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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灾救治:社会力量参与研究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世纪40年代,伴随着重庆经济社会的发展、新闻报纸的兴盛、民间社会力量的强大,包括水灾救济会、华洋义赈会、善堂、红十字会等民间慈善团体都踊跃参与重庆水灾救济,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凸显了此时重庆水灾救济不同于以前的特殊情况。引起社会变迁的原因很多,最根本的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社会生产与社会关系的矛盾运动。1919年,红十字会国际协会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当年7月8日加入该会。

重庆水灾救治:社会力量参与研究

20世纪40年代,伴随着重庆经济社会的发展、新闻报纸的兴盛、民间社会力量的强大,包括水灾救济会、华洋义赈会、善堂、红十字会等民间慈善团体都踊跃参与重庆水灾救济,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凸显了此时重庆水灾救济不同于以前的特殊情况。

4.7.1 慈善团体救灾

民间慈善团体作为社会团体组织,在政府与个人之间架起了一座联结的桥梁,构成了“上接下联”的社会中间层,有助于沟通政府与各种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缓冲利益群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同时,它又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具有非官方性和自主性的特点。 在20世纪40年代的重庆水灾救济中,慈善团体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近代化进程中的重庆慈善团体

慈善团体是地方常设的民间灾害救济机构,一般由地方绅士发起设立,并受到官府的资助,但主要经费由民间募集。 在社会力量和外来文化的双重作用下,重庆的民间慈善团体迅速发展起来。 在巴县,有养济院、育婴堂、体心堂、存心堂、至善堂、乐善堂、天王堂等地方慈善组织。从其所施的对象看,大体可分为临时性赈济资助、长期抚养孤独鳏寡和育婴三种类型[1]

(1)社会变迁与近代慈善组织的兴起

所谓社会变迁(social change),在社会学上的诠释是: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和社会功能的变化,是指社会中各种群体、组织、结构、制度、道德宗教、习俗等社会现象的突变或渐进的变化[2]。 引起社会变迁的原因很多,最根本的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社会生产与社会关系的矛盾运动

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变迁的影响,以知识分子、士绅为代表的中上阶层逐渐崛起,并成为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股力量,而科举制的废除又使这些人不仅关心政治,而且关注民生,目光逐渐下放,开始越来越多地深入社会底层。 与此同时,随着封建政治的日趋腐败,“官赈”的弊端越来越严重。 所有这些,都在客观上呼唤着民间慈善团体的出现,各种慈善组织应运而生。 这些慈善组织作为地方的民间旱灾救济机构,一般由地方士绅设立,在经费方面,虽其也受到政府的支持和资助,但主要经费由民间募集。 正如郑功成所主张的,慈善事业有三个条件:其一,捐助是慈善款项的主要来源,可视为其立身之本;其二,它是一种民营公益事业;其三,慈善组织是社会组织,只有社会性的慈善行为才构成慈善的主体[3]。 而在中国近代,有实力创立慈善组织的,也是这些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组织能力、积极关注民生和经济实力较强的绅商。 每当有重大灾情发生,这些慈善组织都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如在一些报刊上发表劝赈启事,印发反映灾区灾情的图文并茂的传单等。 待筹集到相当赈款后,即直接派人专程赴灾区散发。 在赴灾区放赈过程中,他们强调义赈系“民捐民办,原不必受制于官吏”,以免官僚机构插手干预,但也注意与地方政府“和衷共济,以免掣肘[4]”。 比如,中国红十字会和“世界红卍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于1904年在上海创立,起初叫“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1912年,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1919年,红十字会国际协会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当年7月8日加入该会。 红十字会的宗旨以“救济灾患,促进世界和平,并以发扬人类互爱互助之美德为职志”,对于天灾人祸,皆负救济与安全之责任。 建会后一直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和赈济灾民的活动[5]。 从1941年开始,循国际惯例每年举办一次“红十字周”,用各种方式宣传红十字宗旨,争取各界人士支持,谋求事业发展。 每届红十字周,都能征集一批新会员,受到一些会费和捐款,使全国会员数从1930年的15万多人增加到1947年的26万多人[6]。 红十字会与国民政府官方的联系日益密切,带来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既得到当局支持和资助,又受到各种干扰和束缚。

(2)民国前期重庆慈善团体的发展背景及发展概况

作为地处长江上游、西部内陆的港口城市,重庆主城及其附近的江巴璧合等市县的慈善团体发展是随着重庆开埠的脚步而加速前进的。 从开埠到20世纪40年代,“欧风美雨”使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开始渗透到重庆及其附近的江巴璧合地区,中国东部沿海的一些先进理念、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也深深影响重庆,促进了重庆生产力在近代的第一次“飞跃”式发展。 与此相对应的,大批新式工商士绅产生。 在这种社会大潮下,重庆慈善事业的近代化进程也加快了。

首先,慈善思想由以前的“重养”逐渐转向“教养并重”。 在民国以前的重庆,灾害救济的方式差不多都是以养为主,被救助的对象多局限于孤寡残幼贫之“不能存活者”。 民国成立以后,坐落在长江与嘉陵江交汇处的重庆,靠长江水道、地利和舟楫之便,常常开风气之先。 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救济施予者与受救济者的心态发生变化——慈善救济不再是帝王的恩赐,而是政府的责任和民众的参与。 救济方式多采用教养兼施,标本兼治模式。建立游民习艺所、贫民工艺所、妇女教养所、赈灾平民工厂等,在对贫民和饥民进行直接救济的同时,还教给其生产技术。 民国二年(1913年),巴县教养厂设养济部,经营织布、成衣等生产,传习生产技能[7]。 民国十七年(1928年),重庆绅商在江北簸箕石举办贫民教养工厂,收入江、巴两县流浪儿童100余名,半工半读,教养兼施。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市政府接管后,又购置织布机33台、缝纫机2台[8]。 这种救济方式一方面使被救济者不再感到自己在接受怜悯施舍,而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另一方面,教会被救济者谋生的手段,提高了被救济者的素质。

其次,重庆的灾荒救济由封建时期的“政府包办”过渡到近现代的“民众积极参与”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当然这种发展过程随着近代化进程的加速而加快,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近代以来,伴随着重庆的开埠,重庆也很快融入到全国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洪流中,重庆的各种社会力量,特别是新式商人不断地得到锻炼成长。 在此基础上,“重庆总商会”应运而生。1904年10月18日,重庆总商会成立,这是当时四川第一个商会,也是国内较早设立的商会之一。 《国民公报》民国元年(1912年)五月十三日《重庆来电》称:“……各总商会均设于通商巨埠,实为发展商业起见。 智识之最要地点且于外交有密切关系,吾川自教育农工皆定省垣为枢纽,独商务则以重庆为繁盛,故最宜设立总商会……[9]。”重庆总商会的诞生,为“渝商”开启了在近现代中国崭露头角的大门。 特别是在辛亥革命前后,重庆商人群体发生了重大转变,从单纯的逐利营商转而更多地关注社会革新和公益事业,并伴随着实业救国思想的生成、传播与根植,以温友松、刘子如、汪云松、温少鹤等人为代表的近现代重庆绅商开始登上历史舞台。 这些人创立的慈善组织一方面可以广集社会资财,补充政府财力不足;另一方面又还没有沾染官赈的种种弊端,较少有贪污中饱的现象发生,可以使实惠真正落到灾民身上,这些都为重庆义赈的发展创造了客观条件。

二是近代重庆接连不断遭受长期军阀混战和“剿匪战争的影响,造成财政日益紧张,政府财政的竭蹶也使政府无法拿出更多的钱财用于救荒。军阀混战使政府无太多的心思和精力顾及、涉及民众疾苦的水灾救济。 所有这些都使政府开始让渡一些“荒政”权力于民间组织,从而也在客观上呼唤着民间慈善团体的出现。

三是重庆绅商的推进。 那些有同情心的绅商们也积极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民生轮船公司总经理卢作孚,就是一个热心于水灾救济事业的人。再比如,重庆爱国慈善家刘子如先生[10]。 民国十四年(1925年),刘子如经营胜家公司所赚银洋已近三十余万元。 作为实业家,他也非常热心于慈善事业,民国三年(1914年)十月八日,重庆有史以来首创的第一所教养兼施的孤儿院——重庆孤儿院正式成立。 刘子如先后捐金修建孤儿院大礼堂、工业室,亲自募捐礼堂内陈设的楠木椅桌及乐队服装等。 到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院舍发展到大小房屋120余间,院址面积达4094方丈,培育孤贫院生数以千计[11]。 一直热心公益事业的名绅汪云松,出生于重庆世家。 清末曾在外地做官,任过知县、知府等职。 辛亥革命后返渝,曾任大中银行总经理、重庆总商会、会长,重庆参事会主席等职。 他在重庆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与号召力,与商界同仁创办重庆孤儿院、重庆平民教养工厂等,曾获得北洋政府嘉奖,获得“嘉禾”“文虎”勋章[12]。 实业家邓蟾秋也是一个非常热心于灾民赈济的著名绅士。 邓蟾秋(1871—1953年),江津人,曾在重庆开办火柴厂、玻璃厂,在自贡办“福川盐号”,后成为重庆盐业中“江津帮”的代表,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曾在江津白沙举办石泉义仓,储谷200石赈济灾民,一生集资上百万,大部分用以救济[13]。 石荣廷,重庆江北县仁和乡大龙山人,民国时期重庆的实业家。1930年前后,石荣廷在山货贸易事业上获得成功,就把大量的精力用在参与社会慈善事业的活动,先后担任过重庆市收容所所长,万国同盟会中国红十字会江北县分会会长,巴县贫民教养工厂厂长,重庆市救济院院长。 民国二十年(1931年),士绅石荣廷、贾文秦、张辅臣等在江北张家花园发起成立万化慈善会,办理济米、施药等善举。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石荣廷还发起募款重建明道善堂,设堂文华街[14]。20世纪40年代,石荣廷担任川东南慈善联合会会长,先后在重庆、合川、江津等地建立慈善机构,成立理事会,募集资金进行赈灾粮、借米粮和无息贷款等活动[15]

在以上多种因素的合力推动下,近代重庆的慈善组织发展较快。 一是数量呈增加趋势。 特别是在江巴两县。 在巴县,有养济院、育婴堂、体心堂、存心堂、至善堂、乐善堂、天王堂等地方慈善组织,赈济方法亦有四种,即以钱、以米、以粥和免费或平粜供应。 民国九年(1920年)夏,刘秀淑在江北金沙街27号创办慈善机构“聚善堂”,拥有房屋26间,岁入10余万元,用作救济孤老、孤儿、灾民等[16]。 二是善举有所扩大,教养孤幼、办理赈灾等善举更为频繁。 三是新式民间救灾机构——重庆红十字分会的建立。 重庆红十字分会的成立、经费及办理概况如下:“1910年10月,重庆宽仁医院院长马嘉礼(美国人)、革命党人杨沧白、富商李湛阳、巨绅魏国平与廖焕廷、温少鹤、李颧枫首议筹建重庆红十字分会。 1911年3月14日,经大清红十字会核准,大清红十字会重庆分会宣告成立,巴县府划拨给孤寺(现临江门至一号桥)一带地产约1600平方丈为重庆红十字会所有(所有权),并命名为红十字街,经费来自会员会费和绅商捐赠与清政府划之税款征收等[17]”。 民国四年(1915年),李湛阳、魏国平等又召集本埠中西男女人士开会,凡到会者,俱列为本会会员,规定入会者纳会金二十五元,常年费五元,先后共得会员三百二十人。 ……一岁之入,恒在四万元以上,……至于境有水旱灾害、大疫,无不竭力赈救之[18]。”另外,请看重庆红十字会拯溺救生表(4.20)。

表4.20 重庆红十字会分会拯溺救生表[19]

从表4.20中可以看出,重庆红十字会建立以后,采取了众多措施,踊跃救济落水民众,这些落水民众也包括因水灾导致的落水之人。

(3)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重庆慈善团体发展

20世纪30年代,随着近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及重庆在全国政治地位的攀升,重庆的许多慈善团体应运而生。 据统计,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时,重庆慈善团体,私立者计有三十余处,大都办理养老济贫,抚孤恤寡等事,其余救济事业,尚有医社三所,熬药所九所,无息贷款所三所,皆免费施济。 纯为慈善性质,其属于市府主管,皆在通远门外天灯坡一带[20]。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市区公益委员会成立,列入慈善团体者合计四十余所。 各乡镇中亦有闻风兴起者,镇乡设立善堂者十之三四,虽筹贷不易,利济未宏,其勇于为善。 请见表4.21。

表4.21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重庆市公益委员会备案慈善团体表册[21]

续表

续表

到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重庆市的慈善团体共有41个,财产达百余万,财产多者十万,少则千元[22]。 请见表4.22。

表4.22 抗战初期重庆的慈善团体表[23]

从表4.21和表4.22中可以看出,在20世纪30年代,重庆市的民间慈善团体确实有了一个突飞猛进的发展。 傭工救济院、育婴堂、育婴所、救济院、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渝分会、市第一无息借贷所、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渝分会救委会、中国红十字会渝分会等都是在20世纪30年代成立的。 以中华民国红十字会重庆市分会为例,该分会成立于1937年11月,隶属于中华民国红十字总会,该分会设有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11至15人、总干事1人,下设总务组、业务组、分会主要职责是根据红十字会会旨,推行全市灾难救济、募捐分会基金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救护人员训练等事项[24]

除重庆市外,江巴地区的慈善团体也迅速发展起来。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巴县有首善工厂一所,第一、第二、第三贫民工厂三所。 共有基金3000元,工徒400余人;育婴所,自二十年改组后归建设科指挥。 江北县有妇孺收容所,有100余人,年支经费1000余元,施医、掩埋、济贫三所,每年开支约洋700余元[25]

2)民间救灾团体与重庆旱灾救济——以水灾救济会为中心的考察

在重庆水灾救济中,重庆市政府、附近的县政府、四川省政府以及民间义赈机构,与国民政府救灾融合在一起,形成“官义合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共同目标“水灾救济”的基础上建立了紧密的协助关系。 面对重庆严重的水灾,包括善堂、水灾救济会、同乡会、红十字会等民众团体都积极参与到赈灾工作中。 比如,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中国华洋义赈总会四川分会在巴县花滩溪拉河筑坝,蓄水发电30千瓦时,灌田2500亩[26]。 当然,此时团体救济水灾卓有成效的还是水灾救济会的救灾。

随着抗日战争时期重庆在中国重要地位的“凸显”,许多民众团体,特别是各地四川同乡会都高度关注重庆的水灾,建立了水灾救济会,积极地投入水灾救济中。

面对重庆及附近地区严重的水灾,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参与赈灾救济工作。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八月,当时北碚、江北、重庆、巴县、成都等地发生大的洪灾,上海四川水灾筹赈会致三峡县政府电[27]:“公鉴四川去年夏秋之际遭空前水灾,由旅沪同乡各团体及热心救灾人士发起组织四川水灾筹赈会,并聘请上海各界领袖组织筹赈四川水灾劝募委员会,专事劝募收汇捐款事宜,迄今共募有捐款二百三十九亿九千一百七十万元零五千五百三十八元七角……”附上海四川水灾筹赈会筹赈四川三十六年水灾报告书[28]:“四川三十六年(1947年)夏秋之际,遭受空前水灾,灾区达70余县市,灾黎约90万名,财产损失惨重,田土荡然,庐舍为墟,哀鸿遍野,嗷嗷待哺,旅沪川籍人士及各团体,桑株关怀,振救饥溺,为当仁不让之举。 由四川建设协进会上海分会、四川旅沪同乡会等,及复旦、交通、同济、光华、大夏、上海法学院等大学四川同学会,发起组织四川水灾振济会,办理筹赈事宜,共推张岳军先生为名誉会长,许可亭先生代理。 迄今共募捐款二百三十九亿九千一百七十万元零五千五百三十八元七角,此项捐款均先后由聚星诚银行、华康银行、美丰银行、重庆银行等八家银行,分别如期如数汇交成都四川省三十六年水灾赈济委员会刘主席晋康、王主席方舟、向议长传议先后具领。”

4.7.2 新闻界与水灾救济

在水灾救济中,报纸作为当时最重要的宣传媒介,是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效率高等特点,对引导省内外民众募捐救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水灾救济中,新闻界首先积极先呼吁救灾。 哪里有灾情,哪里就有记者和报业人员的身影。 他们及时地把灾害详细信息传到报馆,报纸再以第一时间的速度送到广大读者的手中。 这样的报道,使读者从中感受到水灾对重庆的打击程度,从而引起民众的关注。

与此同时,报纸对政府也进行了监督和督促,对赈灾中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尖锐的批评。20世纪三四十年代,重庆的报业发展迅猛,《新蜀报》《济川公报》《新新新闻》《嘉陵江日报》《大声日报》《西南评论》《商务日报》《国民公报》《人民日报》,另外还有在重庆发行的《申报》《中央日报》《大公报》《华西日报》《成都快报》《成都日报》《四川日报》《新民报》《新华日报》等报纸。 这些报纸因其背景不同,在对灾害的社会救济中,表现也不尽相同。 总的来说,《新华日报》更多的是揭露、督促、赋予政府的救灾。 而《中央日报》则主要是宣传国民政府的救灾措施和成绩。 《大公报》以中间立场对灾害和政府对灾害的救济进行报道。

(1)呼吁政府和民众采取措施进行灾害救济

1945年8月28日,重庆嘉陵江发生特大洪水,受灾民众请求救济。 据《新华日报》1945年8月29日的报道[29]:“昨晚,嘉陵江的水暴涨起来,几天来一直在涨,沿江坡面上的化龙桥住户,十家有九家的房屋被淹没了,这是十年以来没有过的大水灾。 沿江住家的人,都是下力的苦工,四五家合起来住,一座草房子,昨夜水暴涨时,最下面的房子先淹走了,很多人喊救命。 到了今天,水势越来越凶,居民搬着锅子、床、碗摆在街边,有些住进防空洞去,女人、孩子,哭的、叫的,满眼都是。 这些人遭了水灾,一天不下力,一天就没有饭吃。 他们靠挑、搬盐巴、汽油……过日子,现在不但房子被淹了,而且立即就没有饭吃。 像这样大的水灾,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有过一次,以后九年就没有过了,所以大家并没有准备。 受灾区域,自然不止化龙桥一个地方。 我们总以为灾民应该得到相当的救济,但是保甲长就连问也不问一声,究竟损失多大,灾民多少,应该赶快要求当局救济。 不救济,这些下力的苦工,有啥本事渡过这么严重的灾难呢?”

1945年9月4日的《新华日报》报道[30]:“江水一直在往上涨,像一只贪婪无比的野兽吞没着一级又一级的陆地。 住在江边的人们,到水淹没到了脚跟的时候,才知道是涨水了。 人们仓促间离开了家,连鞋子都来不及穿。‘这样的大水从哪里来的呢? 这里又没有下雨,昨晚临睡时离街还很远呢!’住在水边的人解释不了这个问题,‘二十年来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大水’。朝天门码头上面,从陕西路到信义街都是当地灾民用竹席搭起来的小棚子,有的人连棚也搭不起,就在人家的屋檐下。 灾民们一个个都是蓬头垢面,疲乏的身体东倒一个,西歪一个。 许多老太婆在无声的哭着,擦着干枯的眼睛,悲哀的声音在这些小棚子密布着。 孩子吵着母亲:‘要吃饭,要吃饭’。 ……一路走去,很少几家在冒烟,都是板到眼睛看起,几家小铺子前面,都围满了饥饿的小孩子,很少有人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 灾民现在都在极端的焦急和不安中,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水能早日退去。 对于救济,他们简直是绝望了,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天灾’啊,希望谁去给他们想办法呢! 在李子坝到化龙桥一段的马路上,一大群被水吞没了房子的难民们,一堆一堆的破旧木桌木凳放在马路旁,让人看了揪心。 化龙桥大石桥上已经涨了二尺以上的水,几只大木船的船桨已经挂在大石桥的栏杆上,站在河边一望,一片被水淹没的房屋,只有少数屋顶露在水面。”

1946年,对于重庆地区来说,是个多水灾旱灾的年份,《新华日报》呼吁社会各界踊跃捐助。1946年4月,重庆农村万里无云,赤地千里,旱灾日趋严重,据当时的《新华日报》报道[31]:“小春作物损失十之八九,县纷纷向省赈会要求救济。人民迷信,纷纷设坛祈雨逐日均有灾民到县府求赈。 有时多则数千人,急盼拨给巨款施放。”1946年7月,重庆及巴县、江北、北碚发生大洪灾。 据《新华日报》1946年7月10日报道指出[32]:“日前,川江水涨,水位高近九丈,重庆各大码头及沿江一带,均被淹没,受灾市民,数达十万,演变成重庆市区严重的灾情。……从以上的报道中,我们不难亲切体会到灾民们痛苦万状的心情。……紧急呼吁市政当局痢疾着手救灾,以免市民更多的痛苦。 然而不幸的灾情终于发展到这么严重,灾民的生活,竟然痛苦到如此地步。 灾民们对救济的期待正是万分火急。因为他们此次所受的损失,一时无法补偿,他们的疾病,还正在蔓延。他们生活的负担比之灾害前,当然加重百倍。 如果当局不赶快加以救济,则悲惨的事实,决不会随江水渐退而止。 我们谨为十万本市受灾的同胞,发出万分火急的呼吁,希望市政当局,赶速拨付巨款,立即分发灾民救济金,第一要及时,愈快愈好;第二要有足够的数量,万不宜‘杯水车薪’,无补实际;第三要直接发放,严加考查,杜绝一切贪污中饱、克扣灾民的伤天害理的行径。同时希望尽快给灾民以医药的便利,普遍免费注射和免费治疗,使患病的灾民能早日痊愈。”1946年8月,重庆石板坡遭遇火灾后,又遭受水灾,灾民生活困难,《新华日报》呼吁各方踊跃捐助[33]

(2)建议和督促

当水灾发生后,重庆沿江棚户面临搬迁等一系列问题,对此,《新华日报》也提出了建议,并督促政府实施。 比如,1946年5月27日,《新华日报》以“靠水棚户搬哪里好? 往年惯例急需改变——向市政当局的一个建议”为题进行报道[34]:“大小河水慢慢涨起来,现在已经有十五六天了。 ……谁都知道,重庆九道门,其中就有八道门是水码头,八门因水涨而必要迁移的市民在万户以上,加上江北、南岸靠江的住户,数目是很惊人的。 这些人每年都要搬一次家,有时水涨得猛时,搬不及,生命财产损失不可估计。 遭受水灾的棚户,绝大多数是下苦力的和做小菜贩的,一般都是靠水吃水,他们被水逼迫搬家,但是又不能搬得太远,因此就都集中在码头附近,只要有丈把空地,就有两三户人打起棚子挤下去。 沿江的小巷道、小山坡,都挤满了草棚和木棚,挤得连人走的路都不容易让出来。 这样住下去的结果,一是疾病传染和死亡;二是火灾,草棚和木棚极易发生火灾。 去年安乐洞的火灾就是发生在大水涨起来时,临江门上下的居民搬到这一带搭棚的时候,在那次火灾中有十万人受灾。 建议市政当局替这些灾民想个长久的办法,八道门水码头,其中临江门、南纪门附近就有比较宽敞的空地或山坡,可由政府在这些地方加工平出广大可用之地基,同时在两岸其他各码头附近拨出一部分公地,有计划地安插他们,政府准备大量席子、木板给棚户借用。 经常派医生在这些地方去注射预防针,按期进行身体检查。”

1946年7月1日的《新华日报》又以《救济灾民,应为棚户划出住地,免除租金押金房捐(社会服务)》为题进行报道[35]:“近几天来,大小河,水势陡涨,涨得又猛,两岸各码头河坝的棚户都遭了重大的水灾,很多棚房被大水冲走了,受灾的难民们整日整夜地忙着搬家,搬到街道的角角,一家数口男女大小都挤在几尺大小的棚子里,一户接一户。 大热天,且不说这些灾民本身吃不消,市区的传染病和火灾,大多是在这些地方蔓延起来的。 至于找不到地方搭不起棚的灾民,又该怎么办? 遭受水灾的棚户,绝大多数是下苦力的和做小菜贩的,他们绝大多数建不起房子,住不起旅栈的,问题十分严重。 像石板坡鱼鳅寺附近的空地很多,但该地地主陈某却限制灾民迁居,每一方丈土地,要押金五千元,月租六百、八百或一千元,一次要交足三月租金,住户只限住六个月,期满就迁走,棚房归地主。 灾民明明看见有空地,仍是没有办法去住。 沿街空巷,警察不准他们搭棚。 如果搬到郊区去住,既不能摆摊,也不能下苦力,只有等饿死了。 码头附近的空地是有的,为什么不许他们自由搭棚? 我们主张政府应迅速自南纪门、朝天门附近空地中划出棚户住地,不收他们租金押金及房捐,他们是迫切需要救济的。”

(3)批判与揭露(www.xing528.com)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月,重庆遭受洪灾侵袭,而此时正值抗日战争胜利。 国民政府对遭受洪灾的民众关注太少。 此时,《新华日报》揭露[36]:“1945年9月4日第3版,重庆城内在狂热地庆祝胜利,锣鼓喧天,可是招受洪灾的河岸上成千上千万的灾民,正在彷徨而不知所归。”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七月,重庆也遭受洪灾袭击,灾民十万,政府救灾不力。1946年7月22日的《新华日报》报道[37]:“本月初,本市横遭水灾,灾民十万,当时报纸登载说社会局将拨专款二千万元救济。 可是直到现在还无影无踪。 二十日,市参议会上,曾有人问社会局徐局长灾民救济到底怎么样了,徐局长答复说:‘那些受灾棚户,原来政府规定不准他们住在洪水线下,可是他们硬是住在那里,如果现在救济他们,便等于奖励犯法。’同时他又说,现在水退,灾民已搬回原处居住,问题已经解决了,用不着再救济。 这真是自欺欺人之论:他的后一句话,明明是承认灾民住洪水线下是妥当的,前一句话却说住洪水线下是犯法的。 不但不救灾,还要给灾民加上种种罪名,到底是何居心? 如果局长真的认为洪水线下住不得人,请问局方什么时候替这些灾民拨出过房子,划定过位置,办过一件可以使他们免于水灾的事情? 希望社会局不要和灾民为难,要认真地救济他们。 对于这些穷人,是不可以打官腔的。”

1947年重庆地区水灾过后,《大公报》1947年7月28日也发表评论[38]《川灾痛言》:“川省水灾传来,特别警示人者,是恰在米荒尚正严重的时候,距钞票短缺、市面骚动后亦不太久。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何其多难!我们试一检讨,川人该享受这样的劫难吗? 号称天府之国,说是天灾人祸无法挽回,已难理解;而钞荒米荒,岂也能怪天? ……四川的老百姓何负于国家? 为抗战出了无计数的血与汗,又出了无计数的汗血来支持政府、供养官吏,国家加惠了我们些什么? 胜利给了我们些什么? 政府为我们解除了些什么痛苦? 官吏为我们做了些什么事情? 真堪为多灾多难的川人一哭!”

[1] 参见罗国钧纂修:民国二十八年《巴县志》卷2,《政事志·恤典》。

[2] 陆学艺.社会学[M].北京:知识出版社,1995:540.

[3] 郑功成.中华慈善事业[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

[4] 虞和平.送两弟远行临别赠言//.经元善集[M].武汉:华中师大出版社,1988:12.

[5]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案,民国时期全宗介绍;全宗名称:中华民国红十字总会;全宗号:0096。

[6] 忻平,等.民国社会大观[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948⁃949.

[7] 重庆民政志编纂委员会:《重庆民政志》,(内部资料)第194页,重庆市图书馆4楼民国重庆地方文献阅览室资料。

[8] 重庆民政志编纂委员会《重庆民政志》,(内部资料)第217页。

[9] 《重庆来电》,《国民公报》民国元年五月十三日。

[10] 刘子如入选《重庆历史名人辞典》(重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辑室编辑,重庆出版社, 2005年版第250页),被赞誉为重庆著名企业家、慈善家和爱国知名人士。

[11] 胡渊如、余旻菡:《爱国慈善家刘子如》,(重庆)《老同志生活》2007年第7期。

[12] 汪云松入选《重庆历史名人辞典》(重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辑室编辑,重庆出版社, 2005年版第244页),被赞誉为重庆著名企业家、慈善家和爱国知名人士。

[13] 《巴蜀奇人邓蟾秋》,载《天府早报》2001年1月7日;以及重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辑室:《重庆历史名人辞典》,重庆出版社,2005年版,第241页。

[14] 重庆民政志编纂委员会《重庆民政志》,(内部资料)第126页,重庆市图书馆4楼民国重庆地方文献阅览室资料。

[15] 谢锡坤:《巴渝历史名人石荣廷》,2005年内部资料(黔新出[图书]2005年一次性内准字第201号,第68页。 重庆市图书馆3楼中文图书借阅室资料。

[16] 重庆市渝北区地方支编撰委员会.江北县志[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6:126.

[17]②向楚,巴县县志办公室.巴县志选注[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788.

[18]向楚,巴县县志办公室.巴县志选注[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788.

[19] 巴县档案馆 全宗名称:巴县议事会 全宗号:民7 目录号:1 案卷号:109 案卷名:重庆红十字分会、巴县政府、知事公署关于调剂粮食救济灾民,档案名:重庆红十字会分会拯溺救生表。

[20] 《四川月报》1932年第1卷第4期,第80⁃81页。 编辑发行:重庆中国银行。

[21] 《民国巴县志》,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刻印本,卷十七,第524页。

[22] 《渝市慈善团体共有四十一个,财产多者十万,少则千元》,《新蜀报》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二月十九日第三版;《渝市慈善团体四十余,资产达百余万,市府整理后即实行监督》,《商务日报》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一月三十一日第八版。

[23] 重庆市档案馆、重庆师范大学:《中华民国战时首都档案(1937年11月~1946年5月)》第三卷,战时社会,重庆:重庆出版社,2014:61.

[24]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案 全宗名:中华民国红十字会重庆市分会(1937—1949) 全宗号0097,重庆档案信息网:民国时期重庆档案馆全宗介绍。

[25] 益坚《四川旱灾特辑》,《四川月报》第十卷第4期,第143页,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四月。

[26] 重庆市地方志编撰委员会总编辑室.重庆市志(第六卷·水利志)[M].重庆:重庆出版社, 1999:420.

[27] 重庆市档案馆档案资料 全宗名:北碚管理局 全宗号:0061 目录号:4 目录名:四川省政府办理三十六年水灾赈济有关问题的训令及上海四川水灾筹赈会报告书案卷号:5740,档案名:上海四川水灾筹赈会致三峡县政府电。

[28] 重庆市档案馆档案资料 全宗名:北碚管理局 全宗号:0061 目录号:4 目录名:四川省政府办理三十六年水灾赈济有关问题的训令及上海四川水灾筹赈会报告书案卷号:5740,档案名:上海四川水灾筹赈会筹赈四川三十六年水灾报告书。

[29] 嘉陵江泛滥成灾,沿岸灾民请求救济[N].新华日报,1945⁃8⁃29.

[30] 大水开始退潮,灾民伸着待援的手[N].新华日报,1945⁃9⁃4.

[31] 《新华日报》1946年4月26日,第3版。

[32] 火速救济灾民[N].新华日报,1946⁃7⁃10.

[33] 《新华日报》1946年8月29日,第3版。

[34] 靠水棚户搬哪里好? 往年惯例急需改变——向市政当局的一个建议[N].新华日报, 1946⁃5⁃27.

[35] 救济灾民,应为棚户划出住地,免除租金押金房捐(社会服务)[N].新华日报, 1946⁃7⁃1.

[36] 《新华日报》,1945年9月4日第3版。

[37] 《救济灾民的下文怎样? ——和社会局长讲理(社会服务)》,新华日报,1946年7月22日第3版。

[38] 《川灾痛言》,《大公报》,1947年7月28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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