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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条件及责任范围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被保险人的条件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条件及责任范围

(一)被保险人的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律师职业责任保险

(二)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从事诉讼或非诉讼律师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并在保险期限内由委托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负责赔偿。由此可知,律师职业责任保险是一种期内索赔式责任险。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包括被保险人和委托人在法院进行诉讼或抗辩而支出的费用;被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追偿而产生的诉讼费用等,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与经济赔偿的每次索赔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索赔的赔偿限额。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遭受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三)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非职业行为,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乱、盗窃、抢劫,政府 当局的没收、征用,核反应核辐射放射性污染地震、雷击、暴雨洪水自然灾害火灾、爆炸。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无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或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持有的其他资格证书办理业务的;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在册执业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或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执业;被保险人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律师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被保险人被指控对委托人诽谤,经法院判决指控成立的;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文件、账册、报表等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或盗窃抢夺,但经特别约定加保的不在此限;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日期之前发生的疏忽或过失行为。

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直接或间接由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损毁或灭失;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精神损害;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每次索赔的免赔额;被保险人与他人签订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www.xing528.com)

(四)保险费

律师职业责任保险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

保险费=被保险人预计当年业务收入×保险费率

保险期限终止时,根据被保险人当年实际业务收入调整当年保险费,多退少补。

保险费率分为基本费率和短期费率。基本费率为年费率,短期费率按年费率的百分比计算。

(五)赔偿处理

保险人对每次索赔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裁定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及保险人协商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所列明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限内多次索赔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证明律师责任的法律文件、索赔报告、损失清单、在册执业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和必要的其他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单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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