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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协力,共创香港民主发展新未来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今天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的又一个重要决定。上述五个“明确”,最核心、最重要的,也是广大香港市民最关注的,是明确了普选时间表。

齐心协力,共创香港民主发展新未来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的又一个重要决定。这个决定是在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行政长官报告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基本法规定和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

决定通过后,我和李飞、张晓明即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赶来香港参加各界人士的座谈会。我们这次来,一是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内容,二是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情况,三是谈谈对人大决定内容的理解和体会,四是回答有关这次决定的问题。一句话就是沟通交流,加深理解。只有正确理解了人大的决定,才能正确贯彻人大的决定。

开讲之前,我想有必要先明确一个问题,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区的政制发展问题作决定,是中央的宪制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地方行政区域政治体制的决定权在中央,这是单一制国家的应有之义,已经体现在国家宪法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中。为什么要先明确这个问题?因为这是沟通交流的平台。只有大家站在同一个平台上,才有沟通的条件,如果大家站在不同的平台上,就像著名相声“关公战秦琼”一样,既无法沟通,也无法交流。我很高兴地看到,在绿皮书咨询期间,有两组民意调查数据显示,有接近70%的受访市民认为,要尊重中央政府的宪制权力,香港政制发展方案的最终决定权在中央。

现在向大家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内容。这个决定刚公布不久,也许在座的有些人还没有看到。(www.xing528.com)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可以概括为五个“明确”:一是明确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普选时间表,这就是:2017年行政长官可以由普选产生;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立法会的全部议员可以由普选产生,也就是说,立法会可以普选的最早时间是2020年。二是在明确2017年这个普选时间表的前提下,明确了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可以作出循序渐进的适当修改,但是立法会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员各占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立法会对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维持不变。三是明确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在实行普选前的适当时候,行政长官须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就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然后由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两个产生办法修改的法案及其修正案,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者备案。四是明确了行政长官普选时提名委员会可参照基本法附件一有关选举委员会的现行规定组成。五是明确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表决程序如果未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都继续适用原有办法。

上述五个“明确”,最核心、最重要的,也是广大香港市民最关注的,是明确了普选时间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普遍认同行政长官报告中下面这段话:“市民对按照基本法达至普选的目标,是殷切期待的。市民、政党、立法会议员、区议会、不同界别均认同应早日订出落实普选的方案,特别是普选时间表,这有助于减少社会内耗,亦有利于香港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普选时间表作出明确,既是履行宪制责任,表明中央不仅把最终达至普选目标郑重写进基本法,而且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基本法,也是对香港社会这一期盼的积极回应,充分体现了中央听取港人意愿和诉求的诚意,也充分表明了中央对广大港人的信任,相信我们香港人不仅能够创造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奇迹,在经济发展上谱写了一个令人称赞的香港故事,也一定有智慧、有能力落实好、实行好普选,在民主发展上再谱写一个令人称赞的香港故事。

下面,我着重就如何正确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谈几点认识和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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