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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权及效力解析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立法法》第42条的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法律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法律文件相同。

法律解释权及效力解析

法律解释是指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有权机关对法律的有关概念、界限以及如何运用所作的解释。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1)法律解释。根据《立法法》第42条的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①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②法律指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2)司法解释。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3)行政解释。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4)地方解释。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凡对行政法规范的法律解释都属于行政法的组成部分。法律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法律文件相同。(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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