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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实践中的特邀调解员及其作用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众多法院的做法一致,该法院基本上将诉前调解纠纷分配给附设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以及分中心之下的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来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主要由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以及律师、专家等组成,数量较多,且在不断增加之中。而数量有限的指导法官仅起调解指导作用,以及在调解结束时负责诉调对接工作。实际上,报道的委托调解与特邀调解案件数量以及调解成功率可能有部分夸大之虞。

法院调解实践中的特邀调解员及其作用

根据学者综合最近10年的公开信息可知,实践中,委托调解与特邀调解主要表现出以下共同特点:

1.委托调解与特邀调解案件数量庞大

从报道来看,案件数量较小的情形通常出现在法院调解社会化的初期,至2018年,所报道的特邀调解数量增长极快且案件数量、类型、成功率、案情等皆有显著攀升。2019年,线下诉讼服务大厅委托委派调解案件515万件,而当年审结一审民事案件共939.3万件,[4]在笔者所调研的某基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的纠纷数量庞大。例如,2014年为47 062件,2015年为61 078件,2016年为75 956件,2017年为87 497件,2018年为83 522件,而2019年则达91 006件。如此众多的纠纷由有限的员额法官或者法官助理亲自进行调解,很显然不现实也难以实现。与众多法院的做法一致,该法院基本上将诉前调解纠纷分配给附设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以及分中心之下的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来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主要由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以及律师、专家等组成,数量较多,且在不断增加之中。而数量有限的指导法官仅起调解指导作用,以及在调解结束时负责诉调对接工作。特邀调解极大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在少数专司调解的法官的指导下,在立案前解决了大多数诉至法院的民事纠纷。(www.xing528.com)

2.关于委托调解与特邀调解成功率及期限

从报道上看,委托调解率、调成率基本在50%以下。实际上,报道的委托调解与特邀调解案件数量以及调解成功率可能有部分夸大之虞。司法实践中,许多法院并没有对委托调解与特邀调解的成功率进行统计,虽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能够反映与分析委托调解与特邀调解的必要性与意义。笔者在某基层人民法院调研时与具体负责委托调解的指导法官访谈,该法官坦言,委托调解与特邀调解的成功率并不高,根据该法官所作的估计,委托调解与特邀调解的成功率占发送委托调解与特邀调解案件总数的30%左右。调解周期一般不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诉前调解管理系统会自动将案件发送到审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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