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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之本:依法行事的基石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知法,并不仅仅意味着知道什么是法律,法律有哪些内容。我们不能仅仅将法律看作一种外在的约束,看作一种戒律,而应在充分理解法的基础上,将守法内化为我们基本的、自觉的道德要求。2000年3月8日,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因犯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南昌被依法执行死刑。守法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不触犯法律,还要护法爱法,宣传法律,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以更积极的行动体现守法的精神。

守法之本:依法行事的基石

知法,并不仅仅意味着知道什么是法律,法律有哪些内容。我们还应该知道,什么是法的精神,法的作用,法的意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懂得,在一个社会,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当中,我们为什么要守法。我们不能仅仅将法律看作一种外在的约束,看作一种戒律,而应在充分理解法的基础上,将守法内化为我们基本的、自觉的道德要求。

法律是一个国家用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从表面上看,法律是外在于我们的一种制约力量,然而换一个角度,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说却远远不止如此。法律是渗透我们整个社会的,它在不知不觉中参与塑造了我们的社会,甚至说,也塑造了我们每一个人。打个比方,如果有一年什么违法的事情也没发生,法院不用审理任何案件,那么在这一年中,法律是不是就不在了呢?不,恰恰相反,法律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这一年之所以如此,法律在其中正是起了极其巨大的作用。

生活的安宁离不开法律,若有一天没有了法律或执行法律的力量,那社会就会陷入动荡,我们也就将失去生活的安全感。法律是体现正义的,他有两副面孔,对于犯罪分子他是利剑,对于守法的好公民,它就成了提供安全的保护伞。认识到这些,我们就会明白守法是那么基本,却又是那么崇高的事情。每一个守法的公民,其实也在为他们身处其中的安宁作着贡献,守法不仅是遵守着某种约束,也是一种主动的参与,是对社会提供稳定与安宁的报答。正义感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美好品质,而法律则正是以坚强有力的形式,将我们内心所要求的正义落实到了实处。那么,守法,难道不正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发自内心的要求?(www.xing528.com)

一个违法的人,并不一定是因为不懂法,或者是法盲。相反,我们看到那么多知法犯法,甚至执法犯法的例子。2000年3月8日,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因犯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南昌被依法执行死刑。作为政府的高级官员,胡长清当然不会不知道他所犯的种种罪行是违反法律的,他明知犯法却还那样做,不是因为他不懂法,而是因为他不尊重法律。在领导干部中,这样的例子也还很多,陈希同、成克杰,他们法治意识的淡薄,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他们没有把守法当作自己内在的道德要求。对他们而言,如果法律只是一种外在的约束,那么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当可以躲过法律的视线,甚至是可以凌驾于法律的管束时,违背法律岂不正好是一种无法抵挡的诱惑?

克雷洛夫寓言中说:“守法和有良心的人,即使有迫切的需要也不会去偷窃,可是,即使把百万金元给了盗贼,也没法儿指望他从此不偷不盗。”要想真正地守好法,还必须爱法,而这就要求更深一层地“知法”,不仅是知道一些法律条文,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还应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把守法当作我们道德修养的一部分,最终变成我们自觉守法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德品质,是现代社会生活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只有守法,才有可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一个不守法的人,必定是不道德的人。可以说,守法是道德的底线,是每一个公民的立身之本,也是处世之本。守法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今天,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对我们青少年提出了更进一步的挑战。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不触犯法律,还要护法爱法,宣传法律,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以更积极的行动体现守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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