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算科目介绍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编号:3401)科目,用以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该科目应当按照非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数额。
(二)主要账务处理介绍
1.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或“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2.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应当对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的,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通过该科目核算。
(三)核算举例
[例8] 某年年末,东昌市卫生护理学校进行年终转账。该校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中,专项资金收入的本期发生额分别为8 000、5 000、3 000、1 000。会计部门将其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分录如下:(https://www.xing528.com)
借:事业收入 8 000
上级补助收入 5 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3 000
其他收入 1 000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17 000
[例9](承上例)东昌市卫生护理学校的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中,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经分析有2 000元可以留归该校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会计部门将其转入事业基金,分录如下: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2 000
贷:事业基金 2 00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