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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其他应付款的登记与保留登记记录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核销的其他应付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借:其他应付款 1 200贷:库存现金 1 200

核销其他应付款的登记与保留登记记录

(一)核算科目介绍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其他应付款(编号:2305)科目,用以核算行政单位除应缴财政款、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政府补贴款、应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存款项,如收取的押金、保证金、未纳入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转拨资金、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该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类别以及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二)主要账务处理介绍

1.发生其他各项应付及暂存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支付其他各项应付及暂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因故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其他应付款项,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经批准核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核销的其他应付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三)核算举例(www.xing528.com)

[例12] 5月某日,东昌市教育局受托举办英语类招聘考试,考试前收取参考人员听力设备押金共计1200元。

借:库存现金 1 200

贷:其他应付款 1 200

[例13] 考试结束后,返还参考人员听力设备押金共计1 200元。

借:其他应付款 1 200

贷:库存现金 1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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