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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详解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指金融法律规范的效力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的范围。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十分广泛,其具体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类。以上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具有以下特点:①它是以金融机构为活动主体一方的社会关系。④金融法调整的对象具有纵向金融管理和横向金融交易交错、内部组织关系与外部金融服务相结合的特点。

金融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详解

金融法是指调整货币流通和社会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经营关系、金融管理关系和金融组织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其调整的对象主要包括金融关系,即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从事金融业务和金融管理活动过程中,与其他政府机构、市场主体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指金融法律规范的效力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当某类社会关系被纳入金融法的调整范围时,它便成为金融法的调整对象。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十分广泛,其具体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类(图11-1)。

图11-1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1)金融管理关系

金融管理关系是指国家金融主管机关在对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如货币管理关系、外汇管理关系、存贷款业务管理关系、结算管理关系、证券管理关系等。金融管理关系是一种非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即所谓纵向的金融关系。

(2)金融经营关系

金融经营关系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及它们与客户之间在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如存款关系、结算关系、信托关系、证券关系、保险关系等。这类金融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即所谓横向的金融关系。(www.xing528.com)

(3)金融组织关系

金融组织关系包括银行组织关系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组织关系。金融组织关系是指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组织设立、变更和消灭以及内部各单位之间所发生的组织管理关系。例如,商业银行组织关系、保险公司组织关系、证券公司组织关系、信托公司组织关系。

以上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具有以下特点:

①它是以金融机构为活动主体一方的社会关系。对于与金融机构无关的,即没有金融机构参加的社会关系,金融法不做调整。

②它是以金融活动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与货币流通和信用业务等金融活动无关的社会关系,金融法不做调整。

③它是具体的现实存在着的社会关系。

④金融法调整的对象具有纵向金融管理和横向金融交易交错、内部组织关系与外部金融服务相结合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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