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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亚大学荣誉制度的组织和实施方法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弗吉尼亚大学荣誉制度是以学生自治著称的一种学术行为规范。“自治”这一治校理念是由弗吉尼亚大学创始人、第一任校长托马斯·杰斐逊提出的,这也成了荣誉制度的理论根基与依据。为了缓和师生矛盾,弗吉尼亚大学于1842年提出了“荣誉誓词”,让学生在考试中对自己和同学的行为进行自主监督,荣誉制度的雏形初现。随后荣誉制度以此为基础逐渐发展,至今已成为弗吉尼亚大学最重要的学生自治学术规范。

弗吉尼亚大学荣誉制度的组织和实施方法

弗吉尼亚大学荣誉制度是以学生自治著称的一种学术行为规范。“自治”这一治校理念是由弗吉尼亚大学创始人、第一任校长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提出的,这也成了荣誉制度的理论根基与依据。从“自治”的发展脉络来看,“自治”源于政治术语,古希腊人追求政治上的自由和自主被西方人普遍认为是自治的起源。“自治”是指居住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民自主管理该国家或地区的一切事物,或社会组织不受中央或地方政府制约,完全由其内部人员自主管理。[3]大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杰斐逊在创办弗吉尼亚大学时就力主自治,使大学独立于教会,不受教会的控制。

在弗吉尼亚大学创办之初,师生有不同的治学理念,从欧洲聘请的教授主张推行欧洲大学古典的行为规范,但学生主张自由、自主,不同的理念导致师生矛盾交织。为了缓和师生矛盾,弗吉尼亚大学于1842年提出了“荣誉誓词”,让学生在考试中对自己和同学的行为进行自主监督,荣誉制度的雏形初现。随后荣誉制度以此为基础逐渐发展,至今已成为弗吉尼亚大学最重要的学生自治学术规范。荣誉制度的执行机构——荣誉委员会的委员全部由来自学校学院的学生担任,全校共选出27名荣誉委员会委员,其中文理学院选7名代表,其余20个学院各选1名代表。[4](www.xing528.com)

在“学生大学”式管理模式中,学生是自己学术行为的行为主体者和审判官,掌管着学生学术事务的实质性权利,即使有教师参与管理,也是以监督者的身份参与学术事务,实际上学术事务仍由学生控制与运行,形成了“以学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在美国的典型代表是弗吉尼亚大学。这种管理模式最大的一个特点是学生的责、权、利的对称性。在这种模式中,荣誉制度的组织机构是荣誉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辅助官员、委员会职业道德准则和标准委员会。对违反荣誉制度的行为进行惩治,其处理程序为案件报告、案件调查、案件审判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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