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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毒的处理原则及优化方法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急性中毒病情变化迅速,应争分夺秒进行抢救。3.口服中毒 应立即停止服用毒物或进食含毒饮料。4.灌肠 用于中毒时间较长,超过6小时的中毒患者。合并肺水肿患者慎用或禁用。急性中毒根据其毒物的种类不同、中毒途径的不同、严重程度的不同以及个体的差异等决定了治疗方案的不同。部分中毒具有特效的解毒剂,一旦明确诊断应及时使用。而许多急性中毒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特殊的治疗方法。

职业中毒的处理原则及优化方法

急性中毒病情变化迅速,应争分夺秒进行抢救。急救原则是:立即终止接触毒物;阻止毒物吸收,清除体内毒物;使用特效解毒剂;对症支持治疗。

一、立即中止接触毒物

1.吸入性中毒 立即将患者撤离中毒现场,松解衣带,吸氧或呼吸新鲜空气,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可行人工辅助呼吸。

2.接触性中毒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尽快用大量清水冲洗局部。毒物种类明确者可选用相应的中和剂或解毒剂冲洗。禁用热水,以防血管扩张而加快毒物吸收。

3.口服中毒 应立即停止服用毒物或进食含毒饮料。

二、清除未吸收的毒物

1.催吐 用于神志清醒患者。最简单的方法为机械催吐,用压舌板、棉签、筷子、勺柄等刺激咽喉壁或舌根催吐。药物催吐首选吐根糖浆15~20m L口服,30分钟内可重复。必要时可选用盐酸阿扑吗啡以兴奋延髓呕吐中枢,成人剂量每千克0.1mg皮下注射,但休克、中枢神经抑制、吗啡中毒、高血压、冠心病、妊娠、年老体弱者不宜用。催吐禁忌证:昏迷(有吸入气管的危险),惊厥(有加重病情的危险),食入腐蚀性毒物(有消化道穿孔、出血的危险),食入石油蒸馏物如汽油煤油柴油等(有导致吸入性肺炎的危险),以及休克、严重心脏病肺水肿、主动脉瘤等。

2.洗胃 洗胃原则应尽早、反复、彻底。洗胃液选择见表15-1。

洗胃方法:①口服法用于神志清醒,可配合治疗的患者;②胃管法,用于昏迷及不配合治疗的患者。

3.导泻 洗胃后经胃管内注入泻药,以清除进入肠道的毒物。常用盐类泻药,如硫酸镁和硫酸钠,一般不用油类泻药,以免促进脂溶性毒物吸收。注意昏迷、肾功能不全时禁用硫酸镁。

4.灌肠 用于中毒时间较长,超过6小时的中毒患者。常用微温肥皂水1000m L高位连续灌肠。

表15-1 常用洗胃液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续表)

三、排出吸收的毒物

1.吸氧 能促进气体性毒物排出体外,如一氧化碳中毒时,吸气可促进碳氧血红蛋白解离,加速一氧化碳排出,高压氧效果更好。

2.利尿 促进毒物由肾脏排泄。快速输液每小时500~1000m L,并应用呋塞米(速尿)40~60m L静脉注射,或应用20%甘露醇250m L静脉滴注。合并肺水肿患者慎用或禁用。(www.xing528.com)

3.改变尿液酸碱度 应用碳酸氢钠碱化尿液,用于巴比妥类、异烟肼等中毒;应用维生素C等酸化尿液,用于苯丙胺等中毒。

4.其他 血液透析、换血疗法、血浆置换等。

四、应用特效解毒药

特效解毒药指对某种毒物有特异性解毒作用的药物,明确诊断后应尽早使用,根据病情选择应用剂量与给药途径。常用特效解毒剂见表15-2。

五、对症治疗

许多急性中毒至今无特效的解毒剂及拮抗剂,对症支持治疗十分重要。

1.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时抢救危及生命的并发症。

2.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失衡。

3.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气管插管或切开。

4.防止感染和压疮发生。

5.烦躁不安或惊厥者可用镇静剂,剧烈疼痛者及时止痛。

6.静脉或鼻饲营养支持。

急性中毒根据其毒物的种类不同、中毒途径的不同、严重程度的不同以及个体的差异等决定了治疗方案的不同。部分中毒具有特效的解毒剂,一旦明确诊断应及时使用。而许多急性中毒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特殊的治疗方法。此时阻止毒物吸收、对症支持治疗等则尤为重要。

表15-2 常用特效解毒药的适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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