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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及其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是指对行政程序立法和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具有指导意义并且贯穿于整个行政程序规范之中的基本准则。参照和借鉴上述观点的合理之处,本书认为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是程序法定原则、参与原则、效率原则、公正原则和公开原则。陈述、申辩权是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不可缺少的正当防卫权,它是行政程序控制行政权,防止其被滥用的一项重要制度。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及其优化方案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是指对行政程序立法和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具有指导意义并且贯穿于整个行政程序规范之中的基本准则。由于人们对行政程序理论和实践的认识不同,导致对行政程序基本原则的认识有所差异。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

其一,有的学者主张,因为各国的行政程序制度与现代民主相联系,从而体现和反映出行政程序一些共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公开原则、公正原则、行为有据原则和效率原则。

其二,有的学者根据现代各国行政程序法的发展趋势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行政程序应包括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听证原则、顺序原则和效率原则。

其三,有的学者主张,我国行政法学所确立的行政程序原则应当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民主性、真实性和效能性,其内容应包括程序法定、相对方参与、公正、顺序和时效。

其四,有的学者主张,不同时代的行政程序原则是不一样的,现代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行政原则、民主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公正原则和效率原则。

其五,有的学者主张,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原则、合理原则、参与原则、顺序原则和效率原则。

上述的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有的将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和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混为一谈,有的将整个行政法领域的基本原则同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混为一谈。参照和借鉴上述观点的合理之处,本书认为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是程序法定原则、参与原则、效率原则、公正原则和公开原则。

(一)程序法定原则

程序法定原则是指行政活动的主要程序必须由法律规定,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程序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体现,它要求:(1)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法律预设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进行;(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如果违反了法定的行政程序,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www.xing528.com)

(二)参与原则

参与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在程序上要保障公民的了解权与参与权得以实现。参与原则的内容主要通过行政相对人行使以下行政程序权利来体现:(1)参与听证权。即行政主体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之前,行政相对人有参与到行政行为的程序中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通过听证,确保行政相对人充分地发表意见,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陈述、申辩权。陈述权是指行政相对人就所知悉的事实向行政主体陈述的权利;申辩权是指行政相对人针对不利的指控,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的权利。陈述、申辩权是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不可缺少的正当防卫权,它是行政程序控制行政权,防止其被滥用的一项重要制度。

(三)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指行政程序应当适应行政发展的需要,通过简便、迅捷和经济的方式来保证行政行为顺利施行。行政效率是行政权的生命,没有基本的行政效率,行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就不可能实现。因此,为了快速地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行政程序必然要将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作为其原则和目的。当然,坚持行政程序的效率原则,必须是在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不违反公平原则的前提下进行。

(四)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合理地处理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利益的关系,在程序上公平地对待行政相对人。公正原则是行政法合法原则和合理原则的内在要求,它要求:(1)平等地对待所有行政相对人;(2)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和保障个人合法权益要尽可能地兼顾;(3)作出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有影响的行政决定要排除偏见;(4)行政主体公正地查明与行政行为有关的一切事实真相。

(五)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必须将行政行为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于行政相对方和有关利害关系人。公开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依据公开。行政相对方在受到行政主体不当处理时,有权要求行政主体公开有关法律依据,行政主体不得拒绝。二是行政过程公开。要求在行政程序中几个决定或影响行政相对方合法权利和义务的阶段前后,让行政相对方有参与或者了解的机会。三是行政决定公开。行政主体作出影响行政相对方权益的行政决定,必须向行政相对方公开,不及时告知行政相对方的,该决定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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