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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规定下的张磊继承问题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张磊去世前未留遗嘱,所以本案应当由张磊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继承规定下的张磊继承问题

张磊因早年发生车祸,落下腿部残疾,行动不便,后一直未娶妻生子。张磊父母早逝,无儿无女,一直跟随哥嫂一家生活,平日里打点零工赚钱贴补家用。但天不遂人愿,张磊的大哥在一次火灾中去世,留下侄女张慧和大嫂相依为命。大哥去世后,张磊悲痛万分,身体也每况愈下。自2017年以后,张磊一直卧病在床,生活起居全部都是由侄女张慧照料。2020年12月,张磊所在村进行综合整治,按照村里的拆迁政策,张磊与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份,按照协议可获得拆迁款180万元。但刚刚签完拆迁协议后一个多月的时间,张磊就因病去世。

张磊去世后,张磊个人依法应得拆迁利益应如何继承?

答:张磊去世后,在张磊生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其个人依法应得的拆迁利益及其名下全部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由张磊的侄女张慧进行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张磊去世前未留遗嘱,所以本案应当由张磊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因张磊父母早逝,无儿无女,且唯一的大哥已经去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张磊的大哥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参加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已经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即在本案中,张磊的大哥先于张磊去世的情况下,张磊大哥的子女即张磊的侄女张慧依法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张磊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民法典正式实施以前,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代位继承,仅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以后,对代位继承的范围扩大到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但此处的兄弟姐妹是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的继承。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中有任何一个可以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便无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www.xing528.com)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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