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鉴定的内容十分丰富,现将其主要内容归纳于下:
质地鉴定。文物载体有多种多样,因此必须对其进行质地鉴定,为文物藏品的分类保管提供科学的鉴定资料。
辨识真伪。一般来说,史前发掘的文物都是真品,不存在辨伪问题。伪造后无利可图的文物,一股不会有伪造品,也不存在辨伪问题。但经伪造可牟取暴利的文物,就可能混杂赝品,就需要辨伪。
特别是珍贵文物,在传世品、流散文物中往往混有赝品,有些作伪技术甚高,可达到以假乱真,以至有些甚至被收藏、收购。所以在研究、保管、展览、收购时,需认真鉴别真伪,以防以讹传讹,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外文物藏品中,往往还混入一些仿制品,虽非以牟利而仿制,但也属赝品之列。此外,有些不可移动的文物,也需进行真伪鉴定。如依某名碑(碑自身可移而归入不可移动类是就整体而言)造假碑,以假冒名家书法,捶拓后高价出售,这种伪碑文流传下来,就需进行真伪辨别。又如古建筑中有修葺、重建或乙地仿建甲地某一建筑物,需鉴别其修建、重建年代。而当今仿建者均不属文物范畴。因而辨识文物真伪是文物鉴定的又一重要内容。(https://www.xing528.com)
文物断代。凡属文物,均有它自身产生的年代,并是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见证物。因而判明其产生年代,方可将其置于当时的时空环境中进行研究,才能揭示其真正的文化背景和内涵。所以文物断代是文物研究的前提。如果文物时代判错了,其研究结果也必然是错的。文物断代除了一些赝品造成一些文物年代混乱需鉴定辨别外,主要是大量文物本身无纪年、无文献记载可考,而需经鉴定,予以判明年代。另对文物史迹中无文字记载的古遗址、古墓葬,也要经过调查或试掘,对其年代做出初步判断。概而言之,文物断代的鉴定,是对所有文物而言,而非仅指某一类文物,更不仅指辨别赝品。由此可见,文物断代,是文物鉴定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文物鉴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评估文物价值。文物,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纪念价值的物质文化遗存,那么哪些物质文化遗存是属于文物,这就需要进行鉴定,对其进行是否具有文物价值的评估,以确定是不是属于文物。一旦确定属文物,还要进一步研究其价值的高低。这是文物鉴定的又一重要内容。
评定文物等级。是文物鉴定的最后一个内容。文物价值有高低,因而应根据其价值高低进一步将文物划分出等级。如中国把文物藏品划分为一,二、三级文物;把文物史迹划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市、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都需经鉴定,并推荐经各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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