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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利实施的范围及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2条政府认为在印尼申请的专利对国家防卫与安全非常重要的,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第6条第5条所述在总统令中规定的政府自行实施专利应当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经部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实施期限。第2条第款所为国防以及国家安全需要,由政府自行实施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依照专利法第16条实施其专利。

政府专利实施的范围及优化方案

第2条

(1)政府认为在印尼申请的专利对国家防卫与安全非常重要的,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2)政府认为某项专利可以满足公共利益的紧急需要的,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3)根据第(1)款、第(2)款的规定实施专利的,政府可以授权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4)第(3)款所述第三方,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a)有设施并且能够实施该专利;

(b)不得委托他人实施该专利;

(c)拥有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良好的生产方法、运行方法和检测方法。

第3条

第2条第(1)款所述专利实施包括在下列领域的专利实施:

(a)消防炮

(b)弹药;

(c)军用炸药;

(d)化学武器;

(e)生物武器;(www.xing528.com)

(f)核武器;以及

(g)军用设备。

第4条

第2条第(2)款所述专利实施包括下列领域的专利实施:

(a)消除传染病的医药产品;

(b)与农业有关的化学产品;或者

(c)消除广泛传播的动物害虫和疾病的动物用药。

第5条

第3条、第4条所述专利实施由总统听取部长以及相关负责机构的领导或者负责人意见之后通过总统令具体规定。

第6条

第5条所述在总统令中规定的政府自行实施专利应当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经部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实施期限。

第7条

(1)第2条第(2)款所述为公共利益的紧急需要,由政府自行实施专利的,不得损害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2001)第16条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2)第2条第(1)款所为国防以及国家安全需要,由政府自行实施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依照专利法(2001)第16条实施其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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