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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养老:给父母幸福的责任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每个人都由父母所生,并由父母千辛万苦抚养成人。因此,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子女赡养,天经地义。赡养父母不仅要让父母衣食无忧,而且要尽可能改善父母的生活条件,以颐养天年。现实生活中,不但不养老还视父母为累赘,遗弃、虐待父母的也大有人在。黎芗有语小在下,老在上,对父母尽心奉养并顺从,是为孝。对父母奉养尚且不易,顺从更为困难。

孝顺养老:给父母幸福的责任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每个人都由父母所生,并由父母千辛万苦抚养成人。因此,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子女赡养,天经地义。赡养父母不仅要让父母衣食无忧,而且要尽可能改善父母的生活条件,以颐养天年。

过去,农村并无养老金制度,老年人全靠子女供养,所以有“养儿防老”之说,子女特别是儿子越多,老来生活越有保障,所谓“多子多福”。即使儿子们都比较穷,但有儿子在,至少饭是有的吃的。如不少家庭对父母实行“轮饭”制,就是让老人轮流到几个儿子家吃饭。第一个月去大儿子家,第二个月去二儿子家,第三个月再换一个儿子。这种做法尽管有儿子们不想独自承担赡养责任的嫌疑,对老人来说也比较折腾,但总比吃不上饭要强。

现实生活中,不但不养老还视父母为累赘,遗弃、虐待父母的也大有人在。时不时听说,某地某人自己住着富丽堂皇的别墅,却让母亲住在破房子里,也听过子女打骂老母亲,不让母亲吃饭的丑闻。但这些不齿行径往往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www.xing528.com)

黎芗有语

小在下,老在上,对父母尽心奉养并顺从,是为孝。对父母奉养尚且不易,顺从更为困难。在农村,不少子女多的家庭里常出现有事找女儿、财物归儿子的情形,最后造成儿子不养、女儿不爽的局面,老无所养、老无所依的悲剧就此发生了!因此,尽孝还得上像上,下像下,老像老,小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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