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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审查权的行使的优化方法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一方面,从程序上规范法院作出裁定的合理期限以及从接收申请到裁定后的办事流程。法院在接收申请人申请的恰当期限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裁定,并将审查结果详细记录在裁定书中。最后,为了避免法官滥用职权使申请人违背真实意愿申请撤诉,可以通过规范申请撤诉的形式,堵上撤诉权滥用和司法权力滥用的捷径。此外,基于实际存在的问题,应加强对撤诉审查制度整体的统筹安排,有针对性地对法律进行完善。

规范司法审查权的行使的优化方法

法院在撤诉案件中具有决定权,但是立法的缺失极易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因此,需要完善法院对于原告撤诉申请的审查。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应规范司法审查权的行使,这就要求,一方面,遵循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人民法院的审查标准应为形式审查,[42]对撤诉案件的审查亦应遵循形式审查的标准,具体包括对于申请撤诉的主体是否适格的审查、主体意思是否真实自由的审查、申请期限是否适当的审查、撤诉理由是否合理的审查等。对于审查后的裁定结果,应该及时告知被告;如需被告同意,则及时与被告取得沟通。另一方面,从程序上规范法院作出裁定的合理期限以及从接收申请到裁定后的办事流程。法院在接收申请人申请的恰当期限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裁定,并将审查结果详细记录在裁定书中。在诉前阶段申请人申请撤诉的,法院应当将裁定书告知被告;在审判程序开始后申请人申请撤诉的,法院应当征求被申请人的意见,最大限度尊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的权利。最后,为了避免法官滥用职权使申请人违背真实意愿申请撤诉,可以通过规范申请撤诉的形式,堵上撤诉权滥用和司法权力滥用的捷径。申请人在提出撤诉申请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为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口头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的,必须包括详细的撤诉理由;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的,法院必须将原告的撤诉请求详细记录下来备案,从而做到撤诉申请理由合理、撤诉裁定有理有据。

此外,基于实际存在的问题,应加强对撤诉审查制度整体的统筹安排,有针对性地对法律进行完善。在具体完善制度时,不仅要关注法律规范中存在的焦点、盲点问题,还应充分考虑到各层级、各部门的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补充协调,避免出现内容上的相互冲突,从而减少立法的盲目性和法律在适用时的混乱性,争取从源头把控,规范法律适用标准,避免撤诉中的乱象发生。(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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