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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的法律要点与特点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来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如下。而在非法人式合作经营企业当中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的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长或者主任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解聘。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先行回收其投资。

合作企业的法律要点与特点

合作企业与合营企业有诸多相似之处,例如二者都是由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但是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根本区别在于合营企业为股权式合作经营企业,而合作企业则是一种契约式合作经营企业。具体来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如下。

(1)依法在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

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既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商务部规定。

(2)企业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组织机构

在法人式合作经营企业中,企业设立董事会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决定企业重大问题。而在非法人式合作经营企业当中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的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董事长或者主任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作企业设总经理1人,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解聘。(www.xing528.com)

(3)依合同约定分配收益和回收投资,承担风险及亏损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当中收益和利润的分配方式以及风险和债务的承担份额均由合作经营合同约定,其份额既可以与投资的份额相对应,也可完全没有关系,这与合资经营企业依投资份额确定利润分配和风险负担的份额具有明显的区别。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先行回收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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