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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立案报告书的实例与评析

时间:2023-07-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呈请立案报告书[2]20××年5月30日下午4时23分,××市东城区甘谷路派出所转报东城区甘谷路时钟胡同3号居民刘××报案:时钟胡同4号房内发现一具女尸。正文部分对呈请立案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写得具体、准确、明了,在案情分析中对作案的时间、范围及作案人的推断科学、合理。不足之处在于呈请立案的法律依据应用全称,具体法律条款应用汉字书写,即应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实例与评析

【实例】

呈请立案报告书[2]

20××年5月30日下午4时23分,××市东城区甘谷路派出所转报东城区甘谷路时钟胡同3号居民刘××报案:时钟胡同4号房内发现一具女尸。我队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派出所同志的陪同下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工作。

现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呈请对傅××被杀案立案侦查,理由如下:

据发现人刘××(男,45岁,汉族,××市东风印刷厂工人)讲,时钟胡同4号原本是东风印刷厂退休工人王××的房子,20××年8月,王××搬到儿子家居住,该房遂被王××租给别人居住。20××年5月25日以来,房子里就不时有臭味传出,开始他以为是死老鼠的臭味也没太注意,但到5月30日后,那种臭味到了令人忍无可忍的地步,加上房子有一段时间没有人来,5月30日下午4点钟,刘××从王××家的窗户缝往里一看,发现床上好像有一尸体,于是马上到派出所报案。

经勘查,时钟胡同为一死胡同,共有8户居民,4号房位于胡同最里侧,紧邻3号房和5号房,5号房居民是一名五保户老太太,94岁。4号房外有一明锁,没有撬压的痕迹,室内面积不大,15平方米左右,内有一张双人床,一个衣柜和一个写字桌。双人床位于屋里侧靠窗部位,衣柜置于门后,写字桌靠床而立。死者为女性,头朝门、脚朝窗,身上有被子覆盖,约30岁。全身赤裸,已开始腐败。室内有明显的搏斗迹象,衣柜和写字桌被翻动并有软布等物的擦痕。

据被害人邻居反映,死者来此居住有2个月左右,但邻居和她均没有太多交往,不知她的姓名,也不知她是什么地方人,听说话像是南方口音。死者平常打扮比较娇艳,经常在晚上带男人回来居住,邻居对此均很反感,最后一次看见她是20××年5月20日左右。从王××处了解到,死者叫傅××,广东人,20××年3月份开始租房,王××对她的具体情况也不了解。

经尸体检验,死者颈部有明显的勒痕,系窒息而死;从阴道提取物分析,死者生前曾发生过性行为。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认为,被害人可能系卖淫妇女。20××年5月20日左右,被害人带一男子回家嫖宿,后因嫖资问题发生纠纷,嫖客遂将被害人杀死,并劫走了其房间的财产。犯罪系一人所为,对犯罪现场不熟悉,但有一定的犯罪经验,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本地人,但也不排除流窜作案可能。由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之规定,此案拟立为故意杀人案侦查,并从以下方面开展侦查活动:

1.在查清被害人身份的基础上,从其交际圈,特别是歌厅、舞厅入手,查出和被害人有过接触的人员,特别是20××年5月20日左右和其接触的人员。(www.xing528.com)

2.以有前科劣迹及嫖娼行为的人为重点侦查对象。

3.以犯罪现场为中心,在周围居民中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活动。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市公安局刑警队

(公章)

二○××年六月一日

【评析】

该份呈请立案报告书的书写较为规范,文书开始简要写明了报案的时间、人员及所报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在接受报案后采取的处理措施。正文部分对呈请立案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写得具体、准确、明了,在案情分析中对作案的时间、范围及作案人的推断科学、合理。文末提出的侦查计划切实可行,便于操作。正文部分各项内容呈递进状态,环环紧扣,显示出很强的逻辑性。

不足之处在于呈请立案的法律依据应用全称,具体法律条款应用汉字书写,即应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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