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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姓汉皇刘氏考:从祁姓刘氏到汉皇刘姓的考证》证实别族复累之姓记载不可靠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在唐孔颖达遵循杜预注而为疏的《春秋左传正义》里,在“秦人归其帑,其处者为刘氏”的后面增加了“士会,尧后刘累之胤。别族复累之姓”的记载。综上所述,孔颖达作疏的《春秋左传正义》,深疑“其处者为刘氏”非《左传》本旨。认为在秦复为刘氏的是别族而不是未返晋而仍居秦的士会之子孙的说法是不可信的。

《祁姓汉皇刘氏考:从祁姓刘氏到汉皇刘姓的考证》证实别族复累之姓记载不可靠

在《春秋左传》里有一句祁姓刘氏族人非常熟悉的一句话是:“秦人归其帑。其处者为刘氏。”其意思是说士会在归晋后,秦康公实践他的诺言,归还士会留在秦国的妻室儿女。士会子孙有未返晋而仍居秦者,以刘为氏。

然而,在唐孔颖达遵循杜预注而为疏的《春秋左传正义》里,在“秦人归其帑,其处者为刘氏”的后面增加了“士会,尧后刘累之胤。别族复累之姓”的记载。其意思是说士会在归晋后,秦康公实践他的诺言,归还士会留在秦国的妻室儿女。在秦国复为刘氏的不是士会子孙,而是别族。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东汉贾逵曾向汉章帝上奏说:“《五经》各家博士都不能验证图谶所言刘氏乃尧帝后裔的说法,只有《左氏》对此有明文记载。”[2]孔颖达在遵循杜预注而为《左传》作疏时引用贾逵的奏文,他认为“其处者为刘氏”是传说,深疑“其处者为刘氏”非《左传》本旨,是汉初损弃古学,《左氏》不显于世,先儒无以自申,刘氏插注此辞,将以媚于世。

《春秋左传正义》原文:[疏]“其处者为刘氏。”○正义曰:“伍员属其子于齐使为王孙氏者,知己将死,豫令改族。其传又为而发之。士会之帑在秦不显,于会之身复无所辟,传说处秦为刘氏,未知何意言此?讨寻上下,其文不类,深疑此句或非本旨,盖以为汉室初兴,损弃古学,《左氏》不显于世,先儒无以自申,刘氏从秦从魏,其源本出刘累,插注此辞,将以媚于世。明(章)帝时,贾逵上疏云:‘《五经》皆无证图谶明刘氏为尧后者,而《左氏》独有明文。’窃谓前世藉此以求道通,故后引之以为证耳。”

正因为孔颖达怀疑“其处者为刘氏”非《左传》本旨,才在《春秋左传正义》中,增加“别族复为刘氏”之说。“其处者为刘氏”真的如孔疏所说是“汉初刘氏插注此辞,将以媚于世”吗?

据《汉书·楚元王传第六·刘歆》记载,由于秦代暴虐、焚烧诗书、杀戮儒生、颁布藏书禁令、推行以古为是当定罪的法律,于是道德学术灭绝了。汉代建立,距离圣明帝王的时代已经很远久了。孔子的思想主张不能流传,法律制度无可沿袭。当时,独有叔孙通一人大略地确定了礼仪制度,天下只有《易经》及卜筮的书,没有其他书。到了汉惠帝时才除去藏书的禁令,但是公卿大臣降侯、灌婴他们都是骁勇的武将,对此事根本不在意。到汉文帝时才开始使掌故晁错从师伏生学习刚从孔子房屋墙壁中取出来的《尚书》,到了武帝以后,邹、鲁、梁、赵之地渐渐出现《诗》《礼》《春秋》的前辈教师。左丘明的《春秋左氏传》虽然在汉武帝时已从民间征得,但都是用古文写的旧典籍,学者们只是传习训诂罢了。到汉成帝末年至哀帝时,刘向之子刘歆受命校勘密阁藏书时,见到古文《春秋左氏传》,非常喜爱,即与丞相史尹咸一起援引传文来解释经文,互相印证启发,终将《左氏传》的段落章句及经义的思想精神理备焉,此时已经是西汉的晚期了。因此,如果孔疏所说的汉初“刘氏插注此辞,将以媚于世”指的是西汉建立之初,显然是不可信的,因为当时汉廷还没有《春秋左传》这本书。那么孔疏所说的“汉初”是指东汉之初吗?下面看看今人杨伯峻教授是怎样回答孔颖达的。

杨伯峻教授在他的《春秋左传注》里严正指出:孔颖达作疏,因疑“讨寻上下,其文不类。深疑此句或非本旨。盖插注此辞,将以媚于世”。此说一出,后人颇多附和。然此句必是本有,非东汉人所加,孔疏之说不可信也。

第一,襄公二十四年传士匄之语、昭公二十九年传蔡墨之对,皆谓范氏为尧后,刘累之裔,不必再籍此语为佐证。

第二,汉书眭弘传载其说云“汉家尧后”亦用《左传》说。弘为武帝、昭帝时人,则西汉《左传》固有此文。

第三,《汉书·高帝纪赞》引刘向颂高祖云:“汉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于周,在秦作刘。”其“在秦作刘”即用《左传》此语,是刘向所见《左传》已有此语。(www.xing528.com)

第四,《汉书·高帝纪赞》又谓“及高祖即位,置祠祀官,则有秦、晋、梁、荆之巫”。注引应劭云:“先人所在之国,悉致祠巫祝,博求神灵之意也。”又引文颖云:“范氏世仕于晋,故祠祀有晋巫。范会之庶留秦为刘氏,故有秦巫。”汉初既有晋、秦之巫以祀刘邦祖先,则此语尤非后人所増明矣。

第五,《汉书·叙传》引班彪王命论云:“是故刘氏承尧之祚,氏族之世,着乎春秋。”师古注云:“谓士会归晋,其处者为刘氏。”班彪年辈早于贾逵,而用《左传》此语,亦可证此语之本有矣。故班固高帝赞亦云:“鲁文公世奔秦,后归于晋,其处者为刘氏。”

第六,定公五年传云:“夫概王归自立也,以与王战而败,奔楚,为堂溪氏。”堂溪氏之后不显,故无疑于此语。则“其处者为刘氏”,亦犹“奔楚为堂溪氏”也,何能疑其“讨寻上下,其文不类”哉?

杨伯峻教授在他的《春秋左传注》[3]中对“秦人归其帑。其处者为刘氏”的注释是:“秦康公实践诺言。士会之子孙有未返晋而仍居秦者,以刘为氏。所以刘氏者,士会尧后,昭公二十九年传称‘陶唐氏即衰,其后有刘累’,则为帝尧之胤,故复累之姓也。”

与《春秋左传注》相辅相成的《左传译文》[4]对于“其处者为刘氏”的译文是:“秦国人送还他的妻子儿女,他的亲族中留在秦国的就是刘氏。”

沈玉成说的“他的亲族”,所谓亲族就是生我者我生者,用在这里,只有士会的儿孙才是他的亲族。所以沈玉成说的与杨伯峻教授是一致的。

新唐书》作者欧阳修、宋祁并没有理会孔疏之说,他们用的是“会适秦,归晋,有子留于秦,自为刘氏”来作为“其处者为刘氏”的表述。

综上所述,孔颖达作疏的《春秋左传正义》,深疑“其处者为刘氏”非《左传》本旨。认为在秦复为刘氏的是别族而不是未返晋而仍居秦的士会之子孙的说法是不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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