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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犯罪的特点与社会危害程度分析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犯罪行为的特殊性在于其处于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相交点,既被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评价为违法行为,又被刑法评价为犯罪行为。行政犯罪大量存在于犯罪行为的边缘领域,主要表现为对公共秩序、公共理性及公共道德的违反。行政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介于行政违法与自然犯之间,属于相对较轻的罪行范畴。

行政犯罪的特点与社会危害程度分析

在英美法系的主要国家中,与行政犯罪最为接近的概念是“违规犯罪”(Regulatory Offence,Regulatory Crime),这些犯罪一般规定在行政法规中,有时行政处罚也被纳入行政犯罪的范畴。因此,英美法系的主要国家中有关违规犯罪的概念其外延要大于我国的行政犯罪。[21]由于我国的行政犯罪全都规定在刑法中,因此,可以将我国行政犯罪定义为: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并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行政犯罪具有如下特征:

其一,行政犯罪是一种与以刑事罪名进行严厉评价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犯罪行为的特殊性在于其处于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相交点,既被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评价为违法行为,又被刑法评价为犯罪行为。在行为特征上,行政犯罪首先达成的是某种行政违法评价,其后又通过不断增加危害性,从量变引起质变,从而被刑法评价为犯罪行为,其表征是情节严重或造成一定量的后果。从法律规定上看,有一些行政犯罪行为在行政法律法规中的描述方式与其在刑法中的描述方式完全一致,但这并不表示两者的危害程度相同,只不过是表象一致或立法尚未明确所致。

其二,行政犯罪是一种边缘犯罪。行政犯罪大量存在于犯罪行为的边缘领域,主要表现为对公共秩序、公共理性及公共道德的违反。行政犯罪与杀人、放火等在道德上的伦理犯或皆曰不可的自然犯不同,它虽然是犯罪,但总体处于犯罪区域的边缘地带,有时一些行政违法行为被刑法吸纳而成为行政犯罪,有时则相反,从行政犯罪滑向行政违法行为。例如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罪的入罪标准时常发生变化。(www.xing528.com)

其三,行政犯罪是一种低度的犯罪。行政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介于行政违法与自然犯之间,属于相对较轻的罪行范畴。通常,行政犯罪都会依其行为性质处以较轻的刑事处罚,但这些较轻的处罚也是相对于一般犯罪的量刑而言,相较于行政违法所应接受的行政处罚而言,行政犯罪所面临的刑事处罚要严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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