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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学中德育的评价功能优化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学中德育的评价,既是教学中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教学中德育活动的一种功能,它渗透于或体现在所有教学的德育活动之中。(一)小学教学中德育评价功能的表现教学中德育评价主体是教师与学生,其中教师是评价主体的主导方面。教学中德育评价主体在进行评价时,同样受到情绪的影响。教学中德育活动是多因素形成的,有一定的复杂性。全面客观的评价态度教学中德育的评价是结合教学活动一道进行的。

小学教学中德育的评价功能优化

教学中德育的评价,既是教学中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教学中德育活动的一种功能,它渗透于或体现在所有教学的德育活动之中。无论是客观的教学中德育的内容,还是主观的教学德育的方法等,离开了评价,教学中的德育就失去了控制教学活动的手段,将无法承担起教学中德育的历史使命。

(一)小学教学中德育评价功能的表现

教学中德育评价主体是教师与学生,其中教师是评价主体的主导方面。同样的评价机制,教师主体表现水平不一样,其功能是不同的。

1.评价主体的认识表现的影响

教学中的德育评价包含在教育评价之内,作为现代教育教学中的“热门课题”,它尚处于研究探索的起步阶段。教学中的德育以及评价,教学评价的主体——教师对此的认识是有差异的。在教学中德育的评价过程中,有的存在着重教轻学、重知轻德、评标不评本的现象,即通常所讲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单评其一、不评其二、顾此失彼,难以形成教学中德育评价的整体效应。还有的教学活动中的德育评价是机械套用评价标准,形成贴标签的评价效应。更有甚者,以评价为实施体罚的手段,偏离了评价的依据和根本目的,加剧了学生逆反心理的形成,这一方面增加了教学中德育工作的难度,减少了德育评价的效度;另一方面,教育评价主体的偏差,也因得不到纠正,使学生逐渐认可并习惯,给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的能力形成造成了影响。

2.评价主体的情绪表现的影响

情绪是有机体在维持生存的自然需要是否获得满足而产生的体验,具有情境性和短暂性,人的情感总是在各种变化着的情绪中表现出来的。教学中德育评价主体在进行评价时,同样受到情绪的影响。当代心理学认为,情绪表现出人们的价值倾向和对世界的态度。情绪对人们理解和把握评价活动具有推动作用。

教学中德育评价主体在评价活动中的情绪表现具有两级性的特点,喜怒、哀乐、好恶、爱恨等,前者是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积极的、肯定性的评价,后者则是一种否定性的评价。教学中德育评价主体在对活动对象做出断定时,因情绪的参与,可以引起评价主体、对象和周围群体之间的情感共鸣,使教育评价主体的意见更易于被学生群体所理解和认同,也可以使被评价的个体得到触动和感染,使他们为其积极正确的行为感到高兴,为其消极不妥的行为感到懊悔。

3.评价主体意志表现的影响

意志是意识的能动性、积极性的表现,是人类独有的心理现象。意志和评价活动是密不可分的,意志支配和调节着评价活动,并在评价活动中表现出来。教学中德育评价需要评价主体对活动的过程与结果做出判断,而做出判断没有科学的选择和果断执行的良好意志水平是不行的。

首先,评价标准的选择是否有自觉的目的和科学的方法,对评价的结果有极大的影响。教学中德育活动是多因素形成的,有一定的复杂性。教学中的德育评价要自觉按照评价的目的,选择有效的方法策略,就必须下定决心,克服各种困难,没有良好的意志是不能实现的。

其次,评价实施也需要评价主体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实施评价是评价活动的关键,因为选择评价的措施是主观的行为,而实施评价才是主观见之客观的东西。教学中德育评价的主体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就能够抓住教学中德育的有利条件当机立断、立即执行,如果优柔寡断、当行不行,则会使评价的影响减弱,达不到强化正确行为的效果。教学中德育评价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让人们接受和理解时,能有较好的坚持性。

教学中德育评价是一个需要研究和探索的问题,有些方法不仅需要完善,同样也需要他人的支持,如果评价主体缺少主见和坚持力,左右摇摆,必然会使评价难以实施,而且也会使被评价的对象无所适从。

教学中德育评价主体表现的功能,实质是评价主体知、情、意等素质的综合表现对教学德育评价的影响和对学生评价能力的影响,当然,评价主体表现还包括其他方面,如能力、性格等,但知、情、意的影响更具共性和基础性。

(二)小学教学中德育评价功能的实现

1.教学中德育评价功能实现的条件(www.xing528.com)

(1)正确鲜明的评价目的

教学中德育的评价目的是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的进步,提高教育教学的效果。坚持正确鲜明的评价目的,就必须重在教育,把评价作为教育的手段,而不是当作管理和控制学生的“紧箍咒”,时时处处用评价来防范学生、限制学生,使学生对评价有恐惧感,或变得谨小慎微,或产生逆反心理,评价也就失去了教育和激励的功能。坚持正确鲜明的评价目的,还必须对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思想品德上的进步与退步,给予及时的表扬和提醒,进步教育,坚持把过程的评价和终结评价结合起来,不能放弃平时教育等终结评价时算总账。坚持正确的评价目的,还必须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绝不能讽刺、挖苦学生和辱骂学生,使学生通过评价各方面都得到提高。

(2)实事求是的评价标准

教学中德育评价的标准,应实事求是、公正合理,评价应严格按照“德育大纲”和学校的品德评价标准,结合学生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评价学生。要达到这样效果,评价时教师不能从个人对学生的好恶出发,或凭主观印象下结论,而应理智地对自己的不良情绪加之控制,以减少消极情绪对评价活动的影响,否则就无法公正地对待学生、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另外,教师也不能以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或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是否听话来判断和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学生思想品德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评价也应运用综合的评价标准,否则评价就会失之偏颇,就会在评定中出现不合理的结论,难以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3)全面客观的评价态度

教学中德育的评价是结合教学活动一道进行的。全面客观的评价态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全面评价,既要看到学生在教学中德育活动方面的优点,又要看到学生的缺点,对好的学生不能忽视他的短处,对表现较差的学生,也不能忽视他的长处,把学生思想品德说得“完美无缺”或“一无是处”的做法都是片面的和不正确的。二是客观评价,即尊重事物的本来面目。客观评价重要的是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既要考虑学生过去的情况,又要看到学生的现实表现,绝不能由于学生一时、一事的表现而直接下结论,应该恰如其分、讲究分寸,不夸大、不缩小,力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态度,对评价活动形成积极影响。

(4)身体力行的评价示范

评价活动是复杂的,具有教育性的。其中,评价主体的自身的思想品德修养,是教学中德育评价活动中最好的示范,身教重于言教。因此,实现教学中德育的功能,教师必须在严格要求学生的同时,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只有这样,教师在学生面前才能有威信,学生才能信服与接受教师对自己的评价。如果教师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学生,而自己的行为却背离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这样的评价,不会使学生心悦诚服,也不能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所以,教师要有效地评价学生的品德,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不仅要教书,以智启人,还必须以德服人,以身示人。

2.教学中德育评价功能实现的途径

(1)建议性水平

建议是教学中德育评价功能的实现途径之一,是属于层次较低的水平。它通过提建议促使评价对象澄清认识、明确目标、坚定信念。教学德育评价的建议,可结合教材实际,建议学生学什么、做什么、批评什么、力争达到什么,也可以结合学生的实际,建议学生发扬什么、纠正什么、抵制什么,使学生在种种是非的选择中,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

(2)指令性水平

建议缺乏强制性,学生可以听,也可以不听;可以信也可以不信,如果评价功能只是停止在建议性水平上,评价功能就不能完全实现。而指令性水平带有一定的约束力,它使教学活动中的德育评价不再是形同虚设,可有可无,而是教学中德育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指令代表着责任与义务,代表着生活的秩序和道德的使命。如学好文化的同时必须要自觉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是学生的责任与义务,评价主体指令学生认真学习,要求学生谴责不学习、不思进取的人和事等。因为指令是代表着秩序,所以接受指令不仅取决于评价对象的爱好,而且取决于评价主体与对象的关系,较之建议有更大的权威性。

(3)指导性水平

指导是建立在建议和指令基础上的第三条功能实现的途径。指导性实现水平是功能实现的较高水平,直接影响人们的行动。教学中德育的评价可以使人们行为选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使行为的几种可能性的价值意义更为清晰,以便人们做出选择。同时指导性还表现为评价使人们的选择范围缩小,即肯定一种或几种可能性而否定其他可能性。所以说,教学中的德育活动正是通过形成共同的价值目标,指导着人们采取相同的行动,从而成为其评价功能实现最有力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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