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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本的重要性及最低要求分析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银行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就是银行资本。它代表了商业银行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者说银行所有者的净财富。因此,银行资本是商业银行所能承担的最大资产损失。显然,商业银行的资本越充足,破产的可能性就越小。由于商业银行破产会直接损害存款人的利益,所以,各国的银行法一般都对商业银行有一个最低的资本要求。

商业银行资本的重要性及最低要求分析

银行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就是银行资本。它代表了商业银行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者说银行所有者的净财富。当它等于零或者负值时,银行便资不抵债,只能宣告破产。因此,银行资本是商业银行所能承担的最大资产损失。

显然,商业银行的资本越充足,破产的可能性就越小。由于商业银行破产会直接损害存款人的利益,所以,各国的银行法一般都对商业银行有一个最低的资本要求。1988年《巴塞尔协议》统一了银行的资本定义和资本要求。

《巴塞尔协议》将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两大类。

(一)核心资本

核心资本(Core Capital)是完全意义上的银行资本,它主要包括股本和公开储备。

1.股本

它包括已发行并完全缴足的普通股和永久性非累积优先股,但不包括累积优先股。非累积优先股是指若股息因经营状况不佳无法支付,则将来不再补发的优先股。累积优先股则不同,逾期未付的股息必须累积起来,将来补发。

2.公开储备

它是指银行通过留存收益(如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盈余(如股票发行溢价)转化而来的,并且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公开标明的那部分准备。

在我国表现为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二)附属资本

附属资本是核心资本的补充,包括以下内容。(www.xing528.com)

1.未公开储备

它是指未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公开标明的储备。这部分储备未公开,缺乏透明度,所以只能算作附属资本。《巴塞尔协议》认为,未公开储备的质量应与公开储备一样高,能够自由、及时地被用于应付将来不可预见的损失。

2.资产重估储备

当银行对其某些资产,如办公用的房产,进行重新估价时而产生的增值算作银行的重估储备。《巴塞尔协议》认为,只要这些资产的估价是审慎的,并且充分考虑到了价格波动和强制出售的可能性,就可以将这些重估储备记入附属资本。

3.补偿性准备金

它是银行为应付意外损失而从收益中预先提留的资金,包括资本准备金和贷款证券损失准备金。资本准备金用于应付优先股的赎回和股份损失等股票资本的减少;贷款、证券损失准备金则用于应付贷款呆账损失、证券价格下跌所造成的损失。

注意,作为银行资本构成部分之一的补偿性准备金与银行资产方的准备金是完全不同的。

4.混合资本工具

它是指具有股本资本和债务资本混合特性的资本工具,累积优先股是这种资本工具最典型的例子。作为混合资本工具,它们必须是无担保的、从属的,并且是足额缴付的;它们不可由持有者主动要求赎回,也不可在未经监管当局同意的情况下赎回;其利息或股息虽不可以减免,但在银行经营状况不佳时可以延迟支付。

5.长期从属债务

长期从属债务包括传统的、无担保的、初始期限至少在5年以上的长期从属债务资本工具,以及可以赎回的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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