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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的核算和核销规定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单位收到的商业汇票,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应收账款应当在资产已出租或物资已出售、且尚未收到款项时确认。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三)应收账款的核销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应收账款的核算和核销规定

(一)核算科目介绍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应收账款(1212)科目,用以核算行政单位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当收取的款项。行政单位收到的商业汇票,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该科目应当按照购货、接受服务单位(或个人)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应收账款应当在资产已出租或物资已出售、且尚未收到款项时确认。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二)主要账务处理介绍

1.出租资产发生的应收账款

(1)出租资产尚未收到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2)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照应缴的税费,贷记“应缴税费”科目,按照扣除应缴税费后的净额,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

2.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

(1)物资已发出并到达约定状态且尚未收到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2)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收到商业汇票

(1)出租资产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出售物资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2)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中,出租资产收回款项的,还应当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照应缴的税费,贷记“应缴税费”科目,按照扣除应缴税费后的净额,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

行政单位应当设置“商业汇票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笔应收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等相关信息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三)应收账款的核销(www.xing528.com)

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1.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本科目。

2.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等科目。

(四)核算举例

[例12] 3月1日,东昌市教育局将一处闲置房产出租给某非营利性教育组织。合同规定该房产月租金2万元,租金按月收取。当日,东昌市教育局会计科根据相关凭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2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 000

[例13] 3月末,收到当月租金2万元,应交5%的营业税,并应按纳税额的7%和3%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东昌市教育局会计科根据相关凭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应收账款 20 000

借:其他应付款 20 000

贷:应缴税费 1 100

应缴财政款 18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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