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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的定义及影响因素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债就是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同有关各方发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由于国债关系的复杂性和人们对国债关系认识上的差异性,人们对国债概念的认识有差别。因此,要正确理解国债概念,必须正确区分和理解与国债有关的几个概念。美联储加息政策,抬高市场融资成本,也进一步提高国债收益率。在一般情况下,作为债务人的政府是不能向债权人实行强制性措施的。

国债的定义及影响因素

国债就是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同有关各方发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由于国债关系的复杂性和人们对国债关系认识上的差异性,人们对国债概念的认识有差别。因此,要正确理解国债概念,必须正确区分和理解与国债有关的几个概念。

(一)国债与公债

国债与公债均为政府的债。一般来说,无论中央政府的债或地方政府的债,都属于公债,而国债属于公债的一个组成部分,一般是指中央政府(在实行联邦制国家中指联邦政府)的债。在我国,人们往往习惯于将国债统称为公债。而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中,仅将中央或联邦政府的债称为国债。形成上述差别的原因之一是预算制度的不同。根据我国《国家预算法》,发债的权力仅赋予中央政府,而没有赋予地方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的国债就是公债。尽管预算法有此规定,但地方政府变相的政府债层出不穷,2014年国务院正式印发文件,批准10个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自此中国正式开闸地方政府市政债。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有关法律规定:中央政府预算与地方政府预算相互独立,地方政府有权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独立发行公债,即地方公债,由此便产生了国债和公债在外延上的差别。我国目前公债由国债和地方债组成。本教材主要介绍国债。

补充阅读

全球股市暴跌之后,美债收益率却不断攀升

美国国债收益率提高说明其融资成本的提高,与股市上涨不同,这里的“提高”,它代表的是美债遭遇大规模的抛售,也就是说持有美国国债的人将美债卖出,在较低的价格找不到接盘的人,收益率才开始上升的。自2018年10月以来,面对美债收益率的不断攀升,美国总统就表达出对美联储加息政策的不满,美债收益率提高和美国加息政策有什么关系呢?

从时间来划分,美国国债期限从几个月到30年不等,有很多个产品,一般来说比较活跃的是1年期、3年期、5年期、10年期和30年期。美联储加息政策,抬高市场融资成本,也进一步提高国债收益率。但这里是有区别的,通常情况下1年期美债的收益率和当期利率最接近,相关性也就更大;10年期和30年期的国债收益率,不仅反映当前利率,更代表人们对未来的预期,也就是对未来美国经济走势的看法。所以,市场对长期美国国债的攀升的反映,不完全在于当前利率。另一方面,美联储加息往往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进行的,国债由美国政府发行,美联储通过购买或者抛售国债来完成既定利率,加息时通常表示美联储收紧货币政策,抛售国债也就成为完成的一种手段。所以,从表面现象来看,特朗普指责美联储加息政策抬高国债收益率也并不为过。但这仿佛不是主要原因,长期收益率的提高往往更多取决于人们对未来的预期。

除了美联储政策之外,美债收益率不断攀升与各国减持也是有关系的。长期以来鉴于历史原因和货币结算便利,美债成为大多数国家贸易和风险储备,美国始终占据全球最大债务国的位置,几年前受国内经济发展影响,中国代替日本成为美国最大的债权国。但是,今年以来美联储加息造成新兴市场经济体流动性困难,适当抛售美债成为很多国家的选择。9月18日,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7月份继续减持美债7亿美元,所持美国国债规模将至1.17万亿美元,创下一月以来新低,俄罗斯基本将手中的美债清零,就连日本、沙特和欧洲一些国家,持有美债的总体规模也呈减少趋势。可以说,伴随着本币上涨和通货膨胀预期,减持美债成为2018年世界多国的选择。

资料来源:半点财经《全球股市暴涨之后:美国国债到底是怎么回事?看完就明白了》。

(二)国债与国债收入

国债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收入是政府利用这种特殊的债权债务关系所取得的收入。

1.国债收入作为政府收入的一种形式,与税收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自愿性。国债的发行和认购是建立在资金持有者自愿的基础之上的。对于国债,买与不买,或认购多少,完全由资金所有者自主决定。政府发行国债所依托的是信用,而不是政治权力。在一般情况下,作为债务人的政府是不能向债权人实行强制性措施的。

(2)有偿性。国债的发行是有偿的。通过发行国债取得的财政收入,政府必须按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而税收是无偿的。

(3)灵活性。国债的发行较为灵活,发行与否及发行多少,完全按照财政收支的状况灵活地加以确定,而不像税收那样,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

2.从国债债权人角度看,国债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安全性。国债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国债投资一般不会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所以国债被认为是一种较为安全的资产,常被称为“金边债券”。

(2)收益性。国债到期后,除了收回本金外还能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且这种收益是可以预测的。

(3)流动性。债权人随时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把国债券变现,因此,国债券往往被视为流动性最大的金融资产。

补充阅读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国债发展的两个主要阶段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国债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个阶段(1950—1958年)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这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种国债。在此后的“一五”计划期间,又于1954—1958年间每年发行了一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总额为35.44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预算经济建设支出总额862.24亿元的4.11%。(www.xing528.com)

1958年后,由于历史原因,国债的发行被终止。

•第二个阶段(1981年至今)

我国于1981年恢复了国债发行,时至今日国债市场的发展又可细分为几个具体的阶段。

1981—1987年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且发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这一期间尚不存在国债的一、二级市场,国债发行采取行政摊派形式,面向国营单位和个人,且存在利率差别,个人认购的国债年利率比单位认购的国债年利率高四个百分点。券种比较单一,除1987年发行了54亿元3年期重点建设债券外,均为5至9年的中长期国债。

1988—1993年间国债年发行规模扩大到284亿元,增设了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新品种。1988年国家分两批在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试点,初步形成了国债的场外交易市场。1990年后国债开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国债的场内交易市场,当年国债交易额占证券交易总额120亿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国开始试行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国债期货和回购两个创新品种。

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国债;1995年国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特别是期货交易量屡创纪录,但“3·27”事件和回购债务链问题等违规事件频频出现,致使国债期货交易于5月被迫暂停。

1996年国债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首先是财政部将以往国债集中发行改为按月滚动发行,增加了国债发行的频度;其次是国债品种多样化,对短期国债首次实行了贴现发行,并新增了最短期限为3个月的国债,还首次发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国债;再次是在承购包销的基础上,对可上市的8期国债采取了以价格(收益率)或划款期为标的的招标发行方式;最后是当年发行的国债以记账式国库券为主,逐步使国债走向无纸化。

1996年以后,国债市场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时,国债市场出现了托管走向集中和银行债券市场与非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分离的变化,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三足”即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深沪证交所国债市场和场外国债市场。

(三)国债与国债券

国债券是国债的伴生物。国债作为一种信用,政府在举债之时需要向应募者提供某种凭证,国债券便是这样一种凭证,是政府对债权人的债务关系得以成立的正式依据。

国债和国债券之间的区别还表现在两者各自的经济含义有所不同。国债,从债务的角度看,是政府的负债;从筹资的角度看,是政府以债务人身份取得的货币收入或实物收入,是现实的收入。而国债券则是政府给国债购买者的债权凭证,为债权人持有,它只证明债权人有权按期取得规定的利息,并到期收回本金,而实际的货币资金或实物在债权人取回本金以前,已经转归政府支配了。因此,国债券作为债权人的一种资产,是虚拟的,而不是现实的。

(四)国外国债与外债

国外国债与外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按照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解释,我国外债是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买方信贷、外国企业贷款(主要是卖方信贷)、发行外币债券、国际租赁、延期付款,用现汇偿还的补偿贸易,向境内外资、合资银行借入的外汇资金和其他形式的债务。另外,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借入外汇资金也视同外债。理论上,国外国债和外债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其债务主体不完全相同。国外国债的债务主体是本国政府,而外债主体则泛指在本国境内对境外组织(作为债权人)负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一切单位或组织,这些单位或组织既可以是政府单位,也可以是非政府单位。实际上,外债的涵盖面大于国外国债。国外国债属于外债的一种,是外债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理论上,我们必须弄清国外国债与外债之间的区别。

然而,国外国债与外债之间的区别是相对的。在我国,有一些企业、机构直接对外借债,即直接作为债务人发生的自借自还的债务。但是,由于这部分债务占我国外债比重不大,从量上看,具有显著意义的主要是国外国债。更为重要的是,一旦这些企业、机构发生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它们的债务也就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国家债务,即国家的国外国债。

在我国,将外债视为国债的根本原因就是国家财政实际上是外债的最终担保人。国家财政作为外债最终担保人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大部分中、长期外债是由政府财政直接承担的,由财政统借统还。财政统借统还国外借款的通常做法是:各部门商业贷款由中国银行统一向国外筹借,并由财政部向中国银行统借,然后分配给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计划使用,到期贷款的还本付息由财政部向中国银行统还。凡由财政部借入的政府贷款(指外国政府向我国的贷款)、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和财政统借统还的国外借款,都列入政府预算,还本付息也列入政府预算。由此可见,由财政统借统还的国外借款,是国家国外国债形式之一。此外,各部门原来自借自还的国外借款,由于项目或主管部门无力偿还等原因,有一部分也转为国家财政对外借款,是国家国外国债形式之一。

2.国家财政为统借自还外债直接担保或给予利息补贴。统借自还国外借款,就本来意义讲不属于国外国债。因为它是由财政代为统一借入,财政部在这里只充当对外借款人,而不是债务人,但是国家财政给予担保,从而使之转变为国外国债。

(五)国外国债与外资

外资与国外国债也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通常所说的外资是指一个国家所利用的国外资金。外资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外债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我们将我国外债笼统地视为国外国债。在此前提下,我们可以将外资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国外国债、国外直接投资和来自国外的赠款。国外赠款也称“无偿援助”,包括国外政府赠款、国际组织赠款和私人赠款等。国外赠款既不形成接受赠款国的债务负担,也不存在资金回流问题。因此,在这里我们仅分析国外国债与国外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国外国债与国外直接投资性质不同,各有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1.接受国外直接投资,一般不会形成接受投资国的还本付息负担;而借入外债,则要形成还本付息负担。因此,若对国外国债规模控制不力,便形成债务累积,很可能形成债务危机,对一国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2.在资金的所有权、支配权、使用权(以下简称“三权”)关系方面,直接投资与国外国债不同。一般地,直接投资的“三权”往往是统一的,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兴建企业的“三权”之间联系是非常密切的,而国外国债的“三权”,通常是相互分离的,特别是由国家财政统借统还的外债,其“三权”分离明显,所有权归国外债权人所有,支配权为国家财政所有,而其具体使用权则归具体的外债使用单位或部门所有。

3.主动权不同。比起接受国外直接投资来说,对外借款的主动权比较大,而接受国外直接投资的主动权则比较小。如果外国投资者将资金直接投到国内某些要害部门,往往能左右国内经济发展,甚至会威胁到该国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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