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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成本核算的特点及优化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不同产品有不同的在产品计价问题农业企业的各种产品由于生长周期的不同,它们的成本计算期也不相同。当成本计算期与生产周期一致时,就不需要将生产费用在产成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当成本计算期是定期的,与生产周期不一致时,就需要将生产费用在产成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农业企业成本核算的特点及优化

农业企业经营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决定了其成本核算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以主要产品为成本计算对象

为了适应成本管理的要求和简化核算手续,企业应以主要产品作为计算对象,单独核算成本,次要产品可以分业合并核算成本。

1.企业主要农产品小麦水稻大豆玉米棉花、糖料、烟叶、牛奶、羊毛、肉(分猪、牛、羊、畜肉)、禽蛋、蚕茧、林产品(原木、锯材、干胶、水果茶叶)、水产品(鱼、虾、贝、藻类)等。

2.企业的林产品生产一般是指经济林木的生产,不包括用材林木生产。林产品生产的成本计算对象是每种林产品或每类林产品,对橡胶、果、桑、茶一般应按树种和育苗、定植抚育、采割三个阶段分别计算成本,其他林木可适当合并计算成本。

3.企业的畜禽产品生产应分别核算饲养成本和产品成本。根据畜禽饲养规模、管理要求不同,畜禽的成本有分群核算和混群核算两种不同的方法。分群核算先要按各种畜禽的不同年龄分群,然后计算每种畜禽不同的成本。在采用混群核算时,其成本计算对象是每种畜禽。

4.企业的水产品应分别核算苗种培育和成品饲养成本。鱼、虾混养,贝、藻类混养可以分品种单独核算成本,也可以合并计算一个混养成本。

(二)各种产品的成本计算期不完全一致(www.xing528.com)

由于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生产都受各自生产周期的影响,各种产品的收获时间是不同的。因此,成本计算期也不可能完全一致。

1.对经常有产品产出的农产品生产应按月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1年只收获1次或几次的产品,应在产品收获月份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

2.林产品的成本计算期一般是1年1次。经常有产品产出的经济林木,如茶叶、橡胶等,也可按月计算产品成本。

3.畜禽产品的成本计算期应与生产周期一致,经常有产品产出的,应每月或每季进行1次成本计算。

4.水产品的成本计算期应与生产周期一致,在产品产出月份计算成本。

(三)不同产品有不同的在产品计价问题

农业企业的各种产品由于生长周期的不同,它们的成本计算期也不相同。当成本计算期与生产周期一致时,就不需要将生产费用在产成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当成本计算期是定期的,与生产周期不一致时,就需要将生产费用在产成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例如,大田作物的产品成本计算期一般与在产品生产周期一致,即在产品的收获月份计算产品的成本。有的作物生长虽然是跨年度,如冬小麦,但只要将费用结转下去即可,因此一般无在产品计价问题。而畜禽产品的成本计算期,一般规定为1年计算1次成本,但对经常有产品产出的单位,也可以按月或按季计算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畜禽生产在月末或季末一般有在产品存在,则需要将归集的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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