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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恋的发展过程与变化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研究表明,3岁以前的婴儿,依恋对象主要是母亲,依恋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依附、跟随等外显行为。3岁以后,儿童进入幼儿园,由于和父母接触机会减少以及儿童认识范围的不断扩大,儿童依恋的对象和方式开始发生质的变化,其依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婴儿表现出对母亲的明显依恋,形成了专门的对母亲的情感联结。7~8个月时,婴儿也会对父亲形成依恋。

依恋的发展过程与变化

研究表明,3岁以前的婴儿,依恋对象主要是母亲,依恋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依附、跟随等外显行为。3岁以后,儿童进入幼儿园,由于和父母接触机会减少以及儿童认识范围的不断扩大,儿童依恋的对象和方式开始发生质的变化,其依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儿童依恋行为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人无差别的反应阶段(从出生到3 个月)

这个时期的婴儿对人反应的最大特点是不加区分,没有差别,对所有人的反应几乎都一样,都以抓握、微笑等十分相同的方式对大多数人做出相似的反应。婴儿喜欢所有的人,喜欢听到人的声音、注视人的脸,只要看到人的面孔或听到人的声音就会微笑、手舞足蹈,咿呀作语。此时,婴儿的笑并非表示个人的偏爱,他甚至对一个面具也会发出微笑。可以说,婴儿表现的微笑等外显行为只是满足其生理需要的手段,而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依恋行为,顶多是一种依恋的萌芽状态。真正的依恋行为产生的标志是婴儿表现出的认生现象以及他们对依恋对象所表现出的努力接近或接触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朝向行为(注视或移近依恋对象)、信号行为(哭叫、微笑,发出声音和触摸依恋对象)、主动的接触反应(触摸,依偎,拥抱,抚摸或爬到依恋对象身上),以及当依恋对象离开时所表现出的痛苦反应(哭叫,愁苦行为,呆板表情)和当照料者返回时表现出的快乐的反应(微笑和接近、接触依恋对象的行为)。

第二阶段:对人有选择的反应阶段(3~6 个月)

这时婴儿对人的反应有了差别,对母亲和他所熟悉的人及陌生人的反应是不同的。婴儿对母亲更为偏爱,在母亲面前表现出更多的微笑、依偎、接近、咿呀学语,而在其他熟悉的人如家庭成员面前这些反应相对就要少一些,对陌生人这些反应则更少,但依然有这些反应。当婴儿看到陌生人时只是注视着,如果陌生人对他微笑或抱起时,他才做出一些反应。

第三阶段:特殊的情感联结阶段(6 个月~2岁)

这一阶段婴儿积极寻找与专门照顾者——母亲的接近阶段。从6~7 个月起,婴儿对母亲的存在表现出特别的关切;到了七八个月,这种关注行为更为强烈。此时当陌生人靠近时,他会哇哇大叫甚至哭闹不安,并转而寻求母亲的所在;当他接近母亲时,一般是先伸手臂,做出欲抱的姿势。这一阶段的婴儿特别愿与母亲在一起,与她在一起特别高兴,当她离开时则哭喊着不让离开;当母亲回来时婴儿会马上显得十分高兴。只要母亲在身边,婴儿就能安心地玩、探索周围环境,好像母亲是其“安全基地”一样。这说明此时的婴儿已能敏锐地辨别熟人和陌生人了,这样,婴儿真正的依恋行为就产生了。婴儿表现出对母亲的明显依恋,形成了专门的对母亲的情感联结。(www.xing528.com)

7~8 个月时,婴儿也会对父亲形成依恋。1981 年兰姆(Michael Lam b)报告说,许多婴儿会在7~9 个月时对父亲形成依恋,特别是父亲花许多时间与之在一起的情况下。但父母亲的作用是不太一样的。母亲更多的是抱他们、安抚他们,与他们一起玩传统的游戏,满足他们的需要;而父亲则给予婴儿好玩的身体刺激,发起婴儿喜欢的出人意料的游戏。虽然如此,婴儿对父亲的依恋还是比对母亲的依恋要淡薄一些。再以后,婴儿对母亲的依恋进一步加强,依恋范围也进一步扩大,除父母外,儿童还会对家庭其他成员如祖父母等产生依恋的情感。

第四阶段:目标调整的伙伴关系阶段(2~3岁以后)

2岁以后,儿童开始能认识并理解母亲的情感、需要和愿望,把母亲作为一个交往的伙伴,认识到交往时双方都应考虑对方的需要,并据此适当调整自己的目标。这样与母亲在空间上的接近就逐渐变得不那么重要,比如,当母亲需要出去干别的事情,或离开一段时间,儿童也能理解,而不会大声哭闹,他可以自己较快乐地在那儿玩,相信母亲一会儿肯定会回来。儿童此时的行为是主动的。

3岁以后,随着儿童进入幼儿园,儿童把依恋对象逐渐从父母身上转移到老师和同伴身上。此时,儿童依恋行为的发展进入高级发展阶段——寻求老师和同龄人的注意与赞许的反应阶段(3~6岁)。

幼儿对老师的依恋首先表现在更多地寻求老师的注意与赞许,并且年龄越大的儿童在这方面表现得越明显。这一点在幼儿园的教育活动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和突出。比如,老师上课提问题,不论是会还是不会,儿童都会把手举得高高的以引起老师的注意。如果受到老师的表扬则会得意扬扬、喜形于色;如果得不到老师的注意与表扬,就会认为教师不喜欢自己,久而久之就会产生高度焦虑,出现郁郁寡欢、不合群等现象;甚至有的儿童为了得到老师的注意,会采取说谎、偷窃等不良行为。其次,幼儿对老师的依恋还表现在对老师的态度上。这一阶段的儿童会直接说出他对老师的喜欢与不喜欢,表现得相当天真与无忌。幼儿对老师的好恶态度是判断幼儿是否形成依恋的标准。当幼儿对某位老师产生依恋时,会表现出积极愉快的情绪体验,乐于接受老师的教导。

幼儿对同伴的依恋主要是以在游戏或学习过程中能否共享玩具、互相合作以及座位的远近、家庭住址的距离为决定因素。在幼儿园小班,那些手拉手、结伴游戏的儿童一般都是近邻。幼儿中班的儿童开始关心同伴的衣着、言行,甚至模仿同伴的兴趣爱好,对同伴形成了同情、谅解、友谊等情感。此时的同伴关系是极不稳定的,但它对儿童学会初步的人际交往、认识与掌握人际关系是不可或缺的。幼儿园大班的儿童,其交往范围已扩大,不仅在同班交朋友,而且与班外、园外的小朋友进行交往。这种交往有助于增强孩子人际交往的能力与水平,培养同情心、友谊感以及相互信任与帮助的良好的情感及个性品质

总之,在母子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依恋具有“保护与被保护”的性质;幼儿对老师的依恋是建立在敬爱的基础上,是为了获得老师的注意、好感与赞许;同伴之间的依恋则以对对方的尊重、信服为前提,并以此形成友情和依赖的协调关系。可以说,3~6岁儿童依恋行为的发展是其社会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儿童将来心理的健康发展,因此,对幼儿在与老师、同伴的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依恋之情要尤为珍视并加以正确地引导,使之能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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