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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中法律风险的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应做到有效规避自身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潜在风险,使企业在商业秘密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同时要能够有效追究侵犯企业商业秘密者的法律责任。这是企业防范商业秘密法律风险的主要措施之一。企业采用诉讼途径保护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补救措施之一。

防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中法律风险的优化措施

企业应在深入认识商业秘密的独特性、识别商业秘密的复杂性以及保护商业秘密重要性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商业秘密管理工作。企业应做到有效规避自身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潜在风险,使企业在商业秘密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同时要能够有效追究侵犯企业商业秘密者的法律责任。

第一,企业应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的保密制度。这是企业防范商业秘密法律风险的主要措施之一。企业要将商业秘密的内容予以科学合理与全面系统的界定与设置,依据对商业秘密的细致区分,做到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层次性与系统化,体现出保密措施的主次分明而又系统有效,针对不少商业秘密适合于多种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的特点,企业应当综合运用知识产权的策略,从整体上降低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风险。同时,企业应加强商业秘密制度的人员管理,改变只有少数员工过于集中地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状况,设立员工离职审查制度,规范商业秘密制度的设施管理和外部交流管理,有效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法律风险。

第二,企业与特定主体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这是企业防范商业秘密法律风险的又一项主要措施。企业对特定主体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的有效途径,是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此类协议包括企业与接触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之间签订的保密协议和企业的投资人在章程或者出资协议之外约定对企业商业秘密保密的协议。通过保密协议,企业可将要求特定人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明示出来,以更直接地约束特定人。对此,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为企业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提供了法律依据。企业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对员工更多的是保密意识的教育,使员工树立保密意识。同时,制定与商业合作伙伴合作开发或委托开发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设立企业生产、销售、物流、售后服务阶段的保密条款,以降低企业对外业务往来中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风险。

第三,企业可与特定员工设定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就是规定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我国的一些法律为竞业禁止协议的设立提供了依据,但企业在与员工订立竞业禁止协议时应注意竞业禁止的适用对象、范围、期限与补偿问题。

第四,尽管企业应当采取预防泄露商业秘密为主、维权诉讼为辅的策略,但是一旦商业秘密泄露事件发生后,企业及时准确地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也非常重要。企业采用诉讼途径保护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补救措施之一。由于商业秘密本身的秘密性,侵权行为的隐蔽性,给商业秘密诉讼举证带来了一定困难。对此,企业在采取商业秘密保密措施的平时防御性管理过程中,应当把证据收集作为工作的一项内容,万一发生诉讼,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证据完成诉讼保护。同时,企业可以采取一些补救性的专利申请措施,以最大可能地保护企业的利益。[9]

【注释】

[1]董克仁、郑泗秋:《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宁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89-293页。

[2]董克仁、郑泗秋:《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宁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84页。(www.xing528.com)

[3]董克仁、郑泗秋:《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宁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85-288页。

[4]向飞、陈友春:《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19-220页。

[5]董克仁、郑泗秋:《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宁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95-297页。

[6]向飞、陈友春:《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222页。

[7]向飞、陈友春:《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22-223页。

[8]董克仁、郑泗秋:《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宁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01-302页。

[9]向飞、陈友春:《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24-2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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