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48年及之后19世纪50年代革命热情的消退,民主替代暴力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即使马克思不断强调暴力革命的适用性问题,以及民主和暴力同时对于革命而言不可或缺。但是这在马克思逝世前后,还仅是被模糊地提出——暴力革命在德国和法国让位于民主的方式。及至恩格斯1895年《导言》的完成,基本确定了在德法可以通过民主、和平的方式进行无产阶级政治革命。这样,质疑马克思的暴力革命,抑或建立马克思革命与民主的等同关系,都极其形成。其实任何暴力或民主的革命路径偏好都是对马克思革命理论体系的片面理解乃至误解。在马克思的理论中,革命是作为全部叙述的核心(即关键词),其他所有的概念都是围绕革命而展开的,包括民主和暴力,这意味着民主和暴力不过构成了革命的子概念。一方面,民主和暴力都具有革命的内涵,是在革命意义上被理解的;另一方面,民主或暴力不能替代革命成为关键词,其只是革命分析框架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并因为政治形势和国别差异而作为具体选择的结果。换言之,民主或暴力仅仅是革命路径选择的一种结果。当然,这种选择不以一者否定另一者。因此,即使19世纪60年代之后,民主存在替代暴力成为德法无产阶级革命的主要路径选择,这也不能改变民主作为革命的内涵规定,其仅仅意味着暴力因为现实条件的变化而失去作为革命方式的优先选择。这一点不管是在“重提”民主亦或是在民主替代暴力的过程中,都有明确的叙述,更不要说在强调暴力适用性的论述中。
在1864年《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马克思承认大工业的发展和无产阶级的不成熟性构成了革命的障碍,但是这一障碍更多表现在暴力革命过程中,而不是否定革命历史逻辑本身。马克思指出:“工人阶级的广大群众到处都在日益下降,下降的程度至少同那些站在他们头上的阶级沿着社会阶梯上升的程度一样厉害”,“在现代这种邪恶的基础上,劳动生产力的任何新的发展,都不可避免地要加深社会对比和加强社会对抗”。[122]可见,革命的历史逻辑构成了马克思思考工人阶级全部问题的起点。再如在1873年《政治冷淡主义》中,马克思批评了这种否定工人阶级现实斗争的政治冷淡主义。马克思认为:
如果说也曾宣扬政治冷淡主义的第一批基督徒曾经需要皇帝的帮助,来使他们从被迫害者变成迫害者,那末政治冷淡主义的当代信徒则根本不相信,他们的永恒原则使他们必须放弃世间的欢乐和资产阶级社会的暂时特权。但是必须承认,他们会以真正基督徒的苦行主义来忍受14小时或16小时的劳动,只要这种劳动是由工厂工人承担的。[123]
通过对比可以得出,工人阶级需要承受资产阶级自由和发展所带来的巨大贫困和痛苦,这必然加剧二者之间的对立,无产阶级通过政治革命来改变这一关系毋庸置疑。基本上,马克思在认识到革命退潮之时,其也坚持着革命的历史逻辑。
当民主在被“重新”提起的过程中,民主所要表达的是什么样的内涵?可以肯定的是,民主表达的仍然是革命的内涵,民主是作为一种革命的路径选择来被理解的。马克思明确指出:“我们内部产生了一个集团,它宣称要工人放弃政治活动。我们认为有义务声明:这种原则对我们的事业是极其危险和有害的。工人总有一天必须夺取政权,以便建立一个新的劳动组织;他们如果不愿意像轻视和摒弃政治的早期基督徒那样,永远失去自己在尘世的天国,就应该推翻维护旧统治的旧政治。”[124]这表明,面对放弃政治斗争,或者是局限于民主,马克思始终坚持革命的历史逻辑。暴力和民主仅仅作为革命的“手段”而存在,并且民主是被纳入革命的分析框架中来理解的。民主也不是适用于每个国家的无产阶级政治革命的每个阶段,如德国和法国等大陆国家。而在强调暴力适用性的过程中,革命的历史逻辑更是显而易见。(https://www.xing528.com)
马克思之所以为暴力革命辩护,就是基于革命的必然性逻辑。例如,马克思批评了德国落后的政治现状,试图通过“合法手段”来实现无产阶级政治革命是不切实际的,“庸俗的民主派把民主共和国看做千年王国,他们完全没有想到,正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最后的国家形式里阶级斗争要进行最后的决战——就连这样的庸俗的民主派也比这种局限于为警察所容许而为逻辑所不容许的范围内的民主主义高明得多”[125]。可见,第一位的是革命的历史逻辑,第二位的是暴力适用性的问题。因此,马克思在暴力革命问题上,真正要表达的是革命的历史逻辑,而不是暴力本身,暴力适用性强调的是适应国别的革命路径选择差异——民主在此是失效的。
在由民主替代暴力的过程中,恩格斯在暴力问题上的模糊和摇摆态度,基本上可以归入“重提”民主和强调暴力适用性两种情况。当其倾向于在德国和法国通过民主方式来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时,民主是作为革命的内涵被规定;当其坚持德法等大陆国家暴力革命不可避免的时候,革命的历史逻辑才是叙述的重点,而不是区别于民主的暴力本身。这里,主要以1895年《导言》来展开,因为其基本上代表了由暴力向民主转变的完成和确证。在《导言》中,恩格斯更多将由暴力向民主的转变视为革命策略的变化,“在罗曼语国家里,人们也开始愈益了解到旧策略必须加以修改了”,“德国所作出的利用选举权……在法国……预先把广大人民群众——在这里主要是指农民——争取过来……耐心的宣传工作和议会活动……”[126]但是在革命的历史逻辑问题上,恩格斯并没有因为民主、和平方式的选择而有过改变,“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毫不停手地促使这种力量增长到超出政府统治制度所能支配的范围,不是要把这个日益增强的突击队在前哨战中消灭掉,而是要把它好好保存到决战的那一天”[127]。并且恩格斯还以罗马帝国时期的基督徒所受迫害为例来比照无产阶级的政治革命,其所要表达的即是民主方式相较于暴力革命更为适合当时的德国和法国。可见,恩格斯在最终意义上是以革命作为标准来评价暴力与民主的路径选择。只要民主更为适应当时的政治条件,只要民主可以更好地完成无产阶级政治革命,那么其可以替代暴力成为一直以来作为暴力适用性的典范国家(即德国和法国等大陆国家)的革命路径选择。
革命一直以来都构成马克思、恩格斯全部理论体系的关键词所在。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重提”民主、强调暴力的适用性、以及由暴力向民主的转化,这一切只是表明暴力方式在无产阶级政治革命过程中有效性的降低。但与此同时,革命作为关键词却并未发生改变。民主的凸显不过再次印证马克思有关革命的历史逻辑,即革命的必然性问题。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民主替代暴力的过程不过是重申革命的过程。
总而言之,19世纪60年代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在民主与革命的关系问题上出现了显著的改变。一方面,革命的民主路径获得了同暴力革命的同等地位。这区别于1848年革命及之后的19世纪50年代,那时,民主处于暴力的掩盖之下;这时,民主获得了类似当时暴力革命的地位。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强调了暴力适用性的问题,即德国和法国仍然只能通过暴力方式来完成无产阶级政治革命,这如同之前马克思为英国可以通过民主、和平方式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辩护。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在德法革命与暴力的关联问题上,马克思逐渐倾向于以民主替代暴力作为革命路径的主要选择,这打破了一直以来都存在于马克思革命分析框架中民主与暴力的平衡关系。但是这一平衡关系的打破并不意味着民主可以等同于革命;相反,它不过是重申了革命作为马克思整个理论体系的关键词。民主并未逾越马克思的革命分析框架,其只是无产阶级斗争条件改变的结果,它是比国别因素影响革命路径选择更为重要的因素。在马克思的理论中,革命的历史逻辑从未改变,改变的仅仅是国别因素或者后来影响更大的斗争形势,民主和暴力更多地作为革命策略而交替使用或相互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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