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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和专利申请的修改策略与方法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据本条对专利说明书作出的修改应当自专利授予之日生效,并视为一直有效。与专利申请有关:提交到登记处的申请文件包括:依据第17条第款作出的或与该申请有关的声明中说明的在先相关申请;第26条第款项、提到的声明;依据第26条第款项作出的说明公开的其他内容超出了在先相关申请公开的范围,该申请不得继续但删除那些增加内容的除外。第中的“相关申请”与第17条第款具有相同的含义。

专利和专利申请的修改策略与方法

83.侵权或撤销诉讼中专利的修改

(1)在向法院或登记处长提出的争论专利有效性的诉讼中,法院或登记处长可以依据第84条允许专利所有人以某种方式修改其专利说明书,公布修改的方式、拟议修改的条件,以及各种费用的金额等,均由法院或登记处长酌情裁定。

(2)一个人可依据本条对专利所有人的拟定修改向法院或登记处长提出异议,如果他这样做了,法院或登记处长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考虑该异议以决定是否允许该修改或其他修改。

(3)依据本条对专利说明书作出的修改应当自专利授予之日生效,并视为一直有效。

(4)依据本条提出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申请的,申请人应当通知有权出庭申述并接受法院传唤的登记处长。

84.申请和专利的修改不得增添内容

(1)一件专利申请:

(a)依据在先申请或已授权专利的说明书公开的内容作出;

(b)公开的附加内容,超出了依据本法提出的在先申请或依据英国1977年专利法提出的申请或提交到欧专局依据欧盟专利公约指定英国的申请或该专利申请公开的范围,该申请可以是依据专利法(第221章,1995年版)第20条第(3)款或第47条第(4)款或第116条第(6)款提出的,或第26条第(11)款提到的,但不得继续,除非删除那些增加的内容。

(1A)与专利申请有关:(www.xing528.com)

(a)提交到登记处的申请文件包括:

(i)依据第17条第(2)款作出的或与该申请有关的声明中说明的在先相关申请;

(ii)第26条第(1)款(c)项(ii)、(C)提到的声明;

(b)依据第26条第(7)款(b)项作出的说明公开的其他内容超出了在先相关申请公开的范围,该申请不得继续但删除那些增加内容的除外。

(2)如果一件专利申请的修改致使该申请公开的内容超出了已提交申请公开的范围,那么该修改是不被第31条允许的。

(3)专利说明书不能依据第38条第(1)款、第81条或第83条进行修改,如果它:

(a)导致说明书公开了其他内容;

(b)超出了专利保护的范围。

(4)第(1A)中的“相关申请”与第17条第(5)款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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