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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思路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域外机构所论营商环境的框架与构成内容,远不足以包容中国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阻碍、干扰与侵犯。据此,本文认为,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包括法规政策制定环境、依法行政环境、司法环境、信用环境、社会环境等构成部分,其评价体系也可依此来设计。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思路

具体来说,在中国,探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成有两种思路:一是“在营商环境中找法治元素”的思路,即,从营商环境的基本框架出发,发掘和归纳其中与法治有关的内容和元素,以其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构成。这一思路最大的问题在于营商环境基本框架的高度不确定性和伸缩性,如果说营商环境泛指企业从事商事组织或经营行为的境况与条件,那么能够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种因素,实在是太多,绝不限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投资融资税收贸易、合同执行和破产等方面。例如,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严重伤害企业经营和营商环境,但这一因素无法单独归入上述任一方面,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重危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但这一因素却不属于单纯的市场监管的疏失。要言之,在法治建设尚处在进行时的当代中国,由于权力制约监督及运行机制的不成熟,公权力滥用非法介入和干扰企业经营的手段、方式、表现形式,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域外机构所论营商环境的框架与构成内容,远不足以包容中国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阻碍、干扰与侵犯。营商环境的边界既然一时无法确定,法治元素又如何寻找?

二是“在法治环境中找营商成分”的思路,即,从法治环境的基本框架出发,思考和总结其中与企业经营和营商环境相关的营商成分,形成营商法治体系,以其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之构成。营商环境的核心范畴是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是依法界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而在政企之间,占据主动和优势地位一方的是政府,盖因现代社会的政府绝不可能是无所作为的“小政府”,尤其在当代中国,政府触角之广,对经济社会生活干预之深,超乎想象,即使是“放管服”改革,其目标也非将政府改造成“守夜人”般的“小政府”,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必能为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强政府,或者说是强大的法治政府。换言之,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否建成,关键在于能否依法规范公权力,尤其是面向企业行使的公权力。基于此,探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成也不妨从依法规范公权力的法治视角出发,聚焦于公权力行使影响企业的途径、形式,在法治环境中找寻与“doing business”有关的要素和成分。诚然,优化营商环境要以企业和企业家为中心,懂企业家所需,做企业家所想,为企业家服务,但探讨法治化营商环境之构成却必须聚焦于公权力的作为与不作为,以依法规范面向企业行使公权力为中心,从公权力行使作用于企业的途径与形式着手,确立法治视角,强化公权力依法行使、服务企业的法治理念。这并非以权力为中心,而是以规范公权力的法治为中心!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和根本途径,也是探讨法治化营商环境构成与评价的主要视角。

总之,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目标,需要依托法治建设加以实现。法治所蕴含平等、自由、公正、秩序等价值理念,能够引领和规范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进程。基于此,“应把营商环境优化与法治建设纳入一个联动的视域下加以统筹”。[12]一是将法治作为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和动力机制,确保相关制度性安排贯穿优化营商环境的各个环节,重视制度创新,以有效的制度为市场主体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强调营商环境建设自身的法治原理,把法治作为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实现制度对市场经营活动的保护和规制,将事关营商环境优化的体制机制创新纳入法治的轨道。(www.xing528.com)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日趋成熟,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体系,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如何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国家法治、地方法治、社会法治协调发展,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形成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局面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取得了许多重要的创新。与此同时,以法治绩效或法治政府建设绩效为评估对象的法治评价也蓬勃兴起,由各级政府或第三方研究机构设计的法治评价体系大都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相关目标要求,进行细化和分解,构建指标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进展与创新保持一致。[13]要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足可为探讨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构成之理论依据及视角,各类法治评价体系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重要参照。构建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应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框架内,参照各类法治评价体系,思考一般意义的法治元素和指标在营商场景下的特定内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中,“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法的运行视角,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在不同的法的实践环节的具体目标和方针,因此,不妨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法的运行环节出发,依据“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立足于企业的投资、经营、发展、创新,探讨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成及评价。例如,科学立法在营商的场景下表现为什么内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营商的场景下如何体现,公正司法对营商环境来说主要指什么,全民守法在营商的场景下表现为何种机制与文化。据此,本文认为,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包括法规政策制定环境、依法行政环境、司法环境、信用环境、社会环境等构成部分,其评价体系也可依此来设计。当然,具体指标和观测点,还需要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进展,依据党和国家全面依法治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举措,从中选取并提炼能准确反映、科学测量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指标,如此,才契合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中国场景,充分体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之科学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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