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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原则: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诚信原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任何组织、个人参与经济社会生活必须遵守的原则。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在通常情况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如果违反诚信原则,也会违反具体的法定义务。尽管遵守诚信原则与履行法定义务有一定的重叠,但诚信原则对有效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诚信原则: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诚信原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任何组织、个人参与经济社会生活必须遵守的原则。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同样地,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也应当诚实守信,在个人信息处理的各环节尊重个人信息权益,基于诚实的态度,善意地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恪守其作出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承诺。

在通常情况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如果违反诚信原则,也会违反具体的法定义务。例如,信息处理者故意隐瞒、掩饰个人信息处理目的、范围,在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处理个人信息,超出其收集个人信息时确定的目的和范围处理个人信息,为了降低成本不依法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通过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阻碍个人依法行使信息权利等。

尽管遵守诚信原则与履行法定义务有一定的重叠,但诚信原则对有效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具有重要作用。法律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及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的规定难以详尽,同时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个人信息保护和利用领域可能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较为原则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诚信原则判断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是否正当、合理,妥善处理个人信息保护和利用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www.xing528.com)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释义]本条是关于目的明确和最小化处理原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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