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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个人信息保护国际治理的关键内容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积极参与个人信息保护国际规则的制定,既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有利于推动形成公平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国际规则。推动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之间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等互认,一是有利于从源头防范和化解个人信息保护国际冲突,降低个人信息保护成本,促进个人信息保护和利用。

参与个人信息保护国际治理的关键内容

第一,积极参与个人信息保护国际规则的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相对新兴的领域,虽然有一些比较有影响力的区域性规则,但相关制度总体上尚处于探索和发展之中,还没有形成全球统一且成熟的国际规则。我国积极参与个人信息保护国际规则的制定,既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有利于推动形成公平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国际规则。

第二,促进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合作交流加强相互信任和支持,有效保障个人信息权益,促进个人信息有序流动。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领域,包括规则制定方面的合作,也包括执法、司法等领域的合作,还包括技术层面的合作。合作主体方面,既包括促进政府之间的合作,也包括促进企业、行业等相互合作。通过国家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协定,是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方式。例如,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向我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条件等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www.xing528.com)

第三,推动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之间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等互认。规则标准“软联通”是推动国际交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方式。推动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之间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等互认,一是有利于从源头防范和化解个人信息保护国际冲突,降低个人信息保护成本,促进个人信息保护和利用。二是提升我国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的国际影响力,增强我国参与个人信息保护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国家推动规则、标准等互认,一方面,需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标准的制定,为国际规则、标准与我国规则、标准的衔接奠定好的基础;另一方面,我国制定相关规则、标准,也需要深入研究国际规则和实践情况,做好必要的衔接和应对。此外,还需要在国际交往中重视这方面的协商、谈判,积极推动规则、标准等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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