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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优化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存在的问题集中地表现为:管理成本过高,著作权人所能够分配的使用费太少。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为例,2010年1月,音集协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备受关注的《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获得大会通过。但由于我国音乐作品集体管理方面的问题,歌曲作者通过音集协收到的许可使用费微乎其微,歌曲作者的获得收益权利的实际意义并不大。

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优化

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存在的问题集中地表现为:管理成本过高,著作权人所能够分配的使用费太少。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为例,2010年1月,音集协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备受关注的《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获得大会通过。协会将按照该方案首次对会员进行大规模正式分配版权使用费,本次可供分配金额1.2亿元。从2007年启动卡拉OK许可收费到2009年9月30日,音集协共向约3000家卡拉OK经营场所颁发了音像著作权使用许可证,2007年度收取了626万元,2008年度收取了4678万元,2009年1月~9月份收取了6778万元。在总数中扣除营业及附加税文化部“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监管平台8%的费用后,运营成本、维权成本、宣传成本以及基础建设成本占其余部分的比例为50%,另外的50%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本次可供分配金额1.2亿元,具体的分配规则将由理事会依据大会授权随后制订。歌曲的点唱率、点唱次数、唱片公司拥有的版权数额等,都是分配的依据。

截至2009年12月31日,音集协共有会员60家,涉及权利人单位112家,取得授权歌曲83686首。按照可供分配金额1.2亿元的一半进行分配,平均每首歌曲三年获得的使用费不到72元,每年每首歌曲不到24元。这个标准显然是太低了。

究其原因,既在于我国社会整体著作权保护水平和保护意识不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建立时间不长,收费机制需要完善,整体收费水平不高;也在于著作权集体管理效率有待提高,内部管理成本需要降低。比如在上述音集协分配方案中,50%提取比例,其中有23%是协会的人员运营管理费用,另外27%是天合集团的运营成本。为了开展收费,音集协委托的天合集团在全国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子公司,员工总数达到450余人。天合集团的大股东是北京中文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而中文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为北京中文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其以51%控股;一为佳天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持股49%。中文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则有6个股东,其中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为最大股东,对其持股40%。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正是文化部的直属局级事业单位,是受文化部委托、“卡拉OK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单位。如此错综复杂的股权关系,再加上行政因素掺杂其中,音集协的高管理成本就不足为奇了。

根据版权局公布的2012年《著作权法(草案)》第46条规定,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他人可依照第48条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第48条规定,使用前备案、指明出处、向著作权组织支付使用费,由其转给权利人。对此,音乐人高晓松认为:“新法明显偏袒互联网、严重损害创作者个人权益”。“介绍下这个新法的实质:一首新歌在三个月内是难以家喻户晓的,在这时就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翻唱翻录,和一首歌红了几年你再去翻唱翻录性质完全不同,这是赤裸裸的鼓励互联网盗版行径。最蹊跷的是新法只写录音制品,为何不包括电影电视剧?如果所有知识产权都只保护3个月,我们愿意共同献身。”

从著作权法的角度上看,高晓松的看法显然是错误的。对于录音制品采用法定许可制度也是国际惯例,主要是防止音乐著作权人滥用著作权,促进音乐作品的传播。同时,作者的著作权仍然是存在的,获得收益权、署名权等权利都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但由于我国音乐作品集体管理方面的问题,歌曲作者通过音集协收到的许可使用费微乎其微,歌曲作者的获得收益权利的实际意义并不大。这就是问题的实质。(www.xing528.com)

延伸阅读 《传奇》走红后,很多知道内情的人都觉得老孙文化公司董事长孙涌智得“暴发”:“这回你还不赚几千万?”但事实却十分令人沮丧。孙涌智说:“按理说,歌曲创作者最大的收益应来自版权税。在我国,最大的版权税应该来自卡拉OK歌厅的点唱和网络下载,但是由于我们的知识产权法制不健全,在这些方面,《传奇》得到的收益微乎其微。2010年我与音著协签订了合约,以信托方式委托他们对《传奇》的表演权、广播权和卡拉OK使用方式下的复制权进行集体管理。但2012年全年我们从音著协得到的卡拉OK方版权费共为94.75元。王菲在中央电视台演唱《传奇》得到的是一次性的授权,但之后,她在我们与音著协签订合约前,在演唱会上演唱《传奇》是没有经过授权的。后来,王菲方面通过音著协转来她五场演唱会演唱《传奇》的版权费1000元,平均一场200元。”

孙涌智认为,近年来有关流行音乐的创作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识确实有所加强,但是词曲作者的权益依然得不到真正的保障。网络下载和卡拉OK的使用量大,而版权拥有者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他说:“因此我特别理解高晓松去年发的牢骚,作曲家只有参加娱乐节目当嘉宾和评委才能养活自己,光靠写音乐是养活不了自己的,也就是说,中国的流行音乐不可能有职业作曲家。”孙涌智认为:“好音乐得不到应有的权益回报和经济回报,创作的人就会越来越少,好歌也会越来越少,市场上就只能充斥着山寨作品和口水歌,而真正的原创音乐就会越来越少。”[1]

【注释】

[1]来源于“‘传奇’版权方:一年卡拉OK版权收益只有94元”,载《北京青年报》201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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