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反对者观点及理由

反对者观点及理由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若对该条款进行严格的解读,上诉机构理应无权适用司法节制原则来略过对任何问题的审理,因为其要处理争端方在上诉程序中提出的“每一问题”。事实上,早些年,包括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某些成员在内的世贸法专家也持这种观点,即他们认为上诉机构无权适用司法节制原则。出于对《谅解》第17条第12款的严格解读,伯翰尼斯和赛尼坎普认为“司法节制”这一概念并不适用于上诉审。

反对者观点及理由

若对该条款进行严格的解读,上诉机构理应无权适用司法节制原则来略过对任何问题的审理,因为其要处理争端方在上诉程序中提出的“每一问题”。

事实上,早些年,包括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某些成员在内的世贸法专家也持这种观点,即他们认为上诉机构无权适用司法节制原则。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前主席詹姆斯·巴克斯(James Bacchus)曾说:“根据《谅解》,上诉机构并不选择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中解决哪些争端。上诉机构并不选择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中对哪些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上诉机构并不选择针对哪些专家组报告中的哪些法律问题提出上诉。根据《谅解》,当一个法律问题被上诉时,上诉机构也无权拒绝‘处理’该法律问题。”[11]他还指出上诉机构并不能看到有任何空间可以拒绝审理上诉方提出的任何问题:“(根据《谅解》第17条),上诉机构被要求‘(应当)处理’在上诉中被提出的每个问题。我已经听到一两个法学教授论证即便这一条款的语言清晰明了,上诉机构不被要求解决(所有)那些问题。但我不知道有哪个世贸组织成员有同样的想法……”[12]另一位上诉机构初始成员松下满雄(Mitsuo Matsushita)也持类似的观点,但他的角度有所不同。他认为:“《谅解》说上诉机构需要处理被提出的每个问题。因此,与专家组相比,上诉机构需要处理每个问题。所以至少在理论上,司法节制并非上诉机构的特权。但就实践方面而言,比如如果你有20个问题(要处理),你可以重点处理某些重要问题并简单处理其余问题。”[13](www.xing528.com)

此外,早前有不少中外学者都认为上诉机构无权适用司法节制原则。出于对《谅解》第17条第12款的严格解读,伯翰尼斯和赛尼坎普认为“司法节制”这一概念并不适用于上诉审。[14]出于同样的理由,徐曾沧和卢建祥也认为上诉机构不宜适用司法节制原则。[15]除此之外,徐曾沧和卢建祥还举例分析了上诉机构不宜适用司法节制原则的原因。假设上诉机构推翻了专家组适用司法节制原则的裁决,在专家组报告中有足够的事实发现的情况下,上诉机构可以在专家组的事实发现的基础上对专家组因适用司法节制原则而不予审理的问题完成法律分析以解决争端。若上诉机构在能完成法律分析的情形下因适用司法节制原则而不解决专家组因错误适用司法节制原则而遗留下来的问题,这将不利于争端的解决,也与上诉机构的职能相悖。[1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