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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普选问题的复杂性及其优化方向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下面我想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香港普选问题的复杂性。香港人还普遍认为,普选就是直选。其次,香港社会存在的两个根本问题,又增加了按照西方自由民主理论设计香港普选制度的危险性。第一个问题是香港的社会政治生态,突出的是反共问题。

香港普选问题的复杂性及其优化方向

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2007年之后理论上就可以实行普选,而香港人也普遍希望普选,让香港实行普选,不是最简单的事情吗?下面我想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香港普选问题的复杂性。

在香港有一个简单的逻辑,这就是政制发展等于民主,民主等于普选,普选等于普及而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逻辑的背后是西方自由民主理论,在香港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这种理论认为,以主权在民为基础建立的民主制度,现实可行的方式是代议制,即由选民选出其代表行使政府权力。选举是政府获得授权及合法性的唯一来源。这种选举必须是真正的选举。只有“全开放竞争型选举”才是真正选举,即提名要开放,除了公民身份、出生地和年龄等因素外,不能有其他限制;要允许不同政见的多个候选人竞争同一职位,使选民有“真正”选择。社会上不同的利益、阶级、信仰、宗族,都可以自由地组织起来,参与选举或影响选举的结果。香港人还普遍认为,普选就是直选。由于香港深受西方民主自由观念的影响,有很多人都信奉这一理论,这就是反对派的主张在香港社会有广泛支持的根本原因。“全开放竞争型选举”本身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在香港能否按上述观点实行“全开放竞争型选举”?能否实行这种普选?这就涉及西方自由民主理论是否适用于香港的问题,同时也涉及香港社会存在的两个根本问题,或者说两个特殊情况。

首先,西方自由民主理论是关于国家或独立政治实体的政治理论,而香港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把这一理论套用到香港,缺乏这一理论赖以成立的前提。在座的各位都知道,一个国家的管理制度与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管理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有主权,而地方行政区域没有主权。现代国家的管理制度建立在主权在民的基础上,西方自由民主理论也是以此为出发点的,而地方行政区域既然没有主权,其管理制度自然也就不能以主权在民为理论基础。我说把西方自由民主理论套用到香港,缺乏这一理论得以成立的前提,主要的就是这一点。地方行政区域管理制度的理论,最多也只能以地方自治为理论基础,而地方自治是要受到国家主权约束的。香港基本法草案说明中强调香港的政治体制要符合香港特区的法律地位,讲的就是这个意思。按照香港基本法第45条和第68条的规定,两个产生办法要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原则而规定,这个实际情况是什么?香港是中国的一个地方,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这是一个最重要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讲,即使按照西方自由民主理论,参与政治活动的主体必须是负有效忠国家基本义务的本国公民,而且还必须有一整套法律制度来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但在香港,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不仅有中国籍人士,也包括外国籍人士;尽管基本法第23条明确作出了规定,但回归已经15年还没有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西方国家普遍都有的禁止接受外国政治捐款、限制外国代理人从事政治活动的法律也付诸阙如,相反,还经常有参政者到外国寻求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在这种情况下,按照西方自由民主理论来设计香港的普选制度,很可能使香港特区政权落到外国代理人手中,不仅国家安全得不到保障,就是香港本地的政治安全也没有保障,使“港人治港”徒具形式。前不久在香港发生大规模的反对国民教育游行、示威活动,在“新界”上水反对内地水客的游行中,有人打出了英国的米字旗,叫喊出“中国人滚出香港”的口号,虽然只是极少数人的行为,这也说明在香港实行普选时,如何保障国家和香港本地的政治安全,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这也说明,在香港照搬西方自由民主理论来设计普选制度,是不可行的。

其次,香港社会存在的两个根本问题,又增加了按照西方自由民主理论设计香港普选制度的危险性。这两个根本问题是什么呢?

第一个问题是香港的社会政治生态,突出的是反共问题。比较典型的事例是,2010年上半年,为了争取2012年政改方案获得通过,香港中联办领导与民主党主席×××进行了接触,随后,×××发表了一篇报告,详细叙述了与中联办领导接触的过程。在这篇报告中,×××再三表明,民主党虽然与中联办接触,但没有放弃“结束一党专政”的立场,也就是说没有放弃反共立场。×××意犹未尽,2011年5月连续在《明报》上发表了三篇文章,推销其所谓的民主化战略和战术,这三篇文章很有代表性、典型性,可以说是反对派力量的政治宣言书。文章称“香港民主派的对手是在北京管治整个中国的中共中央及其领导的中央政府”,提出“香港的民主运动与发展,已成为全国的运动与发展的一部分;香港的政治命运,基本与大陆联系在一起,我们在某程度上,已分担了整个国家民主发展的重担。正是如此,海外流亡的民运人士都认为,香港是国家走向民主的最前线。我们争取打开的民主大门,表面上属于香港的,其实可能是全国的大门,因为这可能涉及全国的政治改革的关键性的第一步”。在这三篇文章中,×××把中央政府称为专制政权,把他们与中央政权的矛盾界定为敌我矛盾,归结起来,依然是反共。为什么×××再三公开表明其反共立场呢?

第一,香港民主党是靠反共起家的。长期以来,民主党与“支联会”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而“支联会”的宗旨是什么?就是所谓的“结束一党专政”,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央政府。总结香港引入立法会直选以来民主党获取选票的途径,就是煽动香港市民对中央政府的不信任情绪,然后以捍卫香港人的权利和自由等口号,争取社会支持香港回归以前如此,回归以后也如此。由于中央正确地贯彻“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再加上国家不断发展强大,对香港的繁荣稳定给予强有力的支持,香港市民对中央政府的认同日益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把矛头指向特区政府,通过煽动市民对政府的不信任,以监督者自居,捞取选票。无论是反中央还是反特区政府,其本质都是反共。所以,民主党与中联办接触,唯恐失去“贞操”,就急于表白没有放弃反共立场。

第二,在香港反共有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我们大家都在讲香港是一个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自觉不自觉地回避香港另一个中心,这就是国际情报中心,西方国家实施对华战略的前沿阵地。香港的这一地位决定了西方国家的反华势力必然要在香港扶持其代理人,而香港经历了150多年英国殖民统治,又为西方国家扶持其代理人提供了条件。香港反对派坚持其反共立场,与西方反华势力的立场是高度一致的,一直获得他们的背后支持。而他们的支持,又坚定了反对派的反共立场。所以,出于向他们背后支持者交代的考虑,民主党与中联办接触后,也必须出来表明他们没有放弃反共立场。(www.xing528.com)

回到我们讨论之中的问题,香港回归15年,历次立法会分区直选,反对派阵营一直获得60%左右的选票,这就是现实的香港社会政治生态。由于反对派坚持反共立场,在我们这样一个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中,特区政权落入他们手中,国家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与特区关系势必无法维持,“一国两制”实践就可能归于失败。

第二个问题是香港工商界政治利益问题。香港要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生活方式不变,保护工商界利益,尤其是其政治利益,是题中应有之义。但反对派提出,按照“全开放竞争型选举”,立法会普选必须废除功能界别选举。2004年4月26日我到香港解释人大常委会决定时专门讲了这个问题,其中我说到,如果“使赖以支撑资本主义的这部分人的利益、意见和要求得不到应有反映,那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又如何来保持呢?工商界的利益如果失去宪制上的保护,最终也不利于香港经济的发展,如此,也就脱离了基本法保障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的立法原意”。香港工商界的政经利益保护,是一个十分特殊的问题。它特殊在什么地方?

第一,香港的特殊地位。香港本身没有什么资源和实体经济,它能够成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关键在于地理位置和优良的营商环境,为国际经济活动提供服务。这就决定了香港的资本流动性很强,不是必然要以香港为家。在基本法起草过程中,香港工商界坚决反对在香港立即实行普选,他们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你用手投票,我用脚投票”,就反映了这种情况。在香港过渡时期,我国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争取香港工商界不迁册,同时,在两个产生办法问题上作出了有利于工商界政治参与的安排,还允许外籍人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政治权利,主要目的都是为了使香港工商界以香港为家,事实证明,这对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香港工商界的政治利益得不到适当照顾,势必影响他们在香港的投资,香港经济将更加成为浮萍一片,香港繁荣稳定将受到严重影响。

第二,香港工商界参政的特殊历史。在英国殖民统治下,香港居民是没有民主权利的,工商界也不例外。但与一般市民不同,香港工商界只要政治上不反对英国的管治,其利益得到英国政府的保护,港英政府也比较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也就是说,香港工商界的利益一直是得到自上而下的保护,而不像其他西方国家,靠自己组织力量参政来保护其利益。香港回归后,这种情况延续了下来,具体体现在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选委会的构成工商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立法会一半议员由功能界别选举产生,从宪制上保障其政治利益,这也是香港一个特殊的地方。

第三,香港特殊的经济结构。前面讲过,香港实际上就是一个国际经济城市或者说是国际经济活动平台,目前,香港服务业收入占到GDP的92%,就充分说明这一点。我们通常所说的香港工商界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呢?集中在地产、金融、贸易、航运以及旅游服务业等,香港的这些行业有一个特点就是产业链比较短,而且香港地方小,竞争激烈,工商界内部难以形成统一的政治力量。如果采取“全开放竞争型选举”,他们的政治利益将难以得到充分保护。所以,这次政改采取“一人两票”方案后,我听到工商界最大的担心就是由此发展下去会取消功能界别选举,因此,强烈要求中央明确保留功能界别选举制度。

综上所述,香港社会受西方自由民主理论的影响,一讲到“普选”,就要采取西方主要国家实行的全开放竞争型选举,同时,香港社会存在的两个特殊情况又不允许香港完全采用这种选举方式,这就是香港实行普选面临的主要难题。如果说以前还可以回避这个问题的话,随着在香港实行普选的来临,这个问题已经避无可避。这就是我们未来处理香港普选问题的复杂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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