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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机会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办金融机构:全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由各级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承担,其他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农村妇女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机会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是根据2009年7月,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妇联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 (财经[2009]72号)精神,在西部省(区、市)实施的由中央财政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全额贴息的特殊优惠政策。

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包括:有可行性生产经营项目、有创业愿望和能力、有还贷能力的农村妇女,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

贷款额度:个人首次最高可贷8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

贷款贴息标准和范围:对个人从事微利项目发生的贷款,由中央财政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贴息。我省规定的微利项目具体指除广告业、桑拿业、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项目。

担保方式:申请人应为贷款提供反担保,具体方式按照各银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基本规定实行。银行可灵活采取以下担保方式:以财产(房产)抵押、公务员信用作为担保。以农户的林权作为担保物。以农户联保、动产担保、“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或“协会基地)+农户”等多元化担保方式担保;对女性创业经资信评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免除担保发放信用贷款。(www.xing528.com)

还款方式:个体经营者小额担保贷款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款,结息方式按照银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企业经营者小额担保贷款还款方式由担保机构与经办银行共同商定。

经办金融机构:全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由各级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承担,其他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办理程序:农村妇女按行政区划向户籍所在地妇女组织提交借款申请,当地妇联按村级→乡级→县级妇联组织的程序对借款人申请进行逐级把关后由县级妇联统一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查后推荐至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审核。担保机构审核通过后承诺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贷款手续。工会、团委推荐的贷款申请人,在完成初审后将资料提交妇联,由妇联统一报人社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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