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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政策对交通行业的影响及定义差异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在不同绿色金融产品实践中,绿色交通的划定或范畴并不一致,特别是政策较为清晰的绿色债券、绿色信贷两类。截至2018年6月1日,国内绿色基金、绿色风投等没有关于绿色交通的明确划定。我们认为,这与绿色金融业对绿色交通定义的不同,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策需求与量化考虑的差异。这种政策引导对于我国绿色金融在交通行业的应用也有一定的影响。

绿色金融政策对交通行业的影响及定义差异

污染防治类项目涉及的细分行业多,在绿色金融的不同层面和产品中有不同的定义和界定条件。截至2018年6月1日,我国有两套标准定义绿色项目,一套是2015年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简称“绿金委”)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其的规定,另一套是发改委在《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所规定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

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以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配套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明确界定了了六大类及三十一小类环境满足效益显著的所需要的条件。

目录中关于“污染防治”项目的界定如下:

表9.18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关于污染防治项目的界定

续表

目录将污染防治分为三个二级分类:污染防治、环境修复工程、煤炭清洁利用。总的来说这一标准对污染防治项目的规定是通过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以及其他类型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现削减污染物排放,治理环境污染,保护、恢复和改善环境。[8]

发改委指引将绿色项目划分为十二大类,并在每类后进行了简要的列举说明,其中将污染防治项目界定为如下细分类别:

表9.19 《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对污染防治项目的界定

截至2018年6月1日,发行绿色金融债、绿色公司债以及非金融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主要依据的是绿金委目录中对绿色项目的界定,而发行绿色企业债则主要依据的是发改委指引中的界定范围。

在绿色信贷的实践应用层面,根据银监会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及21家主要银行的绿色信贷情况统计,绿色信贷中涉及污染防治类项目的主要细分项目如下:

图9.11 绿色信贷对污染防治项目的分类

截至2018年6月1日,根据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信贷主要涵盖两部分:一个是支持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制造端(包括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的贷款;二是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的贷款,其中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的贷款细分又涵盖12个项目:

(1)绿色农业开发项目;(www.xing528.com)

(2)绿色林业开发项目;

(3)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

(4)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项目;

(5)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6)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项目;

(7)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

(8)农村及城市水项目;

(9)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

(10)绿色交通运输项目;

(11)节能环保服务;

(12)采用国际惯例或国际标准的境外项目。

依据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的具体要求,纯工业废水处理需要在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中填报,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的处理则是在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项目中填报。

总的来说,我国绿色信贷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各大商业银行券商。由于主要以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为主,因此银行的归类具体界定了这些项目。污染防治类项目在绿色信贷中的细分界定主要有以下五类: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自然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以及节能环保产业生产制造端。

根据银监会的《绿色信贷统计表填报说明》,银行绿色信贷的贷款环境效益测算以贷款所形成的年节能减排量为衡量指标,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节能减排量的具体测算方式主要是依据标准煤、二氧化碳当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节水等指标。

截至2018年6月1日,我国污染防治类项目主要针对废气、废水、废物的处理处置,但是没有对污染防治设施本身的有害排放与能量回收的标准有明确的要求。比如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后续是否妥善回收利用,或排入水体是否拥有足够的环境承载力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垃圾焚烧项目仅考虑垃圾处理量与处理效果,却对类似于焚烧余热的利用率与高危飞灰的处理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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