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与考点分析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与考点分析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与考点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

1.A【解析】不论自用于生产、生活,还是对外出租,都属于甲公司实际占用的土地,均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2.B【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容积率无关。

3.B【解析】选项A、B: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D: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A【解析】甲公司位于农村仓库,占用的并非纳税区域内的土地,不论甲公司自己使用,还是租给乙公司(应税单位)使用,抑或租给公安局(免税单位)使用,均无须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排除选项B、C;甲公司在市区的占地,由于不存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其实际占用的5 000平方米全部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A【解析】一般企业的办公楼占地、厂房仓库占地没有免税规定,而本题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又位于“厂区内”,亦无免税规定,因此甲公司的实际占地全部应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6.A【解析】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照章征税。

二、多项选择题(www.xing528.com)

1.ABCD【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按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

2.AC

3.ABCD

4.ABD【解析】选项A、B、D均属于非经营行为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判断题

1.×【解析】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解析】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