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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笔录的基本内容介绍

时间:2026-01-24 理论教育 南栀 版权反馈
【摘要】:讯问笔录属于实录型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在文书顶端正中写“讯问笔录”,之后用括号注明第×次。(二)正文正文是讯问笔录的重点,讯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规定书写齐全。讯问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记录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内容等。(三)尾部讯问结束后,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

讯问笔录属于实录型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下列内容:

1.文书名称。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讯问笔录”,之后用括号注明第×次。

2.讯问的起止时间。此项在文书名称下写明讯问的起止时间,要精确到某时某分。

3.讯问地点。此项应具体写明某机关某房间,如某某看守所审讯室。

4.讯问人姓名和单位。此项应写明讯问人的姓名和单位,注意至少有两位侦查人员。(https://www.xing528.com)

5.记录人姓名和单位。此项应注明记录人的姓名与单位。

6.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内容。

(二)正文

正文是讯问笔录的重点,讯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规定书写齐全。为了保证记录的速度,对侦查人员提问和犯罪嫌疑人的回答,一律使用“问”和“答”表示,而不能用其他符号代替。讯问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记录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内容等。

(三)尾部

讯问结束后,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如果犯罪嫌疑人阅读后认为有漏记、错记的,应允许其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改正或者补充的文字上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对笔录的意见,即“以上记录我已看过(或者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的,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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