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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发放及政策落实情况分析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年共征订新《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000本,印制公告、知识问答、围裙、环保袋等宣传品6万份,利用各种节庆日和上街发放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万份。切实让基层计生干部掌握系统操作技能和人口计生统计知识。全面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手术三级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以及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发放及政策落实情况分析

政策法规宣传】 2017年共征订新《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000本,印制公告、知识问答、围裙环保袋等宣传品6万份,利用各种节庆日和上街发放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万份。利用“5·29”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三下乡”等为契机,组织计生干部广泛宣传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法律法规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优生优育知识,组织群众开展自编自演的专场文艺演出,将生育新政策完整准确的交给群众,努力提高群众对新政策的知晓率,凝聚有利于工作发展的正能量,打牢群众基础。

【业务培训】 2017年3月17日,元阳县卫计局举办2017年度计划生育综合业务培训班,全面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新时期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需要,全县14个乡镇计生专干、统计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对人口计生统计、相关统计口径及业务工作处理方法、人口计生“三按月”管理机制运行流程及规范、人口宏观管理系统操作、两非管理系统操作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辅导,通过采取讲课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互动,并结合工作实际,让参训人员进行探讨交流和现场答疑。做到有疑必问,有问必答,内容丰富具体,针对性强,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指导性。切实让基层计生干部掌握系统操作技能和人口计生统计知识。通过培训,有效增强基层计生干部责任意识,转变传统的计生工作思路,强化农村人口工作服务理念,扎实为全面提高工作水平,改善计生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双降”目标,补齐计生工作“问题短板”打下坚实基础。

【优生优育】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启动以来,通过县电视台制作宣传片滚动播出、刷写标语、发放宣传折页、出版宣传栏及县、乡、村三级联动进行项目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目标人群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育龄群众的孕前优生风险意识。延伸项目服务触角,组织医务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药品等巡回全县14个乡镇免费为育龄夫妇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切实解决边远山村育龄夫妇入站检查难的实际困难。通过民政、妇幼院了解新婚登记及婚检信息,准确锁定目标人群。为符合条件的待孕夫妇提供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相关检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同时对待孕夫妇免费发放3至6个月服用量的叶酸。为1703对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占任务数1700对的100.17%,免费发放叶酸片4000人份,2400瓶。

独生子女政策】 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第一个孩子,且自愿终身只生育这一个孩子的夫妻,仍可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独生子女证》),并符合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以及云南省“奖优免补”等相关奖扶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执行相关奖励扶助政策。对于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即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也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一)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夫妻双方或一方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各支付一半或全额支付;夫妻双方都是其他非农业人口或者农业人口的,由财政安排解决。(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社会救助,子女入托、入园、入学等方面的优先照顾。(三)享受退休待遇的,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或者基本养老金;(四)农村独生子女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给予定期免费的健康检查。(五)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农村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以及划分宅基地、介绍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2015年以前农业人口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并与乡(镇)人民政府鉴定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的农业人口夫妻及其独生子女,给予下列奖励:一次性奖给独生子女父母奖金1000元;独生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小学生每年发给奖学金160元,初中生每年发给奖学金260元。独生子女16周岁前,免除其父母所承担的农村“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年满60周岁以后直至其亡故,独生子的父母每人每年发给960元,独生女的父母每人每年发给1080元(即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金)(“半边户”家庭,农业户口的一方年满60周岁也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考取中专、高中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考取大专的一次性奖励1200元,考取本科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独生子女父母及其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和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新农合”给予全额资助。

【推行利益导向机制】 2017年云南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明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再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未成年子女纳入享受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奖励制度范围和对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的两项政策。对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备合法收养子女条件;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的夫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体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全面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手术三级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以及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死亡家庭每人每年补助408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达三级以上)的父母,在子女治愈前,城镇夫妻每人每年补助3240元。(即国家特别扶助制度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实行失独家庭一次性发放5000元抚慰金的政策。

2017年兑现计划生育奖励资金228.788万元,其中:符合奖励扶助对象993人,兑现奖励扶助金100.008万元;符合特别扶助对象168人,兑现特别扶助金67.704万元;符合特别扶助(其他家庭)对象3人,兑现资金4800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6人,兑现一次性抚慰金30000元;符合政策享受保健费:农业人口220人,兑现保健费26400元;非农人口保健费155人,兑现保健费18600元;符合资助条件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新农合”参合对象2596人,兑现资金467280元;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1人,兑现奖金500元;一次性奖学金人数23人,兑现奖学金2.7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奖学金人数163人,兑现奖学金3.618万元。(www.xing528.com)

【“黄牌警告”制度】 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制度,各乡镇围绕责任目标狠抓落实,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负责。签订人口计生双向责任目标(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计生局与乡镇计生办),对14个乡镇实施每半年一次的“黄牌警告”制度和计生各项工作指标落实情况的督导,将完成情况作为奖罚的依据,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双向”考核。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2017年把南沙镇元槟社区确定为元阳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示范社区。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手段,建立起“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新机制。在南沙镇南林社区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主要为流动人口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儿童预防接种动态管理;老年人健康评估及指导;传染病防控,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免费救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项目。探索建立均等化管理模式,完善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局面。继续巩固和推进“一盘棋”工作深入开展,建立起“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新机制。

【“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 2017年1月19日,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联合科技文化、卫计等30多个单位共同举办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在元阳县马街乡集贸市场开展。通过现场开展卫生计生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义诊等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惠民政策,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为群众提供健康知识和健康服务。文艺演出小品《关爱艾滋病人》,以诙谐幽默的表演使观众深受启示和教育;县防艾办和防治艾滋病控制中心、马街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等6名医生现场为群众开展义诊。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卫生计生宣传资料12种,3000余份;防艾、计生科普、疾病预防等科普展板8块,现场咨询解答300人次,现场免费义诊、测量血压150多人次,免费发放安全套4000只,避孕药具200余盒,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按时完成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 2017年元阳县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点,样本点是嘎娘乡大伍寨村、龙克村。调查目标为辖区内15-60周岁中国籍女性人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三阶段编制抽样框,入户调查对象由中国人发中心确定,抽取后不得随意替换。公安与卫生计生联合开展样本点15-60周岁户籍女性人口的核实、排查工作。从样本乡镇抽取熟练电脑,工作责任心强的调查员派送参加国家二级培训,并对国家所抽取的样本乡镇集中各村委会计生宣传员进行生育抽样调查业务培训。投入14441元作为调查工作经费,按调查设备配置所需要求,为工作人员配备用于调查的国产vivo9手机设备各一部。对40名对象的入户访谈、问卷填报、审核、修改做到认真细致、反复核实,督导员对内容和系统录音的审核至少每户2次,细节错误严格打回,层层严把质量关、访谈内容真实可靠,在国家要求的指定时间内经反复审核确定。

【助贫困母亲脱贫摘帽】 2017年3月21日,元阳县第一期“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救助金发放仪式在牛角寨镇新安所村举行。为15名贫困母亲发放救助金30万元,助力计生家庭贫困母亲创业发展,脱贫摘帽。元阳县卫计局、计生协会充分利用“幸福工程”项目,采取“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方式,准确把脉计生家庭发展,找准脱贫致富要诀,帮助计生家庭贫困母亲发展适合地方特色的种植和养殖等“短、平、快”项目。该项目每户给予帮扶资金2万元,使用期限为3年,滚动运作。通过对贫困母亲进行技能培训和经济支持,全面提高受助母亲的综合发展能力,提升“幸福工程”的整体救助效果。

【牛角寨镇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项目】 2017年6月28日,元阳县举行2017年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牛角寨镇示范项目启动仪式暨培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姜红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各村委会支书和主任,村计生宣传员共30人参加仪式和业务培训。项目启动,标志着牛角寨镇实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创建工作全面铺开。通过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乡项目,修订自治章程或村(居)规民约的,全面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计划生育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姜红指出,元阳县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采取以点带面,全面覆盖的方式,扎实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先后有2个村委会获评国家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4个村委会获评省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通过示范引路,带动全县14个乡镇全面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努力构建“村两委负责、协会当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当主人”的自治格局。姜红要求,各村委会要以项目启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抓好当前各项计划生育工作。坚持政府依法行政和群众依法自治相结合,坚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密切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努力打造阳光、诚信、和谐、幸福新计生,不断探索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新路子,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新时期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计生成效】 据计划生育报表显示,2017年末,元阳县总人口438884人,已婚育龄妇女80679人,已采取措施人数65354人,人口出生率11.51‰,计划生育率76.81%,综合节育率80.99%,优选节育率79.71%,出生婴儿性别比男女10:8。

(刘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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