也很难以为企业提供细致有效的指点。

本文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的MOA角度探讨了创新能力的积累机制,发现这两组因素都会影响到创新能力。这较大程度地丰富了服务外包业和知识转移的相关研究。实证研究发现发包方的参与并没有促进承包方的创新能力,可能的原因在于在服务外包业中,承包方和发包方来自世界各地,发包方如果只是通过网络形式提供一些显性的知识信息,这将弱化隐性知识转移的效果。同时实证结果发现发包方和承包方MOA的其他因素都促进了创新能力。首先,这从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服务外包业的相关研究。已有的服务外包业中,较多研究更多关注发包方外包决策的选择、外包战略、外包中遇到的困境等(Barthelemy,2003;Gonzalez et al.,2006;Lacity et al.,2009),对承包企业方的研究较为有限(Plugge et al.,2013)。而本文对承包方能力积累的因素和机制的研究,对已有服务外包领域的相关研究有一定的补充。

另外,这也从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知识转移的相关研究。知识转移的大量研究从知识的接受方来探讨如何获取知识,或者从知识的传授方来分析如何促进分享知识。知识的成功转移不仅仅取决于知识传授方公开知识,而且取决于知识接受方的接受能力(Larsson et al.,1998),从双方角度进行的实证研究还比较有限。本文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的MOA来探讨创新能力的积累。本文实证结果发现:虽然知识传授方中某些因素(如发包方参与)并不能影响接受方创新能力的积累,但是当和发包方其他因素(发包方的长期合作意向和发包方的创新性)同时存在的时候,将促进承包方的创新能力积累。同样地,承包方的MOA两两因素交互的时候,也都较强地促进了承包方创新能力的积累。

(二)实践启示

首先,在服务外包业中,对承包企业而言,它们可以在向发包方提供服务的时候,向它们学习并积累自己的创新能力。企业在积累创新能力的时候,要从产品、流程、管理和技术四方面全面发展。

接着,在服务外包业中,企业创新能力的积累不仅仅应该关注企业内部的因素对创新能力的影响,而且要对知识传授方识别并向其学习。具体来说,承包企业如果要进行创新能力的积累,他们应努力识别有动机、能力和机会进行知识转移的发包方,如长期合作导向、发包方的参与以及发包方的创新性。对待这样的发包方,承包企业努力和它们进行深入互动并保持长期合作。

最后,这些因素都不是独立存在的,需要共同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Blumberg et al.,1982)。尤其对知识传授方来说,传授的动机、传授能力和传授机会需要相互结合才可以更有效地促进发包方创新能力的积累。由此,承包企业若旨在提高创新能力,则需要有意地寻求和选择有能力、有动机和有机会传授知识的发包方。同时,作为承包企业,它们也应该首先建立一系列创新机制和文化,有意识地学习外部知识,持续寻求外部创新机会,不断提升自己的吸收和应用能力。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全面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三)局限和未来的研究方向

本文主要通过服务外包企业来探讨承包企业创新能力的构成以及形成机制,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指出局限才有利于未来更好地展开新的研究。

首先,服务外包中创新能力是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本文虽然基于横截面数据从承包方和发包方角度在一定程度上探讨了创新能力的形成机制,但是如果能采用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则可能更有效。未来研究可以利用时间序列数据进行一些验证。

其次,本文主要探讨发包方和承包方的MOA如何影响创新能力的形成,未来研究可以探讨针对知识传授的发包方提供的外部知识,承包方如何将自己的吸收能力转化为自己的创新能力。另外,未来可以通过限制因素模型(constraining-factor model)限制并排除一些因素来探讨其他因素对能力积累的影响,如 Siemsen et al.(2008)通过限制因素模型发现没有机会和能力,只有动机去分享知识是没有效果的,未来研究可以尝试通过这种模型来探讨能力的积累。

最后,本文主要探讨了创新能力的形成机制,而对不同创新能力如何影响企业绩效并没有太多探讨。如何将能力转化为企业绩效以及竞争优势也尤为必要,未来研究可以更细致地探讨哪些创新能力在哪些情景下相对更重要,这样将为承包方提供更细致地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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