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裁判者过度信赖鉴定意见的问题与优化

裁判者过度信赖鉴定意见的问题与优化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的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一度对鉴定意见抱有信赖,甚至是“过度信赖”的心理。在唯科学主义的视野下,过度信赖专家意见,认为专家对于本领域的专门性问题的解读是可信的,即使法官有所怀疑,依然认为专家的观点是正确的,甚至忽略了专家意见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之处。证据是证据裁判的基石,对证据的误解,必然增加判决有误的风险。

裁判者过度信赖鉴定意见的问题与优化

我国的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一度对鉴定意见抱有信赖,甚至是“过度信赖”的心理。这种认识在科学哲学领域被称为“唯科学主义”。唯科学主义认为现代社会的一切问题都是工程问题[21],也就是说,社会发展到现在,任何社会问题都可以通过科学技术解决,法律作为统治社会的工具,其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属于社会问题,因而可以通过科学技术解决。唯科学主义的观点过度强调科学的作用,忽视了社会理性在社会运行机制中同样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科学理性与社会理性确实是分裂的,但它们同时保持着互相交织、互相依赖的状况。”[22]因此,唯科学主义试图用科学理性取代社会理性,无视社会理性在科学理性应用过程中所具有的作用,是对社会理性的忽略[23]。这种做法是在滥用科学理性,夸大了科学的功能。

轻信科学可以解决事实认定过程中法官无法认知的问题,专家意见成为新的“证据之王”,案件事实不是由法官认定,而是由鉴定人认定。[24]这一修改是对鉴定意见可靠性的怀疑,这样的怀疑是有道理的。不仅仅是我国,世界各国的诉讼当事人对意见证据可靠性的质疑,都是法庭争论的焦点之一。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从专家的角度看,包括专家主观故意作伪证和无意识地对案情进行错误解读。从法官或者陪审团的角度进行考察,作为某一专门领域“门外汉”的事实裁判者,如何认识鉴定意见或者专家证言并运用该证据形成心证对案件进行裁判,也会对事实认定产生影响。在唯科学主义的视野下,过度信赖专家意见,认为专家对于本领域的专门性问题的解读是可信的,即使法官有所怀疑,依然认为专家的观点是正确的,甚至忽略了专家意见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之处。更有甚者即便存在矛盾,也依旧坚持采信专家意见。

专家对专门性问题的解读是以某个领域内部为视角,从科学技术、专业知识或者经验的角度去分析、判断这个问题。而事实裁判者则是在专家分析、判断的基础上,首先判断是否采纳该证据,然后判断该证据的证明力。专家的作用是解决这个专门性问题的“盲点”,而事实裁判者在专家解开“盲点”之后,结合自身知识、经验,判断专家之判断是否可信,以及专家的判断是否可以认定案件事实。在这个过程中,法官所自由判断的,是证据的价值。判断证据价值,以存在证据价值为前提,若本无证据,则亦无证据价值,也就不能形成内心确信。[25]但是,通过专家意见认定的事实不一定是正确的。因为裁判者对科学证据所涉及问题的理解差异、对科学的作用、科学证据证明力的判断,都存在“错误率”。证据是证据裁判的基石,对证据的误解,必然增加判决有误的风险。因此,如何理解科学和科学证据,如何运用科学帮助事实裁判者认识案件事实,显得至关重要。(www.xing528.com)

科学具有主观性的特点,专家意见作为一种科学证据,在生成过程中,专家对案件材料的认识、对科学原理、方法的选择、专家的分析和判断等过程都蕴含着专家对科学的理解和认识。专家个人的认识偏差导致专家意见的可靠性存疑,因此裁判者在审查专家意见时应谨慎评估偏见等专家的主观人为因素和科学可靠性等客观因素对专家意见可靠性的影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