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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府采购的内涵精要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供应商作为政府采购法主体之一,在电子政府采购中,要求其首次登陆有关政府采购网站时必须在网站上注册成为会员,注册是确定供应商身份保障政府采购顺利进行的客观必要。电子招标系统是电子政府采购体系的核心构成系统。政府采购合同的授予通过招投标方式来进行,而供应商与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方式予以规定。

电子政府采购的内涵精要

(一)电子政府采购的概念

电子政府采购(Electronic Government Procurement)是政府采购运用现代通讯技术而生成的一种新的采购形式,它是指政府采购主体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获取货物、服务或工程等的政府采购方式。

对电子政府采购进行界定缘起于MDB(多边发展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于1993年成立的电子政府采购工作组的相关分析。该工作组从一般视角、系统视角、过程视角等三个层面对电子政府采购进行定义。从一般视角看,电子政府采购可界定为:它是指政府采购主体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现代通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等从供应商中购买商品、劳务、咨询服务等的政府采购行为。从系统视角看,电子政府采购可区分为电子招标系统和电子购买系统两个不同的采购实体,这两个不同的系统所适用的采购客体是不一样的,电子招标系统主要是通过电子化公开招标过程,为公共部门采购价值高、数量小、有特殊要求的货物、服务或工程;而电子购买系统则是为了方便公共部门采购价值低、数量大的标准货物和服务。从过程视角看,应通过对电子招标或电子购买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之分析来界定电子政府采购,由此,电子政府采购可以界定为:它是指政府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运用现代通讯技术的政府采购形式。[23]该工作组的定义为电子政府采购概念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现在理论界基本上从以上视角界定电子政府采购。

(二)电子政府采购的特征

电子政府采购的特征是指电子政府采购区别于传统的政府采购的内在特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电子政府采购采用的技术手段是现代信息技术。电子政府采购是在政府采购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结果,从供应商的注册到电子合同的管理等采购全过程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这与传统政府采购有很大区别。众所周知,以往传统政府采购的信息交流以纸质媒体为主,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招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都使用纸质媒体。而电子政府采购已在很大程度抛开了纸质媒体,使用了现代信息交流平台。

第二,电子政府采购使采购过程更加客观化。传统政府采购过程中,由于使用的是纸质媒介,供应商和采购主体之间经常要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接触,在交流与接触过程中,难免会将一些人为因素带到采购过程中,进而导致政府采购中的人为把控和暗箱操作,主观人情因素对政府采购的影响难以完全消除。电子政府采购使用的是现代信息技术,政府采购主体之间分工明确,采购当事人无须面对面;同时采购信息能为公众知晓,使采购过程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进而大大减少了采购过程中的人为干扰,能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人为因素造成的诸如效率低下和不当交易等行为,进而使采购过程更加客观化。

第三,电子政府采购需要更加完备的法律支撑。电子政府采购由于采购用的是现代信息技术,采购过程中技术因素对采购的影响更加突出,这就需要对其进行更为全面的法律规范,否则会产生交易安全、规避法律等问题。(www.xing528.com)

(三)电子政府采购的系统构成

电子政府采购作为一个采购过程主要由供应商注册系统、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电子招标系统、电子支付系统、电子合同管理系统等构成。

供应商注册系统是电子政府采购体系的基础系统。供应商作为政府采购法主体之一,在电子政府采购中,要求其首次登陆有关政府采购网站时必须在网站上注册成为会员,注册是确定供应商身份保障政府采购顺利进行的客观必要。一般来说,对供应商的身份须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才准许其注册。供应商注册系统就是为供应商提供注册服务和将其信息保存在网站的数据库中的基础系统。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是电子政府采购体系的关键系统。透明度原则是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涉及有关政府采购的信息都应予以公开,而电子政府采购优于传统政府采购的主要方面,即是能够通过网络将信息及时、客观予以公开,信息公开系统是电子政府采购的关键部分。该系统发布的信息包括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其采购主体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和发布的年度采购预告、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等。

电子招标系统是电子政府采购体系的核心构成系统。招标投标是政府采购法规范的核心内容,电子政府采购必须建立相应系统对其进行规范,就目前的电子政府采购实践来看,该系统又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电子招标、电子订货和电子反向拍卖(Electronic Reverse Auction)。前两种电子采购方式相对来说比较成熟,而电子反向拍卖则是近年新兴起的一种采购方式,因而对其做一分析。反向拍卖是指采购主体和供应商之间的网上实时动态拍卖,供应商通过在规定的时限内不断提交价格更低的投标而相互展开竞争以获取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这种采购方式肇始于西方发达国家,近年来为我国所借鉴,如《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暂行办法》就规定了此种采购方式。

电子支付系统是电子政府采购体系支持系统。电子支付系统是实现政府采购过程货币支付功能的系统,它主要通过政府银行信用卡来实现,对政府采购起着支持作用,同时它对预防腐败和增强采购主体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信任有一定积极作用。

电子合同管理系统是电子政府采购体系的保障系统。政府采购合同的授予通过招投标方式来进行,而供应商与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方式予以规定。在电子政府采购中,采购合同通过电子方式而签订,这就需要采购人按照网上统一格式和条款签订,因而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对电子政府采购起着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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