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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方法专利的创新审查思路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业方法专利的创造性审查思路适用《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三步法”审查方式,即首先根据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效果、公开的相同技术特征的多寡确定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现有技术,然后,将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方案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全面对比,确定区别特征,基于上述区别特征确定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方案实际解决的问题,最后,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商业方法专利的创新审查思路

商业方法专利的创造性审查思路适用《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三步法”审查方式,即首先根据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效果、公开的相同技术特征的多寡确定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现有技术,然后,将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方案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全面对比,确定区别特征,基于上述区别特征确定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方案实际解决的问题,最后,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在适用“三步法”进行创造性判断时,应注意第二步中确定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如果基于区别特征确定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方案实际解决的不是技术问题,则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未作出技术性贡献,可直接得出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结论;如果基于区别特征确定所请求保护的方案实际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则继续进行第三步“显而易见”的判断;如果基于区别特征确定所请求保护的方案实际解决的不仅仅是技术问题,则剔除掉非技术问题,仅基于技术问题出发,判断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

【案例1】账单安全自动分析方法

权利要求:一种方法,用于在保证客户和记账公司双方安全的同时,由第三方代表客户自动分析来自记账公司的客户账单的错误和使用,所述账单具体对应于每个客户和每个记账公司,所述方法包括:

1.由客户获取电子格式的账单;

2.上传所述电子格式的账单至第三方网站系统;

3.对照所述记账公司的预存计费计划,分析所述客户的账单的错误和使用;(www.xing528.com)

4.向客户显示分析公司账单的结果报告。

案例分析: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客户账单错误和使用的分析方法,其实质上是通过网络三方通信的技术架构对记账公司提供的客户账单的错误和使用进行分析,并向客户和记账公司反馈分析结果。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对来自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数据进行检索和分析的方法,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客户登录第三方网站,向其提供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第三方网站使用客户提供的信息登录数据源,该数据源可以是如Verizon、MCI之类的通信提供商(相当于权利要求中的记账公司);对应客户提供的遵循特定账单计划(相当于预存计费计划)的电话号码,第三方网站获取其对应的服务数据记录,具体包括:显示有日期、时间、持续时长、被叫号码等信息的呼叫明细记录和每月的账单综合数据(相当于权利要求中所述账单具体对应于每个客户和每个记账公司);第三方网站根据不同提供商的不同计划为客户的以上原始数据进行重新分析来检查花费和性能(相当于权利要求中对照记账公司的预存计费计划,分析客户的账单的使用),并将分析结果按最好至最差的次序向客户显示;将分析结果提供给客户(相当于权利要求中向客户显示分析公司账单的结果报告);此外,由于对比文件1公开了客户需要设置登录名和密码以安全地登录数据源,因此,基于数据安全的考虑,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了其第三方网站系统进行的分析是在保证客户和记账公司双方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特征在于:①权利要求是由客户获取电子格式的账单并将其上传至第三方网站系统,而对比文件1是由第三方网站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登录数据源获取客户的原始数据;②权利要求是第三方网站系统对照记账公司的预存话费计划分析账单的错误,而对比文件1是第三方网站根据不同提供商的不同计划对客户的账单等原始数据进行重新分析,以对比不同计划的花费和性能。基于如上区别特征可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问题是:①第三方网站系统如何获取原始数据;②如何获知账单错误。

关于区别特征①,通过网络上传数据至某一站点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用技术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关于区别特征②,权利要求和对比文件1中均由第三方网站按电话服务提供商提供的账单计划对客户的账单进行分析,对比文件1中对照账单计划对账单等原始数据进行分析的目的是从不同提供商提供的不同计划中选出花费和性能较优的计划,而权利要求中对照计费计划对账单进行分析是为了找出账单的计费错误。可见,仅仅是因为用户需求的不同导致第三方网站分析账单数据的目的有所不同,这样的不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不用克服技术困难就能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解决方案的基础上获得本申请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解决方案,即对比文件1给出了应用其技术方案以获取账单计费错误的技术启示。因此,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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