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幼儿园外出保护不当引发幼儿生命健康受损案例

幼儿园外出保护不当引发幼儿生命健康受损案例

时间:2026-01-24 理论教育 小可爱 版权反馈
【摘要】:事故发生后,跳跳的家长向幼儿园提出损害索赔。可游乐场则声称,跳跳是在乘搭小火车过程中自己解开安全带的,幼儿园作为本次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教育不到位和照料不周全的责任,应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案例诊断本案是关于幼儿在参加幼儿园组织的秋游中发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认定问题。学校保护最终是要通过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来实现的,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幼儿园应忠于职守,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案例呈现

根据幼儿园的学期计划,九月中旬的一天,园里组织小朋友们到游乐场秋游,游乐场里孩子们很开心也很兴奋,在转场乘坐小火车时,跳跳小朋友在乘坐小火车行进期间发现轨道旁边有好多漂亮的鲜花和好看的树叶,就兴奋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伸出小手去摸,恰巧小火车转弯,一晃,跳跳就摔倒了,身上多处擦伤,脖子也扭了下,老师检查后初步判定没什么大碍,用随身携带的医疗箱进行了相应的消毒和包扎,中午发现孩子不愿吃饭,精神也有些不好,于是就去送医,检查后发现是隐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跳跳的家长向幼儿园提出损害索赔。但幼儿园认为应该找游乐场,因为造成这起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跳跳坐上小火车后安全带没有扣紧,而游乐场的管理人员在小火车出发之前没有检查出这一漏洞,导致跳跳可以在小火车行进时突然站立而酿成事故,所以应该是游乐场承担责任。可游乐场则声称,跳跳是在乘搭小火车过程中自己解开安全带的,幼儿园作为本次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教育不到位和照料不周全的责任,应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诊断

本案是关于幼儿在参加幼儿园组织的秋游中发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认定问题。

政策法规看案例

第一,教师麻痹大意,在孩子们活动时没有合理分工,出现管理盲区,孩子们玩危险游戏时不能及时发现制止。这样的事件虽是个意外,但教师应该具备处理意外的能力。尤其是在室外活动时,由于孩子们的年龄特点,自觉性差,对危险的认知不够,教师一定要合理安排活动内容、时间、节奏,使孩子们不脱离自己的视线,才能避免孩子们不做危险游戏,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们的安全。

第二,在伤害发生后,教师对幼儿的伤后处理方式太随意,不具备基本的保育、保健知识;在意外发生以后,教师对孩子受伤这件事情不够重视,处理太过随意,觉得只是摔了一跤,揉一揉就没事了。孩子受伤在所难免,这一点大部分家长都可以理解,但是如果由于教师的疏忽而导致自己的孩子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家长是有权利追究的。所以对于每一个受伤的幼儿都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仔细地检查。

第三,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不够细化。对孩子们在幼儿园学习、活动、休息时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都应该提前预想到,认真制定各类预案、细则,明确各自责任,让每一位教师都树立以孩子为中心的思想,而不是出了事故后的补救或者推卸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https://www.xing528.com)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幼儿园组织外出活动时,一定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组织者要配备足够的教师,出发、集合、分散活动都要事先计划好,确定好详细的活动方案,确定具体的责任人。

依据法律,幼儿园对幼儿负有三项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保护责任。教育虽然是幼儿园的主要职能,但就责任的性质来说,教育责任说到底不是一种法律责任,而是幼儿园的职责和功能,管理失范和保护不周才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幼儿园只有保证幼儿安全,才能实现其教育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具体讲述了学校对幼儿的保护责任。学校保护最终是要通过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来实现的,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幼儿园应忠于职守,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过错责任规定,虽然幼儿园不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但是幼儿园对其控制范围内活动的幼儿,却有保护、管理的责任。该幼儿园由于在管理上有过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防范指南

1.幼儿园应为幼儿选择安全的活动场所,安排安全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有益的活动,不应该选取危险程度较高,不易于儿童活动,存在相关安全隐患的场所,幼儿教师应该做好相关的安全预案,携带相关的医疗器材,组织幼儿教师进行专门的卫生急救培训,确保突发事故能够及时反应、解决。

2.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提高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负起自己的监督保护责任,不能由于客观原因就忽略了自己的监管责任,做好相关的制度规定,及时做好监管的交接及预防,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

3.建议出游前为幼儿购买相应的旅游、交通、意外等保险,及时与家长做好协调,进行安全防范的专题教育。

4.家长要关心幼儿园教育活动内容的安排,在幼儿园组织秋游活动前教育、提醒幼儿遵守各种游戏规则,让孩子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帮助孩子提高安全意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