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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储备物资的核算方法优化策略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单位根据需要,可在“政府储备物资”科目下设置“在库”“发出”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储备物资的成本。因动用而发出政府储备物资的或因行政管理主体变动等原因而将政府储备物资调拨给其他主体的,在预算会计中不做账务处理。对于发生的政府储备物资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后续账务处理。

政府储备物资的核算方法优化策略

为核算政府储备物资业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政府储备物资”财务会计总账科目。对政府储备物资不负有行政管理职责但接受委托具体负责执行其存储保管等工作的单位,其受托代储的政府储备物资应当通过“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不通过“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政府储备物资”科目应当按照政府储备物资的种类、品种、存放地点等进行明细核算。单位根据需要,可在“政府储备物资”科目下设置“在库”“发出”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储备物资的成本。

预算会计中没有设置资产类账户,因增加政府储备物资而导致单位实际现金流出时,一般通过“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进行平行处理,以及时反映相关预算的执行与管理情况。

政府储备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政府储备物资取得时

政府储备物资取得时,应当按照其成本入账。

(1)购入的政府储备物资验收入库,在财务会计中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在预算会计中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资金结存”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资金结存”科目(银行存款)等。

(2)涉及委托加工政府储备物资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加工物品”科目。

(3)接受捐赠的政府储备物资验收入库,在财务会计中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按照单位承担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捐赠收入”科目。

(4)接受无偿调入的政府储备物资验收入库,在财务会计中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按照单位承担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

在预算会计中,对于因接受捐赠或无偿调入政府储备物资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捐入方或调入方应按所承担的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资金结存”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资金结存”科目(银行存款)等。

【例题12-35】 因新冠疫情的发生,某行政单位于20×0年2月1日购入一批防疫物资,已验收入库,支付货款100000元,并支付相关运输费、保管费2000元。纳入应急项目预算安排,全部使用财政授权支付。该单位会计处理如下:

【例题12-36】 因新冠疫情的发生,某行政单位于20×0年2月1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一批防疫物资,已验收入库,市场上同类物资价款为100000元,并支付相关运输费、保管费2000元。使用财政授权支付。

(二)政府储备物资发出时

政府储备物资发出时,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因动用而发出无须收回的政府储备物资的,在财务会计中按照发出物资的账面余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贷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www.xing528.com)

(2)因动用而发出需要收回或者预期可能收回的政府储备物资的,在财务会计中,在发出物资时,按照发出物资的账面余额,借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发出),贷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在库);按照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收回物资时,按照收回物资原账面余额,借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在库),按照未收回物资的原账面余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按照物资发出时登记在“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所属“发出”明细科目中的余额,贷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发出)。

(3)因行政管理主体变动等原因而将政府储备物资调拨给其他主体的,按照无偿调出政府储备物资的账面余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贷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

因动用而发出政府储备物资的或因行政管理主体变动等原因而将政府储备物资调拨给其他主体的,在预算会计中不做账务处理。

(4)对外销售政府储备物资并将销售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的,发出物资时,在财务会计中,按照发出物资的账面余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贷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实现销售收入时,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等科目。在预算会计中,对于实际收到的销售收入,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货币资金),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对于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货币资金)、“资金结存”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对外销售政府储备物资并按照规定将销售净收入上缴财政的,发出物资时,在财务会计中,按照发出物资的账面余额,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取得销售价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销售价款大于所承担的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在预算会计中则不做账务处理。

【例题12-37】 因新冠疫情的发生,某行政单位于20×0年2月5日发出一批防疫物资,价值10000元,不再收回。该单位会计处理如下:

【例题12-38】 因新冠疫情的发生,某行政单位于20×0年2月5日发出一批防疫物资,为价值50000元的帐篷,预计可收回一部分,5月20日实际收回80%。该单位会计处理如下:

【例题12-39】 某行政单位于20×0年9月1日销售一批储备物资,账面价值170000元,实际取得收入180000元。发生相关税费6000元,银行存款支付。9月20日收到货款,款项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该单位会计处理如下:

【例题12-40】 某行政单位于20×0年9月1日销售一批储备物资,账面价值170000元,实际取得收入180000元。发生相关税费6000元,银行存款支付。9月20日收到货款,款项上缴财政。该单位会计处理如下:

(三)政府储备物资的清查盘点

单位应当定期对政府储备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政府储备物资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后续账务处理。

(1)盘盈的政府储备物资,按照确定的入账成本,在财务会计中借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政府储备物资,按照待处理政府储备物资的账面余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

盘盈、盘亏业务在预算会计中一般不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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