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如今已经65岁,他奋斗一生,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在人生的最后旅程里,老李为使财富和相关事务得以妥善安排,于2018年秋在当地公证处立下一份遗嘱,明确自己去世后全部财产由大儿子李诚继承。一年后,老李在体检中查出患有血癌。在无特效药治疗的情况下,老李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2019年3月,躺在病床上的老李让15岁的孙子李康帮助草拟遗嘱。孙子李康根据爷爷的口述通过手头上的平板电脑进行编辑,最后形成了遗嘱的电子版。老李在遗嘱中表示,自己去世后全部财产由二儿子李嘉继承。李康最后通过医院的打印机将遗嘱打印成书面形式,老李核对无误后在打印好的遗嘱上签字写日期并按手印,以上立遗嘱的全过程由李康见证并签字写日期。后来,小女儿努力为老李觅得治疗偏方,老李病情大为好转,可以出院并正常生活了。在一切回归风平浪静以后,老李于2021年1月书写了一份遗嘱,表示将来自己去世后全部财产由精心照顾自己的小女儿李冉继承。
1.老李于2019年3月在医院由孙子李康帮助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答:老李在医院所立遗嘱属于打印遗嘱。根据我国法律关于打印遗嘱的相关规定,打印遗嘱必须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老李的孙子李康年仅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亦无法作为有效见证人,故老李于2019年3月所立遗嘱依法无效。
2.老李先后立下三份遗嘱,最终以哪份遗嘱为准?老李去世后遗产由谁继承?
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老李于2021年1月所立遗嘱属于自书遗嘱,依法有效,故以老李于2021年1月所立遗嘱为准。老李去世后,其全部遗产应当按照遗嘱由小女儿李冉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民法典继承编排除了公证遗嘱效力的优先性,并规定公民立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此外,相比原继承法的规定,民法典还新增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的遗嘱形式,并对此两类遗嘱的形式要件做了相当严格的规定。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公民立遗嘱应当慎重,必要时应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订立遗嘱,使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将来被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https://www.xing528.com)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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